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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泉州中专幼师职业学校

2023-07-30 11:08:3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泉州中专幼师职业学校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制度,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和《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2〕4号)精神,决定从2022年起,建立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全市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同一平台招生录取。现就做好2022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招生规模职普比大致相当的要求,实行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同一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填报志愿、同步分批次录取的办法。

(二)实行泉州市所有公民办中职学校统一填报志愿、同一平台按计划有序招生,切实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良好的招生秩序。

(三)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第一类:已报名参加我市2022年中考中招的考生(以下简称第一类招生对象,需填报志愿)。

第二类: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人员。(以下简称第二类招生对象,无需填报志愿)。

(二)有关要求

1.根据《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闽教职成〔2017〕19号)要求,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应为初中应届毕业生,且需参加当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2.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国际学生(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市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按照《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三、志愿填报

(一)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常规志愿填报起止时间定于6月12日8:00至18日18:00,志愿填报网址为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http://zzxt.qzedu.cn。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三年制中职共设置40个(含5个需专业测试(含面试)志愿)、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设置25个(含5个需专业测试(含面试)志愿)、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设置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为确保职普比例大致相当,同时维护考生利益,避免考生因漏报志愿而失去就读机会,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选填五年制高职志愿,无需专业测试(含面试)的三年制中职35个志愿必须填满方可提交。考生所报考学校的办学性质、收费标准、学校地址、官方网站、联系电话等信息将在志愿填报时予以提示。志愿批次可参考《2022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志愿表(样表)》(附件1),正式志愿表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考生志愿表为准。

(三)凡填报需专业测试(含面试)志愿的考生应于7月22日前到所报考学校参加专业测试(含面试),学校应于7月25日前提交专业测试(含面试)合格学生名单作为录取依据。

四、投档录取

(一)基本要求

1.计划安排:五年制高职以及中职学校招生需按照省教育厅以及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各级教育部门允许,各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计划。借鉴我省其他设区市做法,实行全市统筹使用招生计划、不划分县(市、区)统一投档,以避免未出档考生就学统筹难等问题。

为稳步推进我市中职统一招生录取工作,2022年全市五年制高职院校、泉州中心市区地面上的中职学校(含在泉州市的省属中职学校、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以及鲤城区、丰泽区的区属中职学校、全市民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且不设县域间的招生比例;中心市区外的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设置本县域内与本市外县的招生比例,但招收县域外学生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该县域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5%。各中职学校应于6月6日前报送《2022年泉州市中职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附件2)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加盖学校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市教育局审定。

2.建档办法:将第一类招生对象录入招生录取系统库,实行一生一录一档。

3.投档分数:按《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2〕4号)执行,即:考生中考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合计后的总分。

4.投档比例:按1:1投档,以避免学校挑学生,导致学生落选。

5.退档规定: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经确认录取至五年制高职或三年制中职的考生,不能建立普高学籍。

6.录取查询:各校录取结果和未录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适时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quanzhou.gov.cn/)公布,供考生和学校查询。

(二)录取办法

1.五年制高职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要求,我市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省教育厅政策若有调整以最新的文件为准,具体分数线另行公布。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48号),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设区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省教育厅政策若有调整以最新的文件为准,具体分数线另行公布。

(3)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及以上且专业测试(含面试)合格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五年制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

(4)常规志愿投档录取分两个批次:

第1个批次:需专业测试(含面试)的院校专业;

第2个批次:无需专业测试(含面试)的院校专业。

(5)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经常规志愿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五年制高职院校实施网上征求补报志愿、补录取投档。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

(6)若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经相关高职院校报泉州市教育局同意后,院校可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补录取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补录取后,五年制高职院校若因生源仍不足需调整生源计划的,由五年制高职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按省教育厅调整的意见执行。

(7)已投档五年制高职院校的考生视为已录取,不再参与网上征求补报其他高职院校,不再参与三年制中职投档录取。

(8)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而选择报读中职学校的考生,应于8月5日前向当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五年制高职以及三年制中职投档录取。

2.三年制中职

(1)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的初中毕业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各中职学校专业计划数,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

投档时对考生的投档分进行排序,按投档分优先、平行志愿进行投档。若考生填报的是泉州中心市区地面上的中职学校、民办中职学校等学校相关专业志愿,按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是中心市区外的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志愿,先判断考生报考生源地,以及考生所报考的学校面向该生源地的招生计划数后进行投档录取。所有中职学校根据考生投档分及填报的志愿顺序依次进行录取,不因学校办学性质(公、民办)及所属层级(省属、市属、县属)而有先后。

(2)常规志愿投档录取分两个批次:

第1个批次:需专业测试(含面试)的三年制中职专业;

第2个批次:无需专业测试(含面试)的三年制中职专业。

(3)部分中职学校在常规志愿录取后出现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自主招收未被其他学校投档录取的考生,报各级教育部门审批备案。

(4)第二类招生对象报名录取办法:学校在各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部分专业招生计划剩余的,必须通过市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第二类招生对象可于8月25日前自行向相应的中职学校申请就读,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文化测试等形式择优录取,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将录取的学生录入招生平台和相应的学籍管理平台。

