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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30名) 重庆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1公告表格

2023-07-30 12:27:1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东莞市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30名) 重庆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1公告表格

东莞市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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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东莞市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30名)公告来源:东莞教师招聘网招聘人数:30人报名时间:1月27日截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东莞华图咨询电话:0769-22761415在线咨询:

等春天,也等您!长安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1年春季学期编外教职工。无论您来自哪里,来长安展示实力,教育让您的人生更有意义!

长安镇聘教师可转为镇特聘教师

长安镇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几何中心,城市环境优美,是“国家生态镇”“国家园林城市”。人文底蕴深厚,拥有公民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104所,提炼教育核心理念“品智教育特色发展”,每年有众多长安学子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

在长安发展,有广阔的舞台。此次招聘教职工岗位30个,不限户籍,无论是应届生还是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岗位类型涵盖教师、校医、生活老师、保育员等类型。此外,长安结合实际情况出台《长安镇公办中小学校(园)编外教职工薪酬待遇管理的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镇聘教师通过考核,可转为镇特聘教师,镇特聘教师享受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的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方案》执行,镇聘教师年薪约15-17万元(含五险一金),担任班主任另发放班主任津贴。试用期满后,经推荐可参加镇特聘教师考核,考核通过者享受与在编在职同等岗位的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校医年薪约10-13万元(含五险一金)生活老师、保育员年薪约9-11万元(含五险一金)。

招聘教职工岗位30个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

毕业生岗位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岗位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如岗位条件对年龄有作要求除外),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具体条件

持有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27日。

(二)考核时间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核组将根据疫情形势开展线上或现场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模式、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考核人员。

(三)报名资料

请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近期生活彩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获奖证书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应聘学校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注:报考编外教师岗位需另提供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报考校医岗位需另提供医师或护士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报考保育员岗位需另提供保育员证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特长的岗位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原文标题:等春天,也等您!长安招聘教职工岗位30个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XAet_YN88GX_kJ9IOl3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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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四川省广安市2023年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广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公办学前教育示范市创建,努力办区域性最好的教育,根据《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9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暂不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以缴纳社保为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加2分、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获得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在各招聘职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政工人事科(股)。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本次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按县(市、区)、园区、市直属幼儿园设置岗位。报考者在公告网站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类职位进行报名(不得同时兼报2类及以上职位,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及加分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及加分初审由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要求的职位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科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拟聘人员须在第一个聘期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同时根据考生提供的加分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佐证资料(未取得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承诺书)复印件(承诺书原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查询报名情况。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每天上午10:00前在官方网站公示当天以前各职位报名情况,报考者可以登录网站或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处自行查询。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在本人自愿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改报其他职位。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报名所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全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县(市、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分别承办。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面试地点

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地点为准。

(三)面试内容

全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内容统一为幼儿园大班读本,读本为新华文轩推荐目录读本,面试课题内容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加分在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面试成绩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由各县(市、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成绩相同的,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以学历高的优先均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且学历相同的,以师范类毕业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职位所属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职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九、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费用由市财政统一解决。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培训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选择2021年秋季职位的于2021年秋季开学时上岗试用,选择2022年春季职位的于2022年春季开学时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

(二)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0826)2333602

(二)市级部门咨询电话

广安市教体局组织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826)2333397

(三)区市县资格审查和咨询电话

广安区教科体局:(0826)2248433

前锋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华蓥市教体局:(0826)8394206

岳池县教科体局:(0826)5220592

武胜县教科体局:(0826)6229397

邻水县教科体局:(0826)3222151

广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0826)2330926

枣山园区社会事业局:(0826)2611665

协兴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业发展局:(0826)2990968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告同时在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各县(市、区)、园区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发布。

附件:1.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

2.广安市2021年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4日

广安市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docx

 

2023年铜陵铜官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 职位表

安徽教师招考网同步铜陵市铜官区政府考试动态信息:2021年铜陵铜官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职位表。更多关于铜官区,社会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铜陵市铜官区政府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以及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认证号和幼儿教师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2021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0名(见下表)。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条件备注幼儿园A组18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3.30周岁以下。新招聘教师不入编,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执行。幼儿园B组221.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3.35周岁以下。新招聘教师不入编,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铜官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实验小学铜都校区北门。

