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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2020年招生方案及计划表格

2023-07-28 22:10:2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兴庆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园2020年招生方案及计划表格

兴庆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兴庆区教育局

   为了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积极稳妥地做好兴庆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为幼儿提供相对便利、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结合兴庆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年龄要求。小班招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三周岁适龄幼儿,新增公办园原则上中班招收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四周岁适龄幼儿,大班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五周岁适龄幼儿。   (二)兴庆区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幼儿户籍迁入兴庆区时间截止2020年8月24日。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外来随迁子女。兴庆区非直属城市公办园招生对象由其直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兴庆区直属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周边小区、村委会兴庆区户籍幼儿入园,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其他区域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周边外来随迁子女。   (四)辖区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及外来随迁子女。   (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按照各级相关政策需优待照顾对象。   二、招生计划及方式   (一)招生计划   1.兴庆区直属23所城市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76个,共招收2035人。其中14所幼儿园(友爱街以西)招收小班49个,每班25人,共1225人;9所幼儿园(友爱街以东、燕庆街以西)招收小班27个,每班30人,共招收810人。   2.兴庆区直属12所农村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26个,每班25-30人,共招收650-780人。   3.兴庆区新增3所城市公办园另招收中班4个135人,大班4个155人;新增3所农村公办园另招收中班3个90-105人,大班4个140-160人。其他2020年在建公办幼儿园根据建成交付情况另行发布公告组织招生。   (二)招生方式   1.兴庆区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采取网上登记、核验证件、公开电脑派位方式进行,银川二幼、三幼、四幼、五幼幼教集团分别负责组织本集团城市公办园公开电脑派位。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幼儿园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按照公开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园幼儿名单。兴庆区直属农村公办幼儿园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位数上限,幼儿园全部接收;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学位数上限,各园公开摇号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2.辖区普惠性幼儿园(见附件5)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兴庆区户籍幼儿,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可招收周边外来随迁子女,保教费须按分类定级相应标准收取,不得高于每生每月650元最高标准。   3.经兴庆区教育局批准招生的辖区民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招生方式。各民办幼儿园自行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风险预案,招生方案须报兴庆区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招生方案、招生广告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部门规定。   4.其他幼儿园未经兴庆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招生。   5.各幼儿园按照银川市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机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秋季开学(园)工作的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各项防疫措施,疫情防控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园。   三、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8月19日各园发布招生公告,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入园登记平台二维码。     (二)网上登记。8月20日00:00至8月24日24:00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选择下方菜单“银川市”—“银川幼儿入园登记”,进入“银川市幼儿园入园登记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登记”—“兴庆区”后选择相应幼儿园登记,如实完整填写幼儿信息。登记完成后须保存登记成功短信原文,记录登记编号。每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同一幼儿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公办幼儿园。   (三)现场核验。各园8月21日至8月25日在幼儿园现场核验幼儿资料。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按登记平台短信通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短信指定幼儿园现场核验。未按时进行现场核验的幼儿视为放弃,前期登记无效。     1.幼儿网上登记成功短信及登记号;   2.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核验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幼儿人数未超出学位数,直接确定入园名单并对外公示;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出学位数,启动公开电脑派位工作,各园公示参加电脑派位的幼儿名单,并于8月28日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其中,9所友爱街以东、燕庆街以西直属城市公办园,符合条件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全部接收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采取现场登记报名方式招收周边外来随迁子女。如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数,由各幼儿园启动公开摇号程序确定入园名单。   (四)公开电脑派位。8月28日以幼教集团为单位组织公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邀请公证部门、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参加电脑派位的家长代表由公证部门随机选取并于8月26日至27日电话通知,幼儿园公示家长代表名单。派位结果于当日在公开电脑派位现场、入园登记平台公示,同时各园对外公示名单。登记在同一幼儿园的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派位时1人派中,则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占1个学位名额,否则均视为未派中。   四、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各园8月19日发布招生公告,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8月20日至8月25日幼儿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园登记报名。幼儿园现场核验证件、并将符合条件的幼儿信息录入入园登记平台。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未超出学位数上限的幼儿园全部接收,超出学位数上限的由各幼儿园启动公开摇号程序确定入园名单。   五、民办幼儿园招生程序   民办幼儿园自行确定招生时间,发布招生公告,按备案后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需求稳妥开展招生工作,落实优待对象入园,并在满足周边小区儿童入园需求的情况下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入园,同时要按照招生风险应急预案的安排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六、享受优待政策幼儿入园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公办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入公办园的优待政策。其中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申请及材料分别由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兴庆区公安分局、银川市兴庆区消防救援大队审核,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兴庆区卫生健康局报市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兴庆区教育局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各类享受优待政策幼儿入园,不再参加公开电脑派位。   七、招生要求   (一)各幼儿园要按照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聚集密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体温监测、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所有确定入园的新生(含共同生活家人)提前14天返银并按幼儿园通知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相关事宜,同时每日记录体温并如实登记,并在正式入园前按幼儿园通知提供相应材料方可入园。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咨询电话:银川市二幼集团6082103;银川市三幼集团5617730;银川市四幼集团5050548;银川市五幼集团6081561;宁夏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附属第三幼儿园8738661。

