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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大全表格图片及价格

2023-07-29 22:56:5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信息大全表格图片及价格

2023年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界首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经市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计划共64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今年的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中,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聘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考生报名时持本人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0年度界首市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近期同底版的小2寸照片6张,并在“诚信承诺”栏中签名确认。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考生在全部招聘过程中必须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7月12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4.报名地点:界首市实验学校(7号楼二楼)

5.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资格审查及交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前教育专业知识》为幼儿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不按公告时间领取准考证,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下一环节。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及专业技能(弹琴、舞蹈、绘画、手工)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考察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1.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及以后均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其相关待遇为:参照同等情况下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标准核定(不含一次性奖励、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陆续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ahjs.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a2665c88263d2aca2941a54)、微信公众号“界首教育发布”统一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界首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4815169(界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度界首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0年度界首市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

界首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2020年度界首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度界首市公开聘用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doc

关于广安市2023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及递补体检公告

根据《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精神,现将2020年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

本次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应参加考核人员59名,实际参加考核人员56名,考核合格56名,自动放弃考核3名(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1)。

二、递补人员

根据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公告相关规定,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据此,确定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递补人员3名(具体递补人员见附件2)。

三、递补体检

(一)递补体检时间2020年8月28日。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362号)一楼会议室并自带体检费(现金)500元(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统一前往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其他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受检者当天早上空腹。

3.体检采取入围封闭方式,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得到结论通知1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复检时间另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咨询电话:0826-2333397

附件:1.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

2.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递补人员名单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

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考核结果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学科

考核结果

1

曾雅婷

20200073

幼儿教师

合格

2

王静

20200142

幼儿教师

合格

3

张乙

20200173

幼儿教师

合格

4

李辉媛

20200139

幼儿教师

合格

5

郑秋悦

20200028

幼儿教师

合格

6

杨茂琴

20200158

幼儿教师

合格

7

杨文杰

20200093

幼儿教师

合格

8

周修娟

20200069

幼儿教师

合格

9

肖瑶

20200121

幼儿教师

合格

10

熊睿

20200095

幼儿教师

合格

11

文红霞

20200017

幼儿教师

合格

12

黄利娟

20200108

幼儿教师

合格

13

张鑫烨

20200175

幼儿教师

合格

14

彭廷燃

20200082

幼儿教师

合格

15

沈亚玲

20200159

幼儿教师

合格

16

李英红

20200090

幼儿教师

合格

17

文丽娟

20200123

幼儿教师

合格

18

胡菲

20200051

幼儿教师

合格

19

田瑶

20200061

幼儿教师

合格

20

张豪

20200141

幼儿教师

合格

21

吴才娟

20200081

幼儿教师

合格

22

张瑜

20200039

幼儿教师

合格

23

范心瑜

20200089

幼儿教师

合格

24

夏园园

20200014

幼儿教师

合格

25

张欢

20200060

幼儿教师

合格

26

熊进

20200076

幼儿教师

合格

27

安冬妮

20200115

幼儿教师

合格

28

胡耀月

20200021

幼儿教师

合格

29

苑洪沂

20200002

幼儿教师

合格

30

杨淳雁

20200134

幼儿教师

合格

31

马洒

20200074

幼儿教师

合格

32

李云秀

20200162

幼儿教师

合格

33

何逢娟

20200056

幼儿教师

合格

34

胡静

20200063

幼儿教师

合格

35

张婵

20200065

幼儿教师

合格

36

曾如意

20200084

幼儿教师

合格

37

张艳

20200034

幼儿教师

合格

38

晏冰杰

20200079

幼儿教师

 放弃考核

39

熊涵

20200015

幼儿教师

合格

40

唐铭灿

20200018

幼儿教师

合格

41

罗春香

20200020

幼儿教师

放弃考核

42

杨文兰

20200005

幼儿教师

合格

43

李杨

20200040

幼儿教师

合格

44

夏杰

20200091

幼儿教师

合格

45

王琦

20200007

幼儿教师

合格

46

夏宇璇

20200107

幼儿教师

合格

47

何思琦

20200067

幼儿教师

合格

48

龙玲

20200185

幼儿教师

放弃考核

49

唐嘉曼

20200032

幼儿教师

合格

50

陈柯燕

20200048

幼儿教师

合格

51

王馨悦

20200113

幼儿教师

合格

52

胡鑫梅

20200150

幼儿教师

合格

53

陈婷

20200085

幼儿教师

合格

54

张慧

20200177

幼儿教师

合格

55

冯梅

20200145

幼儿教师

合格

56

杜星宇

20200036

幼儿教师

合格

57

邓灿

20200071

幼儿教师

合格

58

焦颖

20200049

幼儿教师

合格

59

王颖

20200155

幼儿教师

合格

 

 

附件2

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递补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

备注

刘娇

20200135

市直属幼儿园

13550982616

任望

20200126

市直属幼儿园

13330624188

王瑜

20200105

市直属幼儿园

13996220354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2名)

关于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4.以下考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有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

(二)有关说明

1.户籍:平阳县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户籍不限。

2.学历:报考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为起点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特殊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的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

