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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441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

2023-07-30 12:10:0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441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441名)

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需求,经上级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聘用教师441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5.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招聘面向2020、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2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部分岗位放宽届别,具体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需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体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2年6月24日,在汉阳区政府网站(www.hanyang.gov.cn)、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1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6月29日至7月1日期间每日10: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6月28日下午17:00至7月1日下午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高级职称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汉阳区教育局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汉阳区2022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4837009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6月28日中午12:00至7月2日中午12:00,7月2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资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拟定于7月12日举行,时间和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2门,按4:6的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详见《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科目2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规定时间内无体检合格结论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及用工形式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第一年人均7.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第二年人均8.5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及若干增长机制。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做好考前14天(6月28日起算)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国内重点地区以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动态发布的国内重点地区来返鄂人员健康管理的一览表为准。不在国内重点地区范围的省外考生(行程卡带星号的考生),在武汉停留2天的,实行核酸一天一检,停留3天及以上的实行核酸三天两检。

2.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24小时内(7月11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48小时内(7月10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4),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本次考试按照我区最新防疫政策执行,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防疫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5.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服务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027-84837009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3331558、83565099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3331558、83565099

监督电话:027-84842771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本公告由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xlsx

附件3: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2022年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五所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武汉市洪山区五所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的公告

今年我区将有洪山区街道口幼儿园金茂府分园、洪山区乐见城幼儿园、洪山区书院世家幼儿园、洪山区大都会幼儿园、洪山区阅璟台幼儿园等五所公办园投入使用。结合五所幼儿园的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保健医生(用人额度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洪山区五所公办幼儿园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条件:幼儿园教师、保健医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保育员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职业资格、技术资格;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及形式

招聘工作由五所幼儿园根据办园规模和用人需求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五所幼儿园招聘岗位的人数、具体条件资格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发布的招聘公告。

五所公办幼儿园发布招聘公告的平台链接如下: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幼儿园金茂府分园:

武汉市洪山区乐见城幼儿园:

武汉市洪山区书院世家幼儿园:

武汉市洪山区大都会幼儿园:

武汉市洪山区阅璟台幼儿园: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洪山区政府编外用人待遇执行。

2.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幼儿园,联系电话详见《武汉市洪山区五所公办幼儿园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1:武汉市洪山区五所公办幼儿园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武汉市洪山区五所公办幼儿园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月1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等)。

注意: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中午12: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分区组织实施。各区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公告通知为准,原则上在2-3月份进行。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含资料投递邮箱、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xls

2023年湖南省长沙市教师招聘简章(442名)

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市教育局决定对所属37个事业单位2022年需增补的442名教师进行公开引进、选调(其中引进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323名、选调骨干教师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引进、选调方式

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下,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前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所在地或在长沙本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面向社会选调骨干教师。

三、人员管理

引进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和选调骨干教师(以下简称“引进、选调”)岗位录取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引进、选调程序和信息发布平台

(一)引进、选调程序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疫情防控—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选调骨干教师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较多时,选调单位可采用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按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引进、选调工作信息发布平台

1、引进、选调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各环节其他相关信息等均在各引进、选调单位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各引进、选调单位官网详见附件1《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以下统称为“《岗位表》”)。

2、如引进、选调单位官网出现故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公费师范生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为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3、引进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为:

(1)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3)报考人员的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引进岗位相符,或符合《岗位表》“具体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

4、选调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为:

(1)具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的在岗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副高)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表》“具体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不得报考引进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不得报考选调岗位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得报考引进、选调岗位的其他情形:

(1)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职数、具体资格条件(见《岗位表》)及相关说明

1、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每学期为六个月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或各级党校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3、引进、选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2月7日(星期二)前,各引进、选调单位将在官网公布《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请报考人员按照《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

2、报考人员须提交符合引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参加资格初审;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资格初审时提交《承诺书》;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应在资格初审时提交《承诺书》;

5、报考选调岗位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可采取提交《承诺书》的形式参加资格初审;

6、《承诺书》上所承诺的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二)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本人所具备的条件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选调骨干教师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须达到3:1(含3: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3、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4、高校毕业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八、疫情防控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引进、选调招考人员须按要求配合健康筛查工作,提前完成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进入考点时配合审核健康信息工作,接受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保持1米距离,按要求佩戴口罩。

2、居民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黄码的、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按照《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到达监测点接受疫情防控监测,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

不能参加考试。

4、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考点将根据疫情形势公布调整后疫情防控方案,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笔试

1、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选调骨干教师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

2、笔试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具体安排见《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

3、以引进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初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出现放弃入围情况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考核

1、考核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引进、选调教师具体工作安排》参加考核。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或技能测试)组成的,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考核由面试、试教、技能测试组成的,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按2:3:5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十一、总成绩

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20%、考核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选调骨干教师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二、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

1、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考核占比高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下同)。

3、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入围人员限与一个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出现放弃预录用情况时,预录用递补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三、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四、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有关规定,由引进、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因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十五、录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引进、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六、其他

1、咨询电话:

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52(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2、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3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0731-84907975

附:

1、《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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