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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10名) 2021幼儿园教师招聘情况

2023-07-29 10:37:5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10名) 2021幼儿园教师招聘情况

2023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710名)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710名,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中小学教师3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县直学校语文教师岗位的不低于二级甲等);对报考镇及以下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三级甲等;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至附件3),

(八)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

年龄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二)从本县在岗临时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临时代课人员”)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5名,幼儿园教师250名;

要求截至2021年6月21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

(三)从社会青年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85名,幼儿园教师150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0名;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至2003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四)年龄的核定以个人有效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附件6),注册登录报名平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6日。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任教学校的证明。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3.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1年6月2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10日8:3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缴费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笔试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考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考试须出示个人健康绿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代课人员报考面向临代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5。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7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1年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1年8月23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1年8月16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使用实名制编制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23号等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6886286。

附件:1.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实名制招聘)

2.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3.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代课人员照顾加分标准

6.考生在线报名系统简单使用说明

灵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2021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告附件1-6.zip

 

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教师招聘公告(395名)

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均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1年6月2日9:00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2021年6月11日16:3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6月7日9:00开始至2021年6月13日16:30结束。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三楼308室)

办理时间:2021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1:00。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中天人力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至2021年6月26日9: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考试科目见《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笔试含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的,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

采取闭卷形式,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9:00—11:30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③报考人员于7月6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①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则需携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并在2021年9月1日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入职资格;

⑥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普通话等级证等)。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查看公告发布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成人高校保健医、会计、小学心理辅导教师、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音、体、美及幼教全科教师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音乐及学前教育学科要结合教材歌曲进行完整的自弹自唱,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美术学科包含命题绘画(速写),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体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场地有限。参加面试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器材等物品。

4.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区教育局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取得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详见招聘计划),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南开区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nk.gov.cn/RLSBJ178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tjnk.gov.cn/NKQZF/ZWGK5712/zfxxgkqwbj/qjyj1/fdzdgknr17/zdmsxx17/jy17/)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1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2745998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监督电话:022-27459975

  中天人力资源网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2021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2023年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教师招聘公告(94名)

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结合兴城市各学校编制及学科需求情况,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市公开招聘教师94名。其中,初中教师37名,小学教师47名,幼儿园教师6名,职教中心教师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相关条件详见《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3.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条件

(1)报考城区初中(附中、二中、三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地理、历史、生物教师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历即可报名。

(2)报考农村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地理、生物、历史、政治教师岗位具备高中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学历即可报名。

(3)报考城区小学(南一小学、温泉小学、宁远小学、古城小学、实验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2014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工作满5年的,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户籍条件

研究生学历考生不限户籍,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限定为葫芦岛市域内户籍,除此之外限定为兴城市户籍。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公告发布之日)。

4.专业要求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5.资格条件

所有报名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初中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其中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考生,报考时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试用期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在兴城市公办学校代课(2014年年底政府统一辞退的代课教师)满5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幼儿和小学教师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信息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设在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人才服务大厅。考生须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报名须提交的初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未取得的,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

(4)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背后标注姓名)。

(5)2021兴城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教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上下载)。

(6)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须提供兴城市教育局出具的代课教师证明。

3.缴费形式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以现金方式缴纳考试费100元。

4.资格初审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城教育局、兴城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不可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6.开考比例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时,取消或核减这一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填写《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网上下载)。凡发现材料虚假者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限定为100分钟。

(2)笔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要依据报考人员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

(3)成绩查询。考生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小学、初中教师面试

①内容:应招学科教材

②形式:微型课

③时间:10分钟以内

④小学和初中音乐、美术教师加试基本功考核(基本功考核满分50分,微型课满分50分)

音乐教师加试: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特长表演(满分25分):自己准备乐器或舞蹈伴奏带(盘、卡),时间限定5分钟以内。

美术教师加试:现场绘画(静物写生,满分50分,时间60分钟)

幼儿教师面试

①基本功考核(满分50分)

弹唱(满分25分):现场抽一首歌曲,边弹边唱。

特长表演(满分25分):自己准备一个5分钟以内的特长节目,道具自备。

②微型课(满分50分)

讲课时间为10分钟以内。

职教教师面试

①内容:应招学科教材

②形式:微型课

③时间:10分钟以内

(4)面试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五优先”原则以序号顺序依次进行确定:即①面试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⑤英语等级高者优先。上述“五优先”仍不能确定排序的,通过面试加试予以确定。考生总成绩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辽宁省、葫芦岛市和兴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供本人14日内电子行程证明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证明,现场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受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不允许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七、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兴城市教育局:0429-5332013

兴城市人社局:0429-5889019

(二)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1.《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21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2021年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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