(5)考生被录取后,须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并录入学籍。被录取的考生若未按要求到校报到而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宣传解读。各地各校要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招生文件和政策的宣传解读,让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准确了解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从今年起五年制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变动。各校要加强对学生填报志愿的指导,特别要指导学生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填报志愿,不随意放弃填报志愿,以免导致考生录取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开公布招生信息,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加强诚信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将应知、须知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及其改革政策告知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中职学校要按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招收已被他校录取的考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学校。严禁无资质招生,不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得设立全日制学历教育校外教学点、分校,不得与其他学校联合办学。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未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开展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市域外中职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制高职的,须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市域外中职学校在我市其他类招生须经泉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地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教职成〔2014〕12号)、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教职成〔2018〕51号)的相关要求,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将录取的学生及时录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非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不得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也不能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还应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地要加强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招生秩序,确保疫情防控和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与招生入学工作的平稳有序、安全推进。

附件:1.2022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志愿表(样表)  2.2022年泉州市三年制中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3.2022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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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gl.qzygz.net:8087/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办学至今已有128年。学校现有泉州校区和永春校区,设置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面积532亩,教职员工421名,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校舍建筑面积近17万㎡,图书馆藏书5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休闲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专业。学校拥有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福建省学前教育技能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福建省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福建省教学名师4名,福建省专业带头人2名,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1名。获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学校先后与9所中职学校联合培养五年制高职人才,与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构建了下接中职,上接本科的职代职业教育体系。

学校承担福建省幼儿园师资、泉州市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名校(园)长、名师等1万多人次。学校先后与台中教育大学、台湾中州科技大学及新加坡工艺教育学院等国(境)外院校签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每年选派部分学生进行短期交流学习。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jwgl.qzygz.net:8087/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专业有哪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小学教育、艺术教育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学前教育、艺术教育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一、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595-22382957,该校联系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邮编为362000、联系邮箱为zsb@qzygz.net。

二、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办学至今已有129年。学校现有泉州校区和永春校区,设置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学校占地面积532亩,教职员工473名,全日制在校生6108人,校舍建筑面积近17万㎡,图书馆藏书5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休闲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6个专业。学校拥有省级精品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4个,专业集群3个,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省级教学团队3个,“福建省学前教育技能实训基地”1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福建省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2项。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福建省教学名师4名,福建省专业带头人2名,泉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1名。获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5项、二等奖2项。学校先后与9所中职学校联合培养五年制高职人才,与泉州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构建了下接中职,上接本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学校承担福建省幼儿园师资、泉州市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任务,每年培训校(园)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名校(园)长、名师等1万多人次。学校先后与台中教育大学、台湾中州科技大学及新加坡工艺教育学院等国(境)外院校签订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每年选派部分学生进行短期交流学习。学校传承百年老校“爱国爱校、爱拼敢赢、爱严相济”的“三爱”精神,遵循“自强进取、树己树人”的校训,培育具有百年特质的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养高素质、反思实践型的特色人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和“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5年12月,学校成功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2018年5月进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A类培育院校。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www.xnyesz.com/jwc/一、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湘南幼专)是2014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处郴州市城北龙女温泉旅游度假区,占地330余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闹中取静,是广大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追根溯源,学校已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经历了由原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郴州幼儿师范学校、郴州艺术学校、郴州师范学校等多个学校的更名、合并、搬迁和重组。办学至今,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小学教师3万余名,幼儿园教师2万余名,其他专业毕业生1万余名。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www.xnyesz.com/jwc/二、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专业有哪些省级特色专业:学前教育

专业名单: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艺术、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共10个专业。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www.ayys.net.cn/jwc/一、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安阳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78年。2012年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在全省首批升格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安阳市中华路和汤阴县人和路交会处,占地300亩,总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总投资2.6亿元。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831人,教职工389人,其中专任教师348人、副高级以上职称80人。开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语文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全科教育等8个师范专业,学制有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历教育和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教育。

学校教学设施完善,设有音乐、舞蹈、美术、钢琴等专业教室、现代教育技术实训室、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区角活动室、幼儿园模拟教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团体活动室、情绪宣泄室、沙盘游戏治疗室等功能教室。有完善的体育设施,比较先进的校园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和录播系统。图书馆藏书34万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3个,附属幼儿园2所。

建校40年来,学校秉承“明德厚艺,贤行润身”的校训,为社会培养培训了5万多名合格毕业生,被誉为安阳市小学、幼儿教师的摇篮。学校相继获得了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学校、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第二批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试验区、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安阳市职教攻坚项目推进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升格以来,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加强内涵建设,推进转型发展,构建了“钟灵毓秀”的学校文化体系,提出了“才淑兼备,习行兼修”的育人目标,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等骨干专业特色凸显,育人水平不断提升,在全国学前师范教育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现为全国幼儿教师教育委员会理事长单位。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www.ayys.net.cn/jwc/二、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专业有哪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学前教育

重点专业:学前教育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s://jwc.hfpec.edu.cn/一、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80年,前身为合肥幼儿师范学校,1992年获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安徽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2011年获教育部批准升格,成为安徽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幼儿师专,承担了全省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师资培训以及教育科研等任务。安徽省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安徽省学前教育专业(专科)联盟、安徽省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会、安徽省儿童文艺家协会幼儿文学委员会等研究机构秘书处均设在学校。

学校位于合肥市磨店高教基地,占地427亩,已建成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纸质图书46万册。现有教职工280人,其中: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66%以上,副高以上职称占30%,拥有安徽省模范教师、省市优秀教师、高校“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合肥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名师工作室4个。学校本部现有在校生5315人,分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规划至2020年在校学生规模达到6000人。目前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英语教育、小学(全科)教育、图书档案管理、对外汉语等12个专业。其中,7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入口:https://jwc.hfpec.edu.cn/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专业有哪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骨干专业: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

国家级骨干建设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全科)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学前教育

省级特色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

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对外汉语、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英语教育

重点专业: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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