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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2021年幼师招聘信息电话

2023-07-29 02:16:50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盐都区2022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5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凡受疫情影响教师资格考试延期而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亦可应聘,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2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2年8月3日9:00-8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2年8月3日9:00-8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2年8月3日-8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8月3日9:00-8月7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2年8月3日9:00-8月8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8月6日16:00前向盐都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都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③2022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个人承诺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8月10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5)选择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0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参加考试;若考生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城市所在县(市、区)低风险地区的,还要提供本人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并按要求完成规定频次的核酸检测。

其它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和要求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盐都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报名者本人须签字)、以及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因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体育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盐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携带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除外)到盐都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调至盐都区教育局档案室。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5-88585970(区纪委第二派驻组)

附件:1.《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盐都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8日    

盐城市盐都区:整治公墓价格虚高乱象

原标题:盐城市盐都区:整治公墓价格虚高乱象

来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以前一个墓地卖6000多块,现在只要2000多,这样的整治活动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着想呀!”谈起当地公墓价格的变动,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千秋村村民王老爹印象深刻。

这一变化是盐都区纪委监委根据上级纪委部署对全区墓葬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所带来的。整治期间,该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秦南镇千秋公墓现场进行走访时发现,该墓地比较豪华,疑似存在高价墓情况。随后的调查也印证了工作人员疑虑。在了解公墓所有工程招投标、收费及支出情况,认真查阅了公墓运营管理情况的台账后,一个以公益墓为幌子,售卖高档墓地谋利的案件浮出了水面。

原来,2016年6月筹建的秦南镇千秋公墓为公益性质。时任镇民政办会计王某某却与开发商私下商议,建设一批高档艺术墓用于出售谋利。建成后,先后两任公墓管理员共收取墓款234户136.3万元,其中109.87万元付给开发商,23.4万元上缴秦南镇财政所,剩余的3.11万元,被王某某个人领取并使用。为了规避责任,王某某还随意找了两张业务凭条,交给二人冲账了事。目前,王某某已被该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发现相关问题线索37个,立案调查17人,提醒谈话7人,诫勉谈话2人,公墓价格虚高乱象得到有力遏制。(单秀永)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公示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各招聘单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请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关单位报名邮箱,邮件请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2021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专业方向证明;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19届、2020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盐城市卫健系统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⑥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电子邮件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开考比例。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在《2021年度盐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公布》中的少数紧缺专业岗位,经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博士研究生岗位

招聘采取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研究生岗位

考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无笔试岗位面试(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相同,无笔试的岗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咨询电话:

0515-66696806(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

0515-88290223(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0515-88166308(盐城市中医院人事科)

0515-88569005(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515-88282075(盐城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515-68668911(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

0515-88305176(盐城市口腔医院人事科)

0515-88582121(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办公室)

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80500736(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稳岗就业 盐都区殡仪馆招聘公告

为扩充殡仪馆人员力量,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殡葬火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盐城市盐都区秦川路16号)联系电话:81088996。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1.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根据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以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可适当降低。

2.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3.体检。以面试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4.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经区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日。聘用人员录用后,与盐都区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聘用人员由盐都区民政局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附件: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

   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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