兴庆区2020年直属城市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0年直属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0年新增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0年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要求,根据南陵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县幼儿园2023年度秋季招生工作的意见》(南学前〔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本方案招生单位为籍山镇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籍山幼儿园、籍山镇金街华府幼儿园、籍山镇宇培幼儿园、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籍山镇春谷幼儿园、籍山镇和顺幼儿园、籍山镇城北幼儿园、籍山镇嘉汇城幼儿园、籍山镇东城壹品幼儿园。

本方案中招生学段为:

托班满2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籍山镇城区户籍(户籍范围的确定参照“南陵县城区2023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范围”进行认定);

2.非籍山镇城区户籍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籍山镇城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3.外来人员适龄幼儿:

(1)县内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务工的界定条件需满足以下两项:①在县城区企业稳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被备案);②在我县正常参加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2)县外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务工的界定条件除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在籍山镇城区内租房合同;

(3)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需满足以下两项条件:①由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有固定的经商场所。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结合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和实际承载能力,2023年  秋季籍山镇城区9所公办幼儿园计划共招生 1075人(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生方式

9所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9所公办幼儿园中若有幼儿园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则该幼儿园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直接录取;若有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数,则该幼儿园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五、招生程序

6月21日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一)网上申报

1.幼儿监护人通过邮箱提交报名表网上报名。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23日—6月29日。由幼儿监护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所报名幼儿园指定的邮箱。一名幼儿只能网上申报籍山镇城区一所公办幼儿园,选择两所及以上的同一幼儿信息将全部被视为无效信息,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报名表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表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

3.报名表提交后,各幼儿园对报名表内容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回复“初审通过”。7月1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张贴网上报名初审预通过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初审预通过幼儿监护人在7月3日-7月4日持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复审并确认。仅在邮箱提交报名表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⑴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幼儿户口簿原件和户主、幼儿页的复印件;

⑷监护人住宅房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条件的人员需提供:

县内在县城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在县城区企业签订的1年以上且被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②参加且连续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县外在县城区务工的幼儿监护人除提供以上两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实际居住在籍山镇城区内租房合同。

⑹幼儿监护人在县城区经商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由政府相关部分门颁发的营业执照;②固定经商场所的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2.幼儿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幼儿园登记、复审、现场签名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3.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4.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5.7月6日在各幼儿园门口张贴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三)电脑派位

1.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后,实行电脑派位,时间:2023年7月10号上午8:00,地点:籍山镇中心小学。电脑派位工作在南陵县教育局和籍山镇招生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2.电脑派位参加人员为:南陵县教育局、籍山镇招生领导组、籍山镇中心小学及各招生幼儿园代表,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幼儿监护人、幼儿园教师代表等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芜湖市法信公证处为电脑派位工作进行公证。

