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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重庆2020年公费幼师招生计划公告表格下载打印

2023-07-29 13:07:2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关于做好2023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重庆2020年公费幼师招生计划公告表格下载打印

关于做好2023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20〕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决策部署,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基层教师队伍、医疗队伍和农技推广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强大的智力支撑,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公费教育政策以及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委培师范生”)试点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德州学院17所高校承担。

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青岛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6所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承担。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5所高校承担。

委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滨州学院、泰山学院、枣庄学院7所高校承担。

二、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1900人(其中本科1300人,专科600人),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656人,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741人。

依据各市申报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20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4)。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公费专科医学生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协议,其中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委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面试过程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采取网上面试等方式。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以上类型不可兼报。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委培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中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为“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单位的平行志愿,公费专科医学生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录取办法。

公费师范生、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委培师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有关市教育(教体)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高校依据录取规则确定录取结果。

公费专科医学生在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录取时,公费专科医学生志愿作为常规批96个平行志愿的组成部分投档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健康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地方财政对委培师范生给予学费、生活费等补助的,应与委托培养院校和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有关办法参照鲁教师字〔2019〕7号执行。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视为放弃2020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见附件5)、《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见附件6),连同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教体)局或卫生健康委或农业农村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卫生健康委或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与手段,把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优质生源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高考时间推迟一个月的部署,合理安排公费生招录各环节工作时间,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在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

1.2020年山东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doc

2.2020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doc

3.2020年山东省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doc

4.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doc

5.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doc

6.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山东省教育厅 最新文件 关于做好2023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鲁教学字〔2020〕7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决策部署,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基层教师队伍、医疗队伍和农技推广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和强大的智力支撑,2020年我省继续实施师范生、医学生、农科生(以下统称为“公费生”)公费教育政策以及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委培师范生”)试点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学校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齐鲁师范学院、山东女子学院、潍坊学院、泰山学院、滨州学院、枣庄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德州学院17所高校承担。

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青岛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潍坊医学院、济宁医学院6所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承担。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5所高校承担。

委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滨州学院、泰山学院、枣庄学院7所高校承担。

二、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1900人(其中本科1300人,专科600人),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656人,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741人。

依据各市申报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需求规模及学科分布情况,研究确定了2020年具体培养学校及分市就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见附件1—4)。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培养学校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可转入培养学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三、招录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

(一)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二)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公费专科医学生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

(三)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协议,其中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委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五)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19〕7号),报考委培师范生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面试过程应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可采取网上面试等方式。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1次志愿填报中填报“公费师范生”或“公费本科医学生”或“公费农科生”或“委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以上类型不可兼报。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委培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为一个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可在普通类提前批第2次志愿填报中继续填报。

公费专科医学生设置在普通类常规批,“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为一个志愿,在普通类常规批第2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2次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3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常规批第2次志愿和第3次志愿均为“专业+院校(分就业市方向)”单位的平行志愿,公费专科医学生作为常规批96个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

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中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二)录取办法。

公费师范生、公费本科医学生、公费农科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委培师范生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有关市教育(教体)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总成绩达到或超过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高校依据录取规则确定录取结果。

公费专科医学生在普通类常规批次录取,考生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二段线。录取时,公费专科医学生志愿作为常规批96个平行志愿的组成部分投档录取。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签订培养协议

公费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教育厅拟定,《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卫生健康委拟定,《农科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由省农业农村厅拟定,并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地方财政对委培师范生给予学费、生活费等补助的,应与委托培养院校和学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有关办法参照鲁教师字〔2019〕7号执行。

录取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经各定向就业市有关部门签章的《公费教育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培养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取得《录取通知书》后,在报到入学前需与定向就业县(市、区)有关部门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如未按规定签订公费教育协议书,视为放弃2020年普通高校入学资格。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见附件5)、《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见附件6),连同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公费教育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教体)局或卫生健康委或农业农村局。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卫生健康委或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与手段,把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优质生源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根据高考时间推迟一个月的部署,合理安排公费生招录各环节工作时间,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公费教育协议书。在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委培师范生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高中学校,并主动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

附件:

1.2020年山东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doc

2.2020年山东省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doc

3.2020年山东省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doc

4.2020年山东省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doc

5.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简明登记表.doc

6.注册委培师范生简明登记表.doc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     

云南:2023年农村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考生须知 —中国教育在线

一、招生有关说明

(一)免费医学生

免费医学生重点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本、专科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经过学习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科免费医学生)。

免费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免费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免费医学生在校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免费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医学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定向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定向就业协议安排落实免费医学毕业生服务单位,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定向安排在县级以下乡镇卫生院的,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免费医学毕业生报到就业后,均须按照规定参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或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专科),经招收录取纳入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3年或2年培训时间计入6年服务期内。

