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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年黑龙江省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表

2023-07-29 08:43:5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年黑龙江省幼师资格证报名时间表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黑龙江省2021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重要提示

1.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于4月29日发布黑龙江省2021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须及时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及时查阅公告内容,并按要求提前做好防疫准备工作,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面试。

2.考生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认真核对报考信息,不符合资格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如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报名信息须考生本人填报,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姓名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无效,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 报考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4月15日-4月18日12: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4月15日-4月19日15: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4月15日-4月21日24:00时止;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0日-5月16日;

面试时间:5月15日-5月16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会出现考试时间顺延的情况)。

二、 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高校在校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考。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在黑龙江省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其他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其他考生相同。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三、 报名流程

考生须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8日12: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1. 注册信息:已参加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均需要重新注册报名,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须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

4.考区选择: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根据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按《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面试填报考区对照表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9日15:00时止。

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呈现“待缴费”状态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再次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4月15日至4月21日24:00时止。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日语、俄语、朝鲜语文等19个科目。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详细科目请参见《2021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2)。

五、面试实施

(一)面试程序:考生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考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教材目录参见附件3),面试程序为:

 1.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3.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

 4.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6.考生进行1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7.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8.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六、面试考点

我省共设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牡丹江师范学院、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绥化学院、黑河学院、黑龙江职业学院12个面试考点。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咨询电话(点击下载)

  2.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点击下载)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参考目录(试行)(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4月12日

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幼儿教师招聘公告(80名)

2021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教师公告

2021年哈尔滨新区新增多所公办幼儿园。为了确保各公办幼儿园规范管理、科学保教,满足幼儿学习和生活需要,促进哈尔滨新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拟招聘80名聘用制幼儿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教师8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ongbei.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4.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心健康;

5.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3年7月22日以前出生),4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线上报名。采取面试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3日9:00至2021年8月11日16:00。报考人员将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4)上传至指定邮箱。然后,加入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QQ群。

报名邮箱:715737682@qq.com

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QQ群:群号码1026091692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哈尔滨新区幼儿教师招聘QQ群(以下简称为招聘QQ群),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考试的相关信息在招聘QQ群发布。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其他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请考生在报名材料上传后,及时关注招聘QQ群发布的审核结果及报名截止时间,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造成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5.报名结束后,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现场审核,符合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哈尔滨新区幼儿教师招聘QQ群里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451-88080081

(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要求

1.资格确认

(1)考生须根据招聘QQ群发布的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签订《诚信承诺书》。

(4)现场资格确认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QQ群通知。

2.面试

(1)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招聘QQ群公示7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与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说课50分,专业技能展示5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聘QQ群通知。

3.公布录取名单

面试后,录取名单在招聘QQ群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新区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在招聘QQ群发布通知。

七、办理聘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QQ群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08005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统一进行分配。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对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招聘QQ群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相关工作。

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2021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公办幼儿园基本信息.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报名表.doc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重要提示:

1.考生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认真核对报考信息,不符合资格的不能报考,报考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2.考试报名信息须考生本人填报,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防疫与安全通知: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省将根据全国防疫形势,于10月15日发布《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须遵守疫情防控公告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出示相关材料,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正常参加考试。考试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须在公告之日起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龙招港”或登陆“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及时接收或查阅防疫通知,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准备。

 一、报考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至9月5日12:00时止。

 (二)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至9月7日14:00时止。

 (三)网上缴费时间:9月2日至9月8日24:00时止。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五)笔试时间:10月30日。

 (六)成绩发布时间:12月9日。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参加考试。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五)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四、报名流程

考生须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92日至9512: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1.注册信息: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须对所填报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3.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

4.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3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92日至97日14:00时止

审核工作将在考生提交后48小时内完成。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结果呈现“待缴费”状态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92日至9824:00时止。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9月8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12月9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日内向所在考区招考办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3)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六、其它说明

(一)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三)成绩有效期及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自行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点击下载)

   2.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点击下载)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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