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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教师招聘公告(223名) 2021广东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30 00:02:0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教师招聘公告(223名) 2021广东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教师招聘公告(223名)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含幼儿园)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南沙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223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共设置13个岗位,包括:语文教师89名、数学教师49名、英语教师14名、道德与法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5名、地理教师1名、音乐教师7名、美术教师6名、体育与健康教师16名、科学教师5名、信息技术教师4名、心理健康教师14名及幼儿教师10名。

(二)本次招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聘用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区内公办中小学学校、区直属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二、报考人员范围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

(二)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根据《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在应聘时符合该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等学校毕业生(“择业期毕业生”),择业期认定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三)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往届生”)。

(四)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港澳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计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的年龄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在35周岁及以下;具备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备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附件1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获聘用,须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在用人单位安排的时间内以及不迟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语文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科目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小学英语教师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中学英语教师的报考人员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报考人员除外。

6.往届生须具备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1年及以上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且报名时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7.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往届生须具备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1年及以上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之日)且报名时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8.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人员报考,须在拟聘用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5.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网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心理品质测评、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暂定为2021年6月19日22:00时至6月22日24:00时止(如有延迟另行通知)。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报名,即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名时须上传《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中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

(5)报名时须上传手写签名的《承诺书》扫描件(附件5)。

(6)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待定,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的报考人员。

3.网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

(1)择业期毕业生如曾经就业后辞职的,须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日期截止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含当日),报名时与原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不予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2)不在规定时间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的,不予通过网上

资格初审。

(3)报考人员所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

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否则不予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四)准考证打印

1.时间: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免考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需打印免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科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5.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免笔试。

(六)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用无学生授课与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签名确认。如报考人员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4.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数计入面试成绩。

5.幼儿园教师岗位报考人员采用游戏观察点评与结构化问答的形式进行。

(七)心理品质测评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进入心理品质测评环节。

3.心理品质测评由第三方人才机构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心理品质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不达60分不予聘用。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

(九)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计生证明和原所在单位或学校开具的现实情况表现证明原件。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不予聘用。

4.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十)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

1.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须尽快进行复查,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需复查的报考人员于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且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经批准后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聘用。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1.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地理、音乐、美术、科学、体育与健康及信息技术岗位与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心理健康、幼儿园、英语、历史岗位与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并在该期间内由第三方公司派至学校从事相应工作。合同期满后,该批教师经考核通过者再与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4年8月31日;考核未通过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再聘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体检与资格复审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满前由所在学校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结果由所在学校上报给主管单位;经试用确认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三)编外聘用制教师的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同等职称事业编制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南沙区教育局将使用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机制,具体奖励办法由南沙区教育局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另行确定。

七、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凭健康码绿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告及经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的《报考人员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从考前14天起,报考人员每日在健康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并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注意事项

(一)南沙区教育局和学校均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事宜。

(二)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受聘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参照《公务员聘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5年禁止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的惩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六)关于招聘岗位以及相关报名和考试的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监督电话:020-84681080,34683332

联系人:殷老师,陈老师

九、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1: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21年广州市南沙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5:承诺书.docx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2023年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镇公办幼儿园实际用人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29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聘期及薪酬待遇

聘期1年,第一年聘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聘。薪酬待遇按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受聘人员设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因工作能力、纪律要求或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1.毕业生: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1)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

(2)广东省户籍或就读广东省高校仍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择业期截止日期为自毕业时间起,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止。

(3)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

(4)外省户籍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的择业期执行当地文件精神。

2.社会人员:指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所有报考的社会人员基本学历条件为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须为幼儿师范类专业毕业。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2)教师资格证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应聘。一经录用,应在今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退出教学岗位。

(3)各岗位其他条件要求具体见《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以下网址填报和上传报考资料:https://ding.cjfx.cn/f/2zgcncaz

2.报名资料

(1)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

(2)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证书及其验证报告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的材料扫描件

(6)本人大学学习经历和工作情况总结

(7)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以上每项资料均以“报考岗位+姓名+资料名称”命名,如“舞蹈张三身份证”、“幼儿园全科李四学历证书及验证”等。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25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27日。根据招聘条件,由镇公办幼儿园人事干部负责审核报考者的报考资料,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取“面试+实操(特长展示)”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达标分数线为70分。实操(特长展示)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面试成绩达标人数开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1.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3确定进入实操(特长展示)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实操环节)。成绩在本节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送达。