3.当场公布获得电脑派位预录取的幼儿名单,并通过各招生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四)报到注册

经电脑派位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报到注册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并公布)。

六、组织领导

在南陵县教育局和籍山镇招生领导组领导下,籍山镇中心小学组织协调籍山镇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实施招生工作,制定《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报请南陵县教育局和籍山镇招生领导组同意后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派位数据管理等工作,有幼儿参加本次招生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工作人员,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弘扬社会正能量,以下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入园,不受名额限制: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园;

2.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试行)》精神,参照《南陵县人才分类目录和概念界定》的A(国内外拔尖人才)、B(领军人才)、C(高端人才)层次人才子女入园;

3.烈士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入园;

4.对南陵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一千万元以上)法人或主要投资人子女入园;

5.符合“长幼同园”条件的幼儿。“长幼同园”是今年试行的人性化招生政策,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3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儿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3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儿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园。

以上符合相关政策优先保障的幼儿人员由南陵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籍山镇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3.招生咨询电话:南陵县教育局     0553-6839629

籍山镇中心小学   0553-6827185

附件:附件.zip

1.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计划;

2.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入园申报登记信息表;

3.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报名申请邮箱;

4.籍山镇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南陵县籍山镇中心小学

                   2023年6月21日

罗湖区汇鑫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

【导语】:罗湖区汇鑫幼儿园是一所民办转型而成的公办幼儿园,也是小区配套园,优先面向汇鑫花园小区招生。如果有空位,也会面向整个文华社区招生。

罗湖区汇鑫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

根据《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81号)和《关于做好罗湖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汇鑫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汇鑫幼儿园位于罗湖区汇鑫二期花园小区内,是由罗湖区教科院举办、罗湖区教育局直属管理的公办幼儿园。2020年1月通过市一级幼儿园复评。幼儿园占地面积2201.6平方米,核定班级9个。

幼儿园秉承“以爱育德、以德养智”的办园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营造“尊重儿童、欣赏儿童、研究儿童、共建和谐”的工作氛围,致力于培养自主、勇敢、智慧、乐群的健康儿童。幼儿园布局合理、建筑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满足教育需要。园内设施设备齐全,设有音体舞蹈室、美劳创作室、幼儿阅览室,体育游戏区,室外有多功能大型玩具、玩沙池、种植园等,各班配备各类设施设备、教玩具和器械,为幼儿创造了多元化的教育、活动环境。

二、招生计划

小班新生75人

收费备案项目及标准:

按物价局备案标准执行,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350元/月。

三、招生对象

小班新生:2016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汇鑫幼儿园面向罗湖区文华社区汇鑫花园小区的适龄儿童招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面向文华社区招生。

A类:幼儿父母为汇鑫花园小区业主、幼儿为深圳市户籍。

B类:幼儿父母为汇鑫花园小区业主、幼儿为非深圳市户籍(不包含港、台、澳、外籍)。

C类:幼儿父母为汇鑫花园小区租户、父母及幼儿均为深圳市户籍。

D类:幼儿父母为汇鑫花园小区租户、幼儿非深圳市户籍。

E类:周边社区深圳市户籍儿童。

F类:周边社区非深圳市户籍儿童。

五、录取原则

为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按规定时间报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的申请者,我园将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从A—F依次录取,当同一类别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时,采取抽签录取。额满即止。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性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六、招生程序

01 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汇鑫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本园大门口发布招生方案。

02 新生报名

2020年6月13日—6月27日,填表报名,报名顺序不分先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均视为有效报名;

申报学位幼儿家长到汇鑫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或下载《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填写好并复印一份,将复印件提交到保安室。原件家长留存。(此表格在核验材料时需提交)

03 核验材料

2020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幼儿园将通知符合条件的家庭采用分批方式进行材料核验,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或电话,按时、按要求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资料于指定时间到幼儿园审验入园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04 公布录取名单