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有关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应聘,此类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入围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大学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包括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若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大学所学专业为准。

5.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满三个学年及以上的(原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改制后继续在平阳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2年7月),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需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从教经历证明)。此类考生报考特殊教育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的,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专业要求不限;依此条件招聘的教师,录用以后从事特殊教育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同学科的乡村教师定向岗位(下称乡村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2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2名,其中乡村定向9名,特校定向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24日9时-5月27日17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生源地”一栏填写“原户籍地”。2.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全日制。”3.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只填写以下3项之一,无需录入其他信息:①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③教师资格笔试合格成绩的学段、学科。

(二)资格初审

时间:5月24日9时-5月28日17时。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5月27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三)缴费确认

时间:5月30日0时-6月2日24时。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和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6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5时),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0日9时-6月25日9时。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对应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义务段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初中社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学科。义务段学科考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义务段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段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特殊教育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5日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⑷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试课(面试)为60分。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中小学体育:口令、队列、队形(15分);自编徒手操(15分);技巧(10分);球类技能展示(排球垫球、全场运球投篮、足球技能技巧三个体育项目自选两个)(20分)。

中小学美术:国画小品(10分);人物速写默写(15分);静物色彩默写(15分);纸工制作(10分);口述纸工制作构思及意图(10分)。

中小学音乐:声乐歌曲清唱(15分);钢琴背谱演奏(15分);自弹自唱(20分);个人特长展示(10分)。

学前教育:儿童故事即兴讲述(15分);儿童简笔画(15分);即兴自弹自唱(15分);舞蹈表演(15分)。

3.试课(面试)规程、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发布通知。

4.入围试课(面试)的人员放弃试课(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学历高的考生;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⑶试课(面试)成绩高分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以最终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乡村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教育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有异常情况,须主动向县教育局报告(0577-63886319)。

(二)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查验温州防疫码、测温正常、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快速、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若体温异常而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者不能进入考点。

(三)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普通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及非面试时间一律佩戴口罩,但面试时间是否佩戴口罩不做要求。在笔试或面试过程中如发生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考生须全力配合。

(四)笔试或面试结束后,考生分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有序离开考点。

(五)在指定考点之外不开设特殊考点,因故不能参加此次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六)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今年乡村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三)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录用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遇小学岗位已满、初中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空缺的初中岗位可由具备小学岗位条件的录用人员来选择。录用为乡村定向岗位或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按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条件报考特校定向岗位的,服务期8年及以上),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面试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未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后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或取得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九)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七、本公告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19,0577-63886317。

附件:1.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2022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附件下载.doc

明年起南宁市分步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保教费实行类别和等级管理,2021年春季学期起城市幼儿园中的自治区示范园每人每月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600元;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250元/人·月……《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2021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规范,执行范围为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及公办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自治区管理的公办幼儿园除外)。 

《通知》明确,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上述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保教费、住宿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得跨学期预收。 为何调整收费标准? 

保障我市公办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自2010年秋季学期实施以来,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近年办园成本不断提高,以前的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低收费导致办园经费紧张,幼儿园特别是乡镇幼儿园仅能维持基本运转,设施设备无法更新、园舍基建无法修缮、教师培训不足、人才流失率较高,影响了学前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自治区已于2018年秋季学期调整了自治区本级直属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对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进行调整,与自治区政策保持一致,实行‘同城同政策’,有利于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开展成本监审、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基础上,参考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政策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通知》正式印发实施。 

《通知》原定于2019年秋季学期起实施,但考虑到2019年下半年部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较快、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和经济产生较大冲击的情况,为稳定价格总水平,减轻群众负担,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南宁市决定延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收费标准如何调整? 

2022年秋季学期保育费最高750元/人·月 

《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类别和等级管理,分两步进行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起进行第一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600元/人·月,城市市级示范园500元/人·月,城市普通园42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42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350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00元/人·月。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第二步调整: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750元/人·月,城市市级示范园640元/人·月,城市普通园540元/人·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540元/人·月、乡镇市级示范园450元/人·月、乡镇普通园380元/人·月。 

幼儿园提供住宿服务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250元/人·月。幼儿园为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另外收取住宿费。 

幼儿园在假期开放的,该怎么收费?《通知》规定,基于幼儿园及家长双方自愿,幼儿园在寒、暑假期间向幼儿开放的,保教费采取按日收取的办法,具体按幼儿申请留园的天数计算。留园期间保教费日收费标准可在正常保教费日收费标准(按月收费标准除以22天计算)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0%。 

《通知》出台后,南宁市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票据使用和加强收支管理、健全收费年报制度、加强联合监管,确保新政策落实见效。 是否会增加家庭负担? 

