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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贵阳幼师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电话号码是多少号啊

2023-07-28 19:19:2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贵阳幼师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电话号码是多少号啊

贵阳经济技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近年来,学校先后吸引省内外多家企业参与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形成企业文化进校园、引资入校的办学模式,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校招生专业学前教育    专业代码:160100招生计划:500人    主要课程:音乐、琴法、美术、舞蹈、普通话、口语、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园管理等。    就业方向:各幼儿园教师、中外幼儿培训机构。    合作单位:贵阳市第九幼儿园、十一幼儿园、花溪区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后巢乡幼儿园,贵州米欧科语言学校等。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代码:082500招生计划:150人主要课程:汽车构造、汽车钣金、发动机底盘、汽车营销、汽车美容装饰、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故障检测与诊断等就业方向:从事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及管理工作,汽车营销、维护、修理、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和管理。合作单位:贵州福利汽车有限公司、吉利汽车、贵和本田、BYD等。生物技术制药专业代码:102100招生计划:150人主要课程:医药学、公共关系基础、药事法规慨论、医药商品学、生物药物检测技术、生物技术药物。就业方向:面向医药、食品保健、环保等行业从事生物药物等生产、经营管理等。合作单位: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贵州辰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客户信息服务专业代码:090900招生计划:150人主要课程:普通话、客户沟通技巧、客服服务礼仪、电子商务慨论、情绪管理与压力舒缓等。就业方向:面向现代服务业(通信、零售、旅游、酒店、金融、保险等)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呼叫中心专业技术和运营管理等。合作单位:大唐融合贵阳科技有限公司等电子商务专业代码:121100招生计划:50人主要课程:网络营销、网络技术、广告学、网页制作、电子商务慨论、普通话、网站建设等。就业方向:网店运营推广、网店美工、网址推广、市场分析电子商务员等。合作单位:四方鼎力有限公司、贵州智联新创科技有限公司等。

就读优势

1、学生可直接报读“3+2”统招大专或报读贵州大学等院校的成教大专及自考木科。

2、补助高,凡报读中技的学生,三年全免学费,符合政策条件的可获得预备制及助学金补贴,精准扶贫,第一年可享受2960元,第二年享受2000元。学校还设立奖学金对刻苦学习的三好生予以奖励,统一办理学生平安保险。

3、学校提供免费wifi服务、免费提供床上用品2套、免费服装2-3套、免费提供冷热饮用水、免费洗澡、免费体检。

4、学校专门开设就业创业指导,100%推荐就业,同事开展SYB创业培训,颁发合格证书,享受国家创业政策。

5、“中技、大专”套读费用低、成才快。学生毕业可获得大中专《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行业证书》等。毕业文凭网上可查,享受国家同等学历待遇,符合贵州省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获得学士学位。

 

资助政策:  1、根据贵州省发展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规定,报读我院各专业的初中毕业学生,免交学费;报读我院高技的学生,每年减免学费2000元(四年制学生第四年须全额交费)。  2、贵州省户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贵州省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学校按政策规定给予学生申报第一学期的生活补贴费1960元。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政策规定,第一、二学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其中第一学期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费的学生,第一学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4、我校中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可推荐或单报高职考试等方式升入就读我院高职(大专)继续学习。  凡获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中高级技工学生,学校负责推荐就业。2000年以来,我校的毕业学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在99%以上。学校地址:贵阳市小河金竹镇鑫中路24号联系方式:想要咨询或者报名我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

 