免费医学生的履约情况纳入医师诚信管理,违约情况记入其人事档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违约记录。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履约管理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云教高〔2016〕61号)规定执行。

(二)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生源地优先,面向全省招录高中阶段毕业生,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各地乡村学校持续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学前教育、小学全科和初中一专多能乡村教师。

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年,住宿费标准为800元/人·年(按照6人间计),生活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每月400元,按10个月计发)。上述三部分经费,构成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每生每年合计9800元。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已录取的公费师范生报到入学前,应当与生源所在地或定向就业岗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招生高校共同签订《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入学前,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者,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费师范生培养资格。公费师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县级教育部门、高校有权与其解除协议,学生本人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包括生活补助,下同)。公费师范生受到学校开除学籍处分的,本人与县级教育部门、高校签订的协议自动解除,县级教育部门和高校不承担违约责任,学生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经费。

公费师范生在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就业县级教育部门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时间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满6年的,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流动。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应当按规定退还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6年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培养协议约定的比例退还培养经费并交纳违约金和滞纳金。

二、招生计划

(一)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免费医学生计划性质分为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地方免费医学生。

免费医学生分校培养计划和分县定向计划见《云南省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

(二)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公费师范生计划性质为地方免费师范生,本科层次培养方向分为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专科层次只招男生,培养方向为学前教育。

公费师范生分校培养计划和分县定向计划见《云南省2020年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招生计划》。

《2020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的免费医师批免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与本通知有出入的,以本通知公布的为准。

三、工作办法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定岗单位所在县(报考免费医学生的考生户籍需在农村区域,下同)生源(以下简称县区定向)县区定向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生源(以下简称州市定向)招生州市定向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全省生源(以下简称全省定向)招生。并按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志愿同时填报,同时投档。县区定向招生区域为定岗单位所在县的考生(报考免费医学生的考生户籍需在农村区域,下同)州市定向招生区域为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考生全省定向招生区域为全省范围内的考生。

农村区域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以下简称批复)的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印发制定的《云南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2018年)所划定的城乡分类确定。

(一)填报条件

1.免费医学生填报条件

(1)县区定向填报条件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定岗单位所在县的农村区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州市定向填报条件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农村区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全省定向填报条件

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全省范围内的农村区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公费师范生填报条件

(1)县区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县的户籍。

(2)州市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户籍。

(3)全省定向填报条件

考生本人具有云南省户籍。

报考公费师范生初中一专多能教师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需加试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只招应(往)届文、理科考生,不招三校生。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二本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或高职专科”和“限报高职专科”的考生只能报考专科层次志愿。

(二)志愿设置

免费医学生志愿和公费师范生志愿同时填报。分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1.本科层次志愿设置

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2.专科层次志愿设置

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2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志愿。

县区定向志愿只有定岗单位所在县的考生(报考免费医学生的考生户籍需在农村区域,下同)可以填报州市定向志愿只有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考生可以填报全省定向志愿全省考生均可填报。

(三)填报时间安排

1.志愿填报演练时间

演练时间为7月24日、25日。其中,开始时间为24日9时,考生填报截止时间为25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25日19时。

演练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生自愿参与。演练结束后,演练数据将被清除。

2.志愿正式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7月27日—7月29日。其中,考生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29日19时。

(四)工作流程

1.考生自行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工作网(www.ynzk.cn 或 www.ynzs.cn),进入“医、师定向报考”栏目进行志愿填报。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2.填报志愿时,考生若填报了专业志愿前带有“*”的专业为免费医学专业,须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持户口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验证和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册、有关证明材料和确认表上的考生户籍信息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对其进行填报资格审核,并在打印的确认表中“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否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一栏手工勾选“是”或“否”。考生对志愿信息核对无误,需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点工作人员对其填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审核人”一栏签字,确认点要进行盖章。确认表上的签字必须要清晰、能够辨识。只有通过了免费医学资格审核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3.所填报的志愿全部为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

4.《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考生填报志愿确认表(资格审核表)》装入纸质档案袋,随考生流转。

四、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同时进行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结合考生定向志愿、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录取。投档过程中,首先按照县区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县区定向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州市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州市定向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按照全省定向志愿进行投档。

考生在按分数排序的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即文化总分+照顾分的值相同,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二)投档时间

1.本科:在提前本科批投档录取前,进行本科院校志愿投档。

2.专科:在提前专科批投档录取前,进行专科院校志愿投档。已经被本科或本科预科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专科院校志愿的投档。

五、其他

考生应严格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及定向协议录取后,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办理后续手续。所有录取学生签署协议后,方能报到。

附件1-云南省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计划

附件2-云南省2020年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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