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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网官网

2023-07-29 22:47:3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网官网

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合肥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经批准,合肥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3名优秀教育人才。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应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共10天,2022年5月15日到2022年5月25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考人需将报名表(电子版)、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含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电子照片发送至合肥市第一中学指定邮箱hfyzbgs@163.com。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将不再接收。

合肥市域内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合肥市第一中学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并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和合肥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www.hfyz.net/)上通知考核具体时间、地点。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25分,上课占60分,答辩15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网和合肥市第一中学官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

2.体检须按要求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网和合肥市第一中学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实行编制内聘用。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3个月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551-62911018(合肥市第一中学)

0551-63505251(合肥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51-63505156(中共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2年合肥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2年合肥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1:2022年合肥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表

引进

计划数

学科

基本条件

学历、年龄及能力条件

备注

13

高中语文

高中数学

高中英语

高中物理

高中化学

高中生物

高中地理

高中体育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功底深厚,教学、教科研能力强,具有任教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除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博士学位人员外),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且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入职后一年内必须取得任教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   a.省级及以上模范教师或优秀教师;   b.课堂教学评比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c.优质课大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学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

“45周岁以下”为“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附件2:2022年合肥市第一中学引进人才报名表.docx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教师招聘公告(2100名)

2021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面向社会为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教师2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本次招聘分为“先笔试、后面试”类岗位(附件1)和“先面试、后笔试”类岗位(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先笔试、后面试”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xahrss.xa.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5日18:00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6日18:00时。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西安人事考试网于3月1日至3月4日18:00时公布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3月5日不再公布。

3.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7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脱贫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3月7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76225872@qq.com)申请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9-85455300。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属于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5.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拟于4月上中旬组织,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笔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联系电话029-85456551)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对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6.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7.面试(含心理测评)。面试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8.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9.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10.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1.聘用。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先面试、后笔试”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2.报名与资格审查。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3.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4.开考比例。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5.面试(含心理测评)。面试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在3月20日至3月28日开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持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根据需要可增加技能测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招聘学校可增加初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资格复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于4月5日前完成,进入笔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未达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3:1。

7.笔试。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8.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他要求与“先笔试、后面试”一致。

9.公示。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10.聘用。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在“先笔试、后面试”和“先面试、后笔试”两类岗位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的一个岗位报考。

(二)本次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附件3),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29-85455300,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

 

序号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1

市教育局

029-86787710

2

市卫健委

029-86787663

3

市体育局

029-86787980

4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7453862

5

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9625318

6

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7321516

7

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1166939

8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3551151

9

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6284011

10

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6205079

11

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3823290

12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5290242

13

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6916450

14

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4822711

15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2731701

16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7114828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

1.“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表.xls

2.“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表.xls

3.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类D类).pdf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2023年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教师招聘公告(163名)

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一)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3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3名(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90名,幼儿园教师42名),差额事业单位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人员③“三支一扶”人员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⑦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8.报考人员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截止发布公告之日。具体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市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大专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本科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硕士研究生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2018版)。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认定。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报名手续必须本人办理,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无需提供);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一份;⑥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⑦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⑧提前在网上下载并正反面打印《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⑨《永济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填写一份,详见附件4);⑩服务基层人员报考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填写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已参加工作的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学籍证明应包括学历、学位、学制、专业、毕业时间)。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按期提交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3),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②“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③“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④“西部计划”项目、“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⑤“特岗农技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⑦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就业服务中心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携带合格证书可直接参加报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规定“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早8:00至2021年7月18日下午6:00,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4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永济市市直幼儿园(永济市银杏西街3号)。

3.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4.开考比例相关规定

此次报考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开考比例取消的招聘名额,专技23调整到专技22、专技26调整到专技25、专技29调整到专技28、专技42调整到专技41。报考被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将合并到指定的岗位中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招聘岗位在笔试之前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再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排列。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若综合成绩不达60分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课考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承担。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具体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相应学段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

3.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按岗位类别分别使用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具体讲课教材及相关要求在面试前公告)。

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地市考官担任。面试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因面试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各岗位综合成绩核准后,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综合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示体检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由本人在得知体检结果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考察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岗位使用要求

所有单位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需签定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出本市,也不允许报考本市外招聘考试。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报考人员,交医护人员处理。有中高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

2.本次招考的各类公开信息均在永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请考生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对所报岗位条件不清楚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本《实施方案》由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8028963(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359-802322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9-6337005(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永济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表.xls

附件3:202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doc

附件4:2021诚信承诺书.doc

永济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7月2日

2023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2〕1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非新机制)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2年恩施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为:

城区初中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

农村初中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

城区幼儿园20人:幼儿教师20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恩施市正式在编教师;

5.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的;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要求具有心理学、精神病学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专科(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本科(专业不限)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需持有本人报考学段(含)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在恩施市公办幼儿园(含公办小学学前班)教学岗位任代课教师达10年(含)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报名方式、缴费及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2022年湖北省恩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市”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填报到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岗位计划录取后按学段按成绩由高到低选岗。在编人员需持县市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特别说明:恩施市幼儿教师岗位分成A、B两组。A组11个岗位(其中,恩施市孝感幼儿园7个,恩施市七里坪中心幼儿园4个),B组9个岗位(其中,恩施市中心幼儿园7个,恩施市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2个)。A、B两组考生分别笔试排名、分别面试、分别最终成绩排名、分别选岗。即:报考A组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后,由A组的面试官进行面试,最终总成绩只在A组面试考生内进行排名,与B组考生成绩不交叉。选岗时,A组的前11名在A组的两个幼儿园中选岗,B组的前9名在B组的两个幼儿园中选岗。

四、笔试

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成绩查询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不核减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并予以公示。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审查。由恩施市教育局会同恩施市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生届时根据在中国硒都网(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面试对象。

3、发布面试公告。由恩施市教育局会同恩施市人社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提前在中国硒都网发布。考生根据面试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内容及工作组织。面试工作在恩施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恩施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重在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无学生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三位小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出现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七、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的享受对象、加分办法、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时间和地点等以省教育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考察、体检和公示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察和体检合格的,名单在中国硒都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审批聘用

1.根据选岗办法,组织拟招聘人员选岗。

2.选岗结束后,相关资料报本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后,新招聘教师安排到岗。

3.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三年)。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出来的岗位依成绩递补(递补只在面试对象中产生)。

十、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硒都网发布,请考生注意跟踪相关信息。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恩施市教育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中国硒都网

https://www.hbenshi.com.cn/ajypd80/index.htm

联系电话:0718-8413177(恩施市教育局人事股)

本公告由恩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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