贵阳林业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学校先后被省委宣传部、省教委授予“全省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造林绿化四百佳单位”,被贵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城市绿化先进单位”,被共青团贵州省政府直属机关工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等称号。2000年先后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2年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职业学校”,同时园林专业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专业”,是一所集农林类、资源与环境类、商贸与旅游类、信息技术类为一体的全国示范性职业学校。想要咨询或者报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培养目标  1、培养具有相当于高中层次文化基础知识,又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爱岗敬业的中、初级专业人才。   2、为高职院校、大专院校输送合格生源。 国家助学金及学费减免   国家对中职教育十分重视,国家财政逐年加强了对中职教育的扶持力度,设立了专门针对中职学生的“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近年来,国家对全日制中职在校学生又实行了学费减免政策。凡就读我校的学生学费全免,符合条件的同时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符合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学生每年另外享受1900元专项资金补助。 想要咨询或者报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 在校待遇1、新生入学后,学校为学生办理保险,确保学生因意外受伤或生病住院产生大额医疗费用时提供帮助。 2、学生假期可享受火车票半价待遇。 3、在校学生可申请经批准加入党、团组织。 4、设立年度奖学金,每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400-1500元奖学金。  教学管理特点1、课堂教学与实操教学、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能在未来的工作中快速适应。 2、严格按部颁及省颁标准规范性教学,积极参与全国及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我校学生参赛获得了良好的成绩。 3、各专业学生均由学校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即我校毕业生既有学历证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又有职业资格证的双证制。 4、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教育学生懂得如何做人,懂得感恩,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竞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5、我校实行校领导值班,管理人员、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住校制、多层次、全方位管理、教育、辅导学生的学习、生活、对学生进行诚信、进取、阳光、和谐及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毕业后能适应社会、立足社会。 6、学校将校园安全及学生个人安全工作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建校以来,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近几年,遵循上级领导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加强了保卫、值班力量,使校园及学生个人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报名条件:  1、报读我校的学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5-22周岁;男生身高155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  2、报读两年制高级技工专业的中技(中职)毕业学生须取得中技(中职)毕业证书和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报读预备技师的学生须是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  3、报读两年制技师专业的高级工毕业学生须取得本专业高技工毕业证书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4、凡有酗酒、纹身、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乱纪行为者谢绝报名;  5、凡报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因报读人数等原因不能正常开班的须服从调剂。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我院招生处报名。初中五年一贯制  1、招生对象:参加贵州省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名:成绩达到当地中考“五年一贯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院“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专业代码见“普通高考”。  3、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确保能够顺利被我院录取,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将“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填为第一志愿。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到我院招生处报名。资助政策:  1、根据贵州省发展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规定,报读我院各专业的初中毕业学生根据贵州物价局制定标准收费。  2、贵州省户籍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符合贵州省劳动预备制培训政策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者,学校按政策规定给予学生申报第一学期的生活补贴费1960元。  3、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政策规定,第一、二学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其中第一学期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费的学生,第一学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4、我校中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可推荐或单报高职考试等方式升入就读我院高职(大专)继续学习。  凡获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中高级技工学生,学校负责推荐就业。我校毕业学生的就业单位主要为航空、航天、航发、军工企业、省内外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2000年以来,我校的毕业学生供不应求,就业率在99%以上。

招生计划表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人)学制1高铁乘务503年2航空乘务503年3新能源汽修503年4建筑专业503年5幼师专业503年6建筑工程技术2003年7建筑室内设计2003年8计算机信息管理1203年9电子商务1203年10工程造价803年11计算机网络技术1003年12畜牧兽医2003年13园林技术703年14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703年15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503年16宠物养护与训导403年1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503年18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1003年19机械设计与制造503年20电气自动化技术503年21新能源汽车技术603年22旅游管理1003年23人力资源管理1003年24烹调工艺与营养803年25文秘803年26社会工作503年27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303年合计2350  

联系方式: 想要咨询或者报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填写报道信息,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

2023年贵阳十九中招生简章

2020年贵阳十九中招生简章  

贵阳十九中校园大门

贵阳十九中简介 

贵阳市第十九中学成立于1962年,办学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1949年之前。学校位于贵阳堰塘街,紧倚华家大院(大觉精舍)、文昌阁、中共贵州省工委旧址(原高家花园)、君子亭、觉园,环伺民权路、勇烈路、民生路、三民东路等。是贵阳历代文人墨客流连忘返之地,先驱时尚人士汇聚之地。 

贵阳十九中是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贵阳市教师专业发展实训基地、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助力工程基地学校、贵阳市数学学科基地。 

十九中占地面积956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966平方米,绿化面积1396平方米。分主教学楼、综合楼与办公楼。校区有200米塑胶跑道的运动场与篮球场。此外,诗词长廊、孔子塑像、环绕校园的花草树木营造了浓郁的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贵阳十九中教学楼

