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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教师招聘公告 贵阳招聘幼儿园教师信息

2023-07-29 13:33:1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教师招聘公告 贵阳招聘幼儿园教师信息

2023年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教师招聘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生公告

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接收工作,充实区属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我区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条件

1.招聘数量:20名中小学教师(岗位详见附件1)。

2.招聘对象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籍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3.招聘对象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学科对应的专业。

4.招聘对象具有(或正在申办)招聘岗位对应层次、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所有学科报考人员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特征要求。

现场招聘中,若某学科岗位报名情况不理想,可完善程序后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举行现场招聘会、签订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政审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观山湖区教育局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考生可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25日12:00前发送到邮箱:370111682@qq.com,邮件须以“毕业院校及专业+考生姓名”命名,如“西南大学汉语言文学+张三”。提交报名表后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两者均完成才视为报名完成。

温馨提示:不满足招聘要求者请勿提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因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为控制招聘现场人数,现场招聘会采取分时段、限人数的方式进行。招聘办公室根据各学科报名人数安排每个考生到校面试时间,并于11月26日16:00点前发布在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生招聘信息群(QQ群号:758715626),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二)举办现场招聘会

现场招聘会时间:2021年11月27日(星期六),若报名人数过多,则延长现场招聘会时间。

现场招聘会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附属贵阳中学高中部(石林西路校区)

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招聘会:

1.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表1份;

4.三方协议书。

报名成功考生须按时到场参加招聘会,面试开始前10分钟可以进行扫码、测温、消手等入场检测,入场后按工作人员安排进行试教。每个考生试教10分钟,考生自备一套对应学段、学科教材课题进行试教。考试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考生不需提供教案给考官。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招聘会的应至少提前2小时告知招聘办公室(电话:0851-84119002),无故未参加招聘会的将列入观山湖区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试教结束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各学校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意向人员,考生不必在现场等待。须参加同一学科不同学段试教的考生应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暂时离开考点或在指定位置等候。重新进入考点的需重新进行测温、扫码等入场检测。

考生还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见“三、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三)签订意向协议

试教结束后,招聘学校将电话通知意向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

2022年7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对签订了意向协议的人员审核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料。意向人员须在2022年8月15日以前提供所有需要证件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体检、政审环节人员,体检、政审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诚信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或证书证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疫情防控具体要求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凡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提示,签订《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3.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5.招聘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无论考生是以何种方式前往考点,均需要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2.考生入场须接受以下入场检测,检测合格才能进入考点参加招聘。

(1)考生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所在市州旅居史人员,须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3)“贵州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4)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使用速干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考点。

(5)提交《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3.如考试期间考生突然发热(体温≥37.3℃)或者出现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考生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

4.试教结束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各学校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意向人员,考生不必在现场等待。须参加同一学科不同学段试教的考生应提前向工作人员说明,并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暂时离开考点或在指定位置等候。

5.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试教前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试教。

四、联系方式

QQ群号:758715626

邮箱:370111682@qq.com

咨询电话:0851-84119002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2.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报名表

3.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021年11月23日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系统招聘2022届公费师范生公告及附件1-2.docx

3.观山湖区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3贵州贵阳观山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招聘245名公告

2022贵州贵阳观山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招聘245名公告

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2-06-2416:42 贵州教师招聘[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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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至7月1日16:00

笔试时间:见公告

备考推荐: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教育系统用人机制改革,突破编制紧缺限制,建设一支稳定、优质、高效的教师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按照《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员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观聘组办通〔2020〕1号)有关要求,观山湖区拟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245名,财务人员5名,由贵阳观山湖教投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观教投人资公司)派遣到相应岗位从事教学和财务工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招聘工作在观山湖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财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观山湖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办公室(下称: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薪酬标准参照《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观山湖区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双轨制”教师和财务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中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村幼儿园可放宽至学前教育类中专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与拟任教学科一致(详见附件)。

(5)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教育系统财务人员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截止到2022年6月29日,具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认定以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缴纳的养老保险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6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贵阳市观山湖区在编人员(含已聘用的特岗教师)及观山湖区在岗的“双轨制”人员。

(2)2017年以来参加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招聘,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或离职的。