2.实操(特长展示)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实操(特长展示),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低于80分的不算入总分。实操(特长展示)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实操比例,按照面试达70分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成绩在本节考试时段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视为送达。

面试、实操(特长展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特长展示)×50%。评分为百分制,达标成绩为75分,成绩不达标者不予录用。

4.拟录。

应聘同一岗位成绩达标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考试成绩相同,则以实操(特长展示)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签订聘用合同后凭体检发票报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用人单位提出,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批准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大岭山镇党建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大岭山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存在问题,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形成空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本镇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审批,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结果备案

用人单位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镇教育管理中心汇总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致电大岭山镇教育管理中心或登录大岭山教育信息网查询。

(三)考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可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

(五)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69-85636266,联系人:胡老师、叶老师

咨询电话:0769-83351199,联系人:李老师、何老师

咨询电话:0769-82868933,联系人:李老师、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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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2021年大岭山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xls

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doc

大岭山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7日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公办幼儿园招聘72名公告

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佛山教师招聘信息: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公办幼儿园招聘72名公告,报名时间:2022-06-06至2022-06-12,更多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公办幼儿园招聘,,佛山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教师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公办幼儿园招聘72名公告公告来源:佛山教师招聘网招聘人数:72人报名时间:2022-06-06至2022-06-1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佛山华图咨询电话:0757-83139657在线咨询:

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0、2021、2022届毕业生及其他社会在职人员,

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应聘教师岗位需具备教师资格。属于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2021、2022届毕业生或非师范类教育专业的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承诺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龄要求

1.教师: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获得中级职称教师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获得副高级职称教师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

2.电脑管理员: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

3.卫生保健员: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1.应聘带班教师和美术、体育等专任老师须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应聘电脑管理员的须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应聘卫生保健员的须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在职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目前正在从事报考岗位的教学工作方可报名

2.目前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须具有一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工作经验。

(六)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均为幼儿园的合同制教师,待遇参照大良街道公办幼儿园聘用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的薪酬为月薪的80%。

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12日。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陆大良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dlbs.sdedu.net/ys/)并完整填写网上报名表的所有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审查应聘人员的网上资料,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考核,其中教师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电脑管理员、卫生保健人员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参加面试。

参加下一环节考核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于6月16日在大良教育网(网址:http://dl.sdedu.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三)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6月18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相关内容,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招聘小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笔试人数与招聘教师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于6月23日在大良教育网(网址:http://dl.sdedu.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6月25日开始

2.面试内容:

(1)教师

①自我介绍及仪容仪表展示,不超3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20%

②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等专业知识答辩、案例分析,不超4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40%

③特长展示,不超4分钟。请自备需要的用具(仅钢琴由幼儿园提供)。分值占面试分数的40%。

(2)电脑管理员

①专业操作(无网络),不超30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60%

②特长展示(连接网络),重点展示与电脑相关的专业特长,不超30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40%。

(3)卫生保健人员

①专业操作,不超30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60%

②特长展示,重点展示卫生保健或幼儿护理等方面专业特长,不超15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40%。

3.计分办法

①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招聘小组对面试分数合格的应聘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②电脑管理员、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招聘小组对面试分数合格的应聘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专业操作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③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6月28日在大良教育网(网址:http://dl.sdedu.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五)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7月2日

2.资格复核要求:(1)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聘教师岗位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将解除聘用关系)、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2)可选择性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有关水平测试(或考级)证、职称证书、卫生保健人员相关执业证或资格证、信息技术类资格证。

3.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在面试分数合格的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7月5日在大良教育网(网址:http://dl.sdedu.net)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六)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在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大良教育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该招聘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政审。由招聘小组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政审。

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1.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大良教育网(网址:http://dl.sdedu.net)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名单与报到时间:7月份(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公告)。