贵阳十九中招生计划

贵阳十九中学区划片范围:

(总校区):省府北街、省府东街、省府路、富水北路、园通街、勇烈路、慈善巷、石级巷上河坎、下河坎、河南街、引线巷、忠烈街、三民北巷、堰塘街、三民东路、三民巷、黔灵东路、鸿雁巷、翠屏路、延安东路、筑东路(巷)、传书巷、华宫巷、红石巷(街)、芙蓉巷、九华路、富水路、富水中路、富水东路、正新街、蔡家街、电台街、贵山街、民生路、弯弓街、文笔街、文明路、洙泗巷、君子巷、宝山北路双号(180-362号)、宝山北路(116号、180号、199号)、福音巷、福兴巷、民权路、黑羊巷、铁局巷。

(万科城校区):万科城业主子女。

贵阳十九中入学条件:

初一新生具有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小学毕业证明。

贵阳十九中教学楼

贵阳十九中报名条件

1、持有云岩区常住户籍。

2、持有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和部队职工相关证明。

3、流动人口子女应符合2012年贵阳市人民政府1号令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4、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不满7周岁。(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5、初中一年级应有小学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的相关证明。

贵阳十九中教学楼

贵阳十九中特长生报名需提交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毕业学校。

2.本人及户主的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请注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

3.贵阳市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4.小学4~~6年级的素质报告册(原件及复印件)

贵阳十九中校园环境

贵阳十九中联系方式

地址:贵阳市堰塘街44号

电话:0851-85250442

网站:https://www.zhonzhuan.com/gy19z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2022年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生源质量,保证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62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范永丽职务:校长

学校地址: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清东路西北坊段888号

学校网址:http:www.taiyuanyouzhuan.com:18085yzindex.jhtml

邮箱:tyyzzjb@sina.com

邮政编码:030401

联系电话:0351-6291935(传真)、15513268886、15536858899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指导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编报工作。

第五条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考委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和规定,落实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相关决议

(二)按照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衔接高校招生相关部门,做好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编报工作

(三)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四)做好学校的招生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真实准确的向考生及家长传递招生政策

(五)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好学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六)向财务部门提交录取花名及相关信息,根据交费花名办理录取手续

(七)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学生处编制的入学须知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做好相应的公示公开工作

(九)向学生处提供录取花名,协助做好学生入学手续办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编制的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的指示精神,适应省市转型跨越发展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以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为主,适当兼顾0-6岁学前教育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立足太原市、面向山西省、服务周边地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学前教育师资和人才。

第八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及时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家长公布。

第九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原则,坚持适应行业、产业及用人单位需求的原则,坚持“按需求定计划,按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的办学资源,确定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学校招生总规模。

第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对口升学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

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并提出实施原则

3、由招生办根据实施原则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平衡并及时反馈

4、沟通结果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定

5、登陆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普通高考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录取分数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二)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考生,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国家高校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的学生等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机会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规定标准。

序号

 

 

专业

 

 

学制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

 

 

公寓费标准(每生每年)

 

 

1

 

 

学前教育

 

 

三年

 

 

2600元

 

 

600元

 

 

2

 

 

早期教育

 

 

三年

 

 

2600元

 

 

3

 

 

小学英语教育

 

 

三年

 

 

2600元

 

 

4

 

 

音乐教育

 

 

三年

 

 

5000元

 

 

5

 

 

舞蹈教育

 

 

三年

 

 

5000元

 

 

6

 

 

美术教育

 

 

三年

 

 

5000元

 

 

7

 

 

艺术教育

 

 

三年

 

 

5000元

 

 

8

 

 

服装设计与工艺

 

 

三年

 

 

5000元

 

 

9

 

 

舞蹈表演

 

 

三年

 

 

5000元

 

 

10

 

 

旅游英语

 

 

三年

 

 

4000元

 

 

11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4000元

 

 

12

 

 

青少年工作与管理

 

 

三年

 

 

4000元

 

 

13

 

 

音乐表演

 

 

三年

 

 

5000元

 

 

14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方向)

 

 

三年

 

 

4000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2022年4月20日起实行。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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