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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站首页官网

2023-07-30 10:05:4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南宁市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网站首页官网

2023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义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3〕1号)精神,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南宁市江南区计划招聘农村小学特岗教师25名,详见下表:

县(市、区)

学校类别

分学科拟招聘特岗教师岗数量

合计

语文

数学

信息技术

英语

南宁市江南区

农村小学

25

15

5

3

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纪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19日。 

2.资格审查: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6月22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城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审查通过后,本人申请加入2023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群(QQ群号:679577418),加入后修改群名片“学科+姓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未加群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时间:6月23日-7月31日。  

2.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招聘考试  

(1)是否有笔试环节,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相关情况将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门户网站、2023江南区特岗教师招聘群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求职原件和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另行通知。 

(三)选岗 

城区教育局公布学校岗位,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四)体检  

按设岗数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签约上岗

1.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城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由城区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替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四、相关政策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二)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必须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三)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3年聘期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须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四)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4810932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79630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23年6月9日

2023年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23年南宁市西乡塘区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西乡塘区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自主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5年1月5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1月5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1月6日至2005年1月5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1月5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咨询电话联系。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持相应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名应聘。此类报考人员参加教师招聘被聘用后,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http://www.xxtq.gov.cn/xxtqjyj/zfxxgg/fdzdgknr/qtzysx/jszp/)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8:30至2023年1月11日17:00

    2.资格审查及时间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5日8:30至2023年1月12日17:00

    3.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需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岗位为免笔试岗位,且没有因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而增加笔试环节的,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3年1月5日8:30至1月13日17:00

    4.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核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5.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考试费通过原交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1月15日9:00至2023年1月15日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15日9:00至2023年1月15日17:00。

    6.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2月6日8:30至2023年2月10日12: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综合试题,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公布。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7.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10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岗位比例内笔试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对于免笔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21人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时间及地点: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4.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西乡塘区教育局、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西乡塘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3年8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如需增设)、面试等本次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按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网站教师招聘专栏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注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置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六)联系方式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3397153、0771-4248153;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3802319;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18078455545。

   附件:2023年南宁市西乡塘区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30日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2023年教师招聘简章

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聘用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聘用教师)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4、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毕业生幼师6名、骨干教师8名。 

 2、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认可的本科(含网上可查到成绩合格暂未发放毕业证的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

(2)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

(3)毕业生幼师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骨干教师要求两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年龄30周岁以下(时间均截止计算至2022年8月31日)。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QQ邮箱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报名网站下载《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图片发送至邮箱:425044650@qq.com,文件以本人姓名命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周一)9:00—2022年8月5日(周五)17:00。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5日(周五)18:00—2022年8月6日(周六)18:00。

幼儿园将于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6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反馈,资格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12日8:00—8:45,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本人的《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后马上进入面试。面试工作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900

4、面试地点:

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一楼多功能厅(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路2691号)

4、面试内容

①.自我介绍(10分),时间2-3分钟。

主要介绍自己的个性、特长、工作经验、教育理念等。

②.教学活动展示(40分),时间6分钟。

面试者自备1个教学活动,进行活动流程展示,活动过程无幼儿参与。

③.回答提问(20分),1-2分钟

就展示的教学活动回答评委1-2个问题。

④.才艺展示(30分),时间5分钟。

在弹唱舞美中任选2项自己最擅长的才艺进行展示,美术特长者可以带本人作品参加面试。‍‍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才艺展示分数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才艺展示分数高者入围。

2、体检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岳麓区妇幼保健所上岗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以短信和电话通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4、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幼儿园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十、其他

1、咨询电话:0731-82222541

2、监督电话:

长沙市机关事务局人事处:0731-88665711

长沙市机关事务局机关纪委:0731-88665710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731-88667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附件:附件: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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