3.由录用单位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即开始岗前培训,完成岗前培训即上岗。

其他规定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永不录用)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被聘用人员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弃权处理,且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大良街道公办幼儿园招聘。所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考成绩自公示时起保留12个月,期间若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四)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广东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来佛前应在当地先做核酸,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佛,抵佛后再做一次核酸,凭24小时核酸阴性参加考试。目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和封闭封控区域的,不得参加面试。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另请所有考生关注“佛山疾控”微信公众号,按最新来(返)佛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本方案招聘条件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解释权归大良教育办。

联系电话:0757-29938287、29938285。

附件1:2022年大良街道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扫码下载】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原标题: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l.sdedu.net/tzgg/content_71400

以上是2022年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公办幼儿园招聘72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佛山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8月教师招聘公告(85名)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9年8月9日(博士可放宽到2016年8月9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择业期毕业生。

⑤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①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同);

②2021年8月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③我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配偶。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

(3)非深圳市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8月9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2021年8月1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8月18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23日10:00至8月2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和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附件1。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1年8月29日(周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9月2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与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报考者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指定的时间之前到达初审地点签到并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的时间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迟到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择业期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记录等。

(6)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笔试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9日。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取得其他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1年8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6)。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

1.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2.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3.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2,82918335。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2个表).xls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xls

3.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1).doc

5.深圳市市(区)属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1).docx

7.2021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1年7月30日

陕西省西安浐灞生态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95名)

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促进浐灞生态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49个,计划招聘95人,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岗位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中中小学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幼儿园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一览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放宽条件

应聘人员系省级、市级(含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赛教评选或选拔认定的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省、市(含地级市)“教学名师”或“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实施“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政策。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1.公告地址:

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http://cbe.xa.gov.cn/;

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

前程无忧网:https://www.51job.com/xian/。

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至7月8日(星期五)。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9:00至7月13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companyads.51job.com/2022/xa/cbe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2021-202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成绩单材料;

(6)符合放宽条件的职称证原件电子版,“教学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版;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电子版;

(8)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9)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7)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8)至(9)项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上传的资料与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须一致。

(2)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在报名期间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仅有一次机会。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10日9:00至7月13日9:00,在报名网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

报名结束后(7月13日18:00至7月14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报名结束后(7月13日18:00)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9:00至7月14日(星期四)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与系统内红色标注提示语,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以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由于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的岗位计划数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已报考核销或核减岗位的考生不予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领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点击链接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教师岗位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为相应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安排。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考务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登录本人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点击网址链接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浐灞生态区党群工作部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六)资格复审

1.公布资格复审名单。对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试讲(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资料、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试讲(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公布。

(七)试讲(面试)

试讲(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八)综合成绩计算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试讲(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教师(编制备案制),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届时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西安市疫情防控动态,在西安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适时发布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浐灞生态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29-83592112)。

(三)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浐灞生态区管委会门户网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自行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时间安排。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由招聘学校根据岗位特点及教学需求,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五)咨询电话:029-88416622-777。咨询时间:2022年7月2日起09:00—12:00,14:00—17:00。

附件.:西安浐灞生态区2022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一览表.xlsx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3年春季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春季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补充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将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若干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春季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验证报告。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22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每天8:00-20:00登录

https://zhaopin.lhxq.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预筛选,通过预筛选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未通过预筛选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现场。武汉考点、长春考点、广州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现场资格审查当天上午10: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三个考点,报名时间截止前允许线上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预筛选只是对报名信息的初步判断,具体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是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一)地点及时间

1.分别设立“武汉”“长春”“广州”资格审查及面试点。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考点资格审查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龙华教育”公众号“资讯速递”内的“2022招聘”栏目。

(二)审查方式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备齐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三)审查材料

1.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照片)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说明:2022届应届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请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

4.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暂无教师资格证,考生需签订承诺书(附件3),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荣誉证书等材料

材料请统一使用A4纸,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报名表、承诺书收原件,其他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始。面试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一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现场面试环节。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分现场答辩与才艺展示两部分。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录取线90分,面试成绩90分及以上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

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通过人员按拟聘单位体检通知的要求来深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四年,试用期6个月。福利待遇按《龙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说明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聘用期为四年。

(二)薪酬待遇:参照《龙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考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报考人员如对招考公告有疑问请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0755-2104792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2年春季赴外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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