7月10日18:00,分别在幼儿园门口公示录取名单。

05 新生注册

2020年7月11日9:30—11:30凭幼儿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在门卫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新生注册手续。

需提交核验资料

★深圳户籍儿童

1.报名申请表(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即日起在保安室领取,并请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后签字确认(交复印件,自留原件);

2.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明;

4.全家户口簿;

5.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复印姓名页及所有填写了接种记录的页面);

6.网上查验并打印《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验证查验证明》(登录深圳疾控http://www.szcdc.net/首页,从“在线服务”栏点击“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然后录入基本信息,提交并生成查验证明。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7.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及近一年社保清单;

8. 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一套房只接受一户家庭学位申请。同一套房不同家庭申请,按照一个学制(幼儿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学位,连续提出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申请。在同一套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只接受一户家庭的学位申请。

(1)购房户:

①购房者为儿童父母(父母产权在51%以上)或祖辈购房且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按“购房”类填写,需提交在汇鑫花园小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②凡祖辈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仍需提供在汇鑫花园小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2)租房户:

①提供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或《房屋租赁信息》(蓝色)。

②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使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的,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a.在所申请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

b.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上的居住信息登记地址必须一致。

C.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业主的《房产证》或《楼房使用证》或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位房:

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按“单位房”类别填写报名表。需提交: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提供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

注: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

★非深圳户籍儿童

1.报名申请表(幼儿园保安室领取),即日起在保安室领取,并请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填写后签字确认(交复印件,自留原件);

2.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

3.出生证明;

4.全家户口簿及父母在深有效《居住证》;

5.儿童免疫证复印件(复印姓名页及所有填写了接种记录的页面);

6.网上查验并打印《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验证查验证明》。(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7.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及近一年社保清单;

8.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提供的合法购(租)房证明材料(要求同深户第8条)。

七、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所有证件资料需验原件,需要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请用A4纸复印,并请按资料清单的顺序装订。

(五)请家长按照报名流程中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报名手续,逾期没有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

李老师:0755—82219736

邓老师:0755—82271810

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02:30—05:00

延伸阅读: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材料+流程)

深圳最好的100所幼儿园名单一览你家孩子读的是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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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8】可获罗湖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结果查询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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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景龙小学附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导语】:景龙小学附属幼儿园,是由原深圳市天健爱心幼儿园转型的一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966元一个月。目前,景龙小学附属幼儿园发布了2020年秋招公告,要报名的家长赶紧看看具体政策及报名安排吧。

深圳市福田区景龙小学附属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1)办学性质

深圳市福田区景龙小学附属幼儿园(原深圳市天健爱心幼儿园)创办于1997年8月,位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红荔西路香蜜三村,是一所市一级新型公办幼儿园。

(2)办学基本条件:园内布局合理,色彩悦目,环境舒适和谐,配套设施完善,现有多个功能室:音乐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美术活动室、科学启蒙室、感统操作室和体育活动室等,有宽阔的户外活动场地和游戏区域,为幼儿的体能锻炼提供了非常好的活动空间。

(3)核定班级数:幼儿园设有小、中、大共11个班。

(4)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966元/月;

伙食费:350元/月(如在学生就读期间,收费项目和标准发生了变化,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8255049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招生对象及人数

三、招生范围

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香蜜三村小区的适龄儿童。

(优先录取本小区或紫荆社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时间:

 6月13日—6月28日(报名方式: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下载“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报名时间截止,入口关闭),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jlfsyryzs@sina.cn或分时段到幼儿园保安室领取报名表。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29日—7月3日进行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儿童家长留意短信、电话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社保清单)。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五、录取方式

本园参照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分类排序录取学生。

7月10日前,我园将在公众号及幼儿园保安室窗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已录取幼儿的家长。

六、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延伸阅读:

深圳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标准+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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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区幼儿园全盘点(名单、办园等级、咨询电话、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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