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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泉州市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示

2023-07-29 11:50:3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泉州市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示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经鲤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5名(初中3名、高中2名)。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招聘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应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

5.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即报考者聘用后须服务满六年(含试用期一年),在体检前签订承诺书。

(三)招聘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2)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3日。

2.报名方式:登录泉州市第七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qzqz.cn)下载《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9523919@qq.com完成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阶段、大学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取消现场报名资格。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26日

(三)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含成绩表)、复印件1份和就业协议书原件。

4.能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鲤城区教育局商鲤城区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考生的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3.体检对象属于在职人员的,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但可先参与选岗,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鲤城区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告栏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泉州市第七中学网站(www.qzqz.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泉州市人社局、教育局和鲤城区人社局、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泉州七中网站(http://www.qzqz.cn)。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六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

(四)对考生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区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390240,22355353。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鲤城区教育局、泉州市第七中学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060803118 0595-22376306

 

附件1: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0年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考生信息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福建省泉州市第七中学

 

                     2020年6月17日

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1人,详见《2021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三)》(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21年7月28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泉州市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1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1.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3.尚未签约的2021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4.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1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李老师

059522772136

86522421@qq.com

 

2

泉州第五中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陈老师 

王老师

0595-29881902 

0595-22274446

 

请应聘者点击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官网主页:http://www.qz5z.com/,在校网主页平台公告栏填写《2021年泉州五中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提交填报信息。

3

泉州第一中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倪老师

0595-22787683

qzyzbgs@126.com

 

4

泉州市培元中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陈老师

0595-22399617

37998895@qq.com

 

5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苏老师

0595-22297158

qzsyfxbgs@126.com

 

6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吴老师

0595-22683903

zgqztj@126.com

 

7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王老师

0595-22919992

1344662486@qq.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报名现场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断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附件:1.2021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三)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实施“才聚荆楚”工程,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工作,促进基础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2年,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795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1713名,新机制教师1365名,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159名,各地自主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6558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报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幼儿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各地自主招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除应满足招聘条件(一)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各地招聘公告中公布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市(州)综合统筹、县(市、区)具体组织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7: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请于缴费期间(工作时间)到参加考试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减免手续。在报名截止前,允许考生(含已经缴费完成的考生)对报名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三项信息与公安权威库信息进行对比,并同时比对考生报考的岗位信息。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3.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不需填报到学校。

     4.报名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上每天公布各县(市、区)各类岗位报名情况,引导考生合理报考。

     5.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于4月18日9:00起,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技术支持

     考生在报名及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27-59769924转4544或5660或0115联系。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具体安排是:

     8∶3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10∶30--12∶0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其中:

     幼儿园(1科):学前教育。

     小学分为(11科):语文、数学、科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劳动技术。

     初中分为(14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3.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4.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将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学段26个学科分别命题,开考学科与招聘教师学科分类相一致;综合知识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5.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讯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5)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6),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见附件7),并于首场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

     四、笔试成绩查询及计算方法

     (一)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5月下旬前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二)计算方法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6日9时至3月23日17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市、区)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单位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和公示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由县(市、区)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当地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1.各县(市、区)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2.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市(州)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一般为三年。

     聘用通知下达后,各县(市、区)应尽快将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

     九、聘用待遇

     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使用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

     附件:(点击此次下载附件)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2.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区)名单     3.关于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加分有关政策的公告     4.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5.湖北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     6.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7.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3月9日

报名入口

 

 

2023年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教师招聘公告(163名)

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名(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90名,幼儿园教师42名),差额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人员③“三支一扶”人员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⑦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8.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本科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硕士研究生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2018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无需提供);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⑥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⑦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⑧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⑨《永济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填写一份,详见附件4);⑩服务基层人员报考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③“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④“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⑤“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⑦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就业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携带合格证书可直接参加报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早8:00至2021年7月18日下午6:0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永济市市直幼儿园(永济市银杏西街3号)。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取消的招聘名额,专技23调整到专技22、专技26调整到专技25、专技29调整到专技28、专技42调整到专技41。报考被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指定的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交医护人员处理。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2.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8963(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202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附件4:2021诚信承诺书.doc

永济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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