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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需求

2023-07-30 01:07:3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泰宁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需求

泰宁县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师〔2022〕7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和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沙县区等县(市、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7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20名(其中中学4名、小学14名、学前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22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25日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7.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证明)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报考者所有相关资料的取得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及以前。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直接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进入网上招聘平台。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须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同一学科有设置城区学校和乡镇学校岗位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城区学校或乡镇学校岗位,否则,视同报考乡镇学校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几部分组成。

(一)考试办法

1.笔试:2022年4月30日为统一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加分事宜: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的应聘者按政策规定加分,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各类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自省统一考试笔试后10日内(正常上班时间)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到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按自动放弃此类加分处理。

2.面试

(1)面试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同时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教学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若进入面试的对象只达到1:1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论处,不予录用。

(5)面试方案和面试人员将及时在福建省泰宁县政府网上公示,详情登录(http://www.fjtn.gov.cn/)

(6)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人选确定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将在福建省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上公布。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体检

1.报考者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县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3.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县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6.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核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验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应聘资格复审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未配合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选岗

县教育局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可以选岗,城区与乡镇学校分别设岗,城区学校之间、乡镇学校之间同一学科有两个及以上岗位的,按拟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若招聘人数不足时经县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根据各乡镇需求缓急程度进行统筹调配,然后再行选岗。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有空缺岗位的,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于2022年8月10日前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22年8月份的下半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社局和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县人社局)0598-7833889(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本通告只适用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2年泰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2年3月17日

2023年明光市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教育教学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力量和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6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五)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8月6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ggu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安徽省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3.填写表格。报名相关表格可从明光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提交与报名表同底板的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按岗位分组报名,每人限报一组岗位。报考同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组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组别,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08:00-12:00)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组别岗位。

5.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务必于2022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卷面分值为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专业课》为大专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大专层次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3日

上午08:30-11:30(《专业课》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两门科目连续考试,中间不间断,在08:30-11:30时间内完成)

笔试地点明光市城区内,具体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并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专业课》成绩x6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x4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中的《专业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选岗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明光市纪委监委监督下,分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中的《专业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聘用待遇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与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手续。编外教师被正式聘用后,用人学校负责工作岗位安排、继续教育、绩效考核、评选表彰等日常工作管理。

2.编外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退回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编外教师如在合同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劳动合同。

3.编外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或被用人学校退回后,明光市教育体育局须报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财政局备案。

4.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3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并办理入职手续。

5.本次招聘编外教师为非编制内岗位,工资待遇从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其中,基本工资实行按月发放办法绩效奖励工资中的绩效考核奖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6.编外教师在合同期内由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由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7.编外教师合同期内基本工资不作调整,由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放;绩效奖励工资由明光久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用人学校考核结果发放。

8.编外教师年度考核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丧失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将予以辞聘。

9.编外教师合同期内评先评优、继续教育、业务进修和在编教师同等对待。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请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考试现场实施健康码检查,同时核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有发热、咳嗽、胸闷等身体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

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笔试及专业测试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查,同时须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电子版均可)。核查合格且体温正常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考前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4.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5.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考试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始终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6.疫情防控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因所填电话有误或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报考人员,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人员资格的

3.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本《公告》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明光市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8153630

监督举报电话:0550-8158442,0550-813380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2年明光市编外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2.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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