(3)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9年)。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5)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1)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12)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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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贵安新区2023年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35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贵安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幼儿园雇员教师,现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3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雇员教师人员,是指贵安新区区管学校核定编制总额以外,通过公开招聘的从事教育教学的非在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有关标准执行。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至2023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至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贵安新区在岗的“雇员”教师。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公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方式进行。

 1.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共3天。

 2.地点:花溪存志学校(花溪区“碧桂园印象花溪”小区内,花溪区教育局招生办旁)。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

 1.《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2份)(见附件2,应聘者自行下载录入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参加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现场认定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凭证》(加盖公章)并签署《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

 4.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署《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my.chsi.com.cn/archive/bab/index.action)下载的学历验证报告。

 6.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及U盘拷贝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7.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印证资料。

 9.考生服从调剂承诺书原件(见附件4)一式两份,招聘单位及报名考生各持一份。

 1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需考生当场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因选择多岗位进行报名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5.本次乡镇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中,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一览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

 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及笔试成绩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试教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进入试教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

 试教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未关注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试教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试教满分为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后两位小数。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试教成绩×60%。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以新一轮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方式由“招聘办”报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教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入职考察环节。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要求等相关要求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在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办”报经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递补等相关信息。

 十、公示、聘用及递补相关事宜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xwzx/tzgg/)”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行文聘用,政府平台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新任教师原则上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应届毕业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聘用、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及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由此产生的空岗,以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规定依次递补(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录取到空缺岗位。拟聘任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考核合格后,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人员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十一、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及师资情况对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进行统一调剂,各幼儿园所聘用的雇员教师需服从调剂。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方案解释权属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附件1: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贵安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雇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考生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4:考生服从调剂承诺书.docx

2023贵阳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条件

【导语】:2023贵阳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05名,招聘的范围以及报名资格条件见正文。

   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由具体招聘学校确定)。

5.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2)。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5月12日。

9.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可以对应报考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8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3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截止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附:

白云区2023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白云区2023年面向区属“双轨制”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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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事业编!贵阳招聘110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为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1105名,全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并悉知《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内容,仔细对照《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中所设置的报考资格条件,合理选择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简章》规定提交所需材料,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有违公平竞争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三、招聘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发布有关事项,请招考人员密切关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uiyang.gov.cn/rzxzx/xxgg/)、“贵阳市教育局”(guiyang.gov.cn)及招考区(市、县)发布的有关公告或通知,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特此公告。

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附件:

附件1: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附件2: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3:贵阳市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

附件4:各区市县指定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点击大图查看)

贵阳市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试教通知)

招考类别:教师

单位名称:贵阳市南明区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劳动关系:编内正式

招考人数:3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贵阳市南明区萃元小学(南明区富源立交与中环路东段交叉口西500米)

报名时间:5月12日至5月13日

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

招考进度:试教通知

贵州好工作提示您: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违法行为,请提高警惕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贵阳市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在编教师补充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30名,岗位详见《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后,工作单位由教育局按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分配回报考时所在单位,如有编制不足、学科超编等情况,则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剂使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南明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连续工作满2年且聘在教师岗位的在岗劳务派遣教师(2021年5月12日及以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员额制教师(2021年5月12日及以前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报考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1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5.在校服务期间,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有信贷纠纷并已查实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7.在校服务期间不服从学校管理,有无故旷工行为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9.2018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个人自愿、学校推荐、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学校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所在学校就教师是否符合本次招聘要求,教学业绩、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经校内党组织会议讨论且同意推荐的,学校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一式两份)上填写现实表现、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学校资格初审时需审核相应合同(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员额制教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及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所属公司及任教学校签字盖章)。

(三)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南明区萃元小学(南明区富源立交与中环路东段交叉口西500米)。

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5月13日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1页)。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报名通过人员获得笔试资格。报名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报名审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准考证》于2023年6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到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http://www.nanming.gov.cn/)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的空余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

1.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1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需所属公司及任教学校签字盖章)。

7.截止到2023年5月12日连续满2年的养老金缴纳记录(在社保缴纳机构打印,需加盖印章)及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公开招聘。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按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的,须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时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聘用人员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3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南明区教育系统。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高度重视。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跟踪管理,细化责任措施。

(二)科学设岗。在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中,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三)强化监督。要专门设置举报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耐心、细致地解答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切不可推诿、敷衍、搪塞。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程序,坚决杜绝违反招聘规程、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18499

监督电话:0851-8581939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五)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2.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南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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