教育成本由政府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 

调整收费标准是否会增加幼儿家庭经济负担?这是一些市民的担忧。 

“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教育成本由政府和幼儿家长共同承担。”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综合考虑了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经测算,调整收费标准后,每名幼儿每学期将增加保教费支出700—1250元,与我市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相比,新增支出占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幼儿家庭经济负担造成显著影响,且收费标准的调整幅度也低于同期居民收入水平增长幅度。考虑城乡收入差距,政策也进一步向乡镇倾斜,城市幼儿园与乡镇幼儿园收费比例由征求意见时的1∶0.8调整为目前的1∶0.7,乡镇及以下幼儿园收费调整幅度缩减40—70元/人·月。 

《通知》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收费标准不涉及已在园就读的幼儿,即2021年春季学期前已在园就读的“老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2021年春季学期的“新生”(当季新入园就读的幼儿,含外园转来的插班生)按第一步调整的标准收费执行,2022年秋季学期的“新生”(当季新入园就读的幼儿,含外园转来的插班生)按第二步调整的标准收费执行。 

同时《通知》也要求,幼儿园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按不低于标准50%的幅度减免收取保教费,以减轻困难家庭的学前教育经济负担。 

总体而言,调整收费标准虽然一定程度增加了新入园幼儿家庭的教育支出,但随着收费标准的调整,幼儿园办园经费得到进一步充实,幼儿园将能加大投入更新升级设施设备、改善办园条件和建设高质量师资队伍等,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受益的也是幼儿及其家长。 

本报记者韦静 

通讯员梁妮余翔

责编:王丹

2023年罗湖区公办幼儿园补录招生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罗湖区最近陆续有公办幼儿园开放补录招生,包括新建公办园和民转公幼儿园。为了方便大家获取最新的罗湖区公办园补招信息,黑喵把收集到的信息都整合到一篇文章,大家收藏并随时查看文章即可。

备注:黑喵会持续收集罗湖区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补录信息,并更新到文章中,也欢迎大家提供信息、查缺补漏。

罗湖区庐峰翠苑幼儿园2020秋季学位补录通知

为了能让更多社区符合年龄、符合录取条件的幼儿提供优质学位,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对公办幼儿园扩充学位。

目前我园小、中班还有少量学位,现向本社区及周边社区公开招生,请有意向报读我园小、中班的幼儿家长,9月14日起可来园申请报名,小班满3周岁,中班满4周岁。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报名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申请报名提供资料:

1、幼儿出生证明

2、幼儿身份证

3、幼儿户口本

4、幼儿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5、幼儿健康体检卡

6、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可关注“深圳疾控”自助打印

7、社保证明(父母一方即可)

8、房产居住资料:

①购房提供房产证等相关证明资料

②租房提供相应居住证明

9、幼儿1寸蓝底相片8张

报名咨询电话:

1.0755-22742904姜园长

2.0755-22742354赖园长

以上资料査原件,收复印件。

幼儿园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庐峰翠苑小区金牛座首层

罗湖区东方尊峪幼儿园

园所地址:罗湖区莲塘街道长岭路东方尊峪小区

咨询电话:0755-82637778

补录详情:(2020年9月15日起)

》》》罗湖区东方尊峪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补录通知

罗湖区合正锦园幼儿园

园所地址:罗湖区莲塘国威路33号合正锦园小区内

咨询电话:82678875

补录详情:(2020年9月11日起)

》》》罗湖区合正锦园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补录公告

罗湖区深业东岭幼儿园

园所地址:罗湖区黄贝三路9号深业东岭11号楼

咨询电话:0755-22747102

补录详情:(2020年9月10日起)

》》》罗湖区深业东岭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大班补招通知

罗湖区新田幼儿园

园所地址: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新田村223号

咨询电话:0755-22353690

补录详情:(2020年9月2日-9月11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田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补充招生简章

罗湖区清秀幼教集团云景幼儿园

园所地址:罗湖区莲塘街道仙桐路8号云景梧桐4栋

咨询电话:0755-25693225

补录详情:(已截止报名)

》》》罗湖区清秀幼教集团云景幼儿园2020年秋季补录招生简章

罗湖区安芳幼儿园

园所地址:罗湖区延芳路528号

咨询电话:0755-22900199

补录详情:(2020年8月21日截止)

》》》罗湖区安芳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补充招生通知

延伸阅读:

罗湖区10所民办园转型办成公办幼儿园附民转公具体名单

2020年罗湖区新建11所公办幼儿园附具体名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8】可获罗湖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结果查询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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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宜昌当阳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公告

2020年宜昌当阳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公告

2020-08-1714:24湖北教师招聘网https://hb.huatu.com/文章来源:当阳党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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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宜昌当阳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公告由湖北教师考试网提供同步湖北人事考试网。更多关于当阳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成绩,湖北教师招聘,湖北教师招聘招考信息的内容,请关注湖北教师考试频道/湖北人事考试网!咨询电话:027-87870401。湖北教师考试交流群:

根据《当阳市2020年公办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0年公办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面试和笔试工作全部结束,现将考试综合成绩予以发布。

附件:当阳市2020年公办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综合成绩汇总表.xls

当阳市教育局当阳市人社局

2020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dydjw.com/home/w_z/xs/id/11120.html

当阳党建网

以上是2020年宜昌当阳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考试综合成绩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湖北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湖北教师招聘群,及关注湖北教师招聘网/湖北人事考试网。

(编辑:t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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