3.报名须知和携带材料

在铜官区人民政府网“铜官教育”(http://www.tltg.gov.cn/zxzx/ztbd/jyztzy/)下载打印《2021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信息表,并作出相应承诺,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或失真报考信息,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其中一张在报名表上贴好),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属于国家统一招生、毕业证书尚未发放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4.领取准考证:由铜官区教育局、人社局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铜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5.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比例若达不到2:1,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变更通知。

(二)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理论基础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面试人员到铜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试讲和基本功测试的方式,现场评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

因面试考生较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S”形分成幼教A1组、幼教A2组、幼教B1组、幼教B2组四组,将考生进行分组面试(“S”形:例如:A组笔试成绩第一名分在A1组,第二名分在A2组,第三名分在A2组,第四名分在A1组,第五名分在A1组,第六名分在A2组,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姓氏笔画排序,以此类推)。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合成总成绩,幼教A1组取9名、幼教A2组取9名、幼教B1组取11名、幼教B2组取11名,各组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组内考生合成总成绩出现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通知及时在铜官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布。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告知次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查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思想作风等。

体检和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各组分别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的排序进行组内递补。若出现组内无人可递补情况,由区教育局、人社局研究确定具体处理办法。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按照2021年全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具体岗位,幼教A1组、幼教A2组、幼教B1组、幼教B2组四组拟录用人员先在本组内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再按照前述“S”形进行选岗,确定具体任教幼儿园。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铜官区教育局、铜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1年铜官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铜官区教育局:0562—2824176、2819920

铜官区人社局:0562—6867327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62-2810076

附件:《2021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铜官区教育局铜官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原文标题:2021年铜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铜陵市铜官区政府(原链接MD5:25ccbd8672662d425437e884eb170a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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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1年铜陵铜官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职位表】来源于铜陵市铜官区政府,具体最终信息请以铜陵市铜官区政府为准!

(编辑:刘冰清)

2023年度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定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5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6日至2003年6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应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2.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3.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4.硕士研究生需取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

5.岗位信息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至 6月12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将证明材料及本人联系电话以照片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jsyk2589823@163.com)。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三支一扶”定向招聘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3.笔试考2个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共计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于7月5日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2∶1或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招聘办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教育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人社局7楼710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类岗位提供,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教育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

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

《面试通知单》请考生于面试前3天,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对于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采用“蛇型”分组法进行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小组。

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面试考官入闱管理后,抽签确定面试场次,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面试题目。

报考教育类中学(含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含职教中心)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

报考教育类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报考医学类和综合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乐器、体育器材、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每半天张贴于面试考点学校门外。

3.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名单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选岗统一进行,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和《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件7)方能进入考场。

(二)拟聘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遇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四)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招聘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附件:附件1定州市2021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定州市2021年度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附件4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5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7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1).docx

 

2021年6月4日

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瑞教公告〔2021〕11号

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瑞安市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瑞编〔2021〕13号)、《关于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瑞教公告〔2021〕10号)(以下简称《事业招聘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9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招聘公告》中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601)报名条件的,且按《事业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对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8个学前教育岗位共招聘97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计划数等详见附件《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2021年6月15日9:00起至2021年6月21日17:00止,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图二维码,在弹出的链接内规范填报进行报名。

未完成《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报名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视同无效报名;完成《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未在上述链接进行选择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岗位并报名的报考对象,视同无效报名。

(二)笔试

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报考对象参加《事业招聘公告》笔试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上述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含《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师范类),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2)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

(3)学历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2021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实行人事代理。每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服务期满6年后,须参加同年度市教育局组织的流动竞岗。

聘用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薪酬总量控制,原则上达到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80%以上。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绩效奖励工资包括生活补贴、考绩奖两部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具体按《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非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

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及数量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历

用工形式

报考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招聘

计划数

1

瑞安市中心幼儿园(8)、瑞安市机关幼儿园(5)

2102001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3

2

瑞安市第三幼儿园、瑞安市第四幼儿园、瑞安市毓蒙幼儿园(4)、瑞安市玉海中心幼儿园(6)

2102002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2

3

瑞安市滨江幼儿园(11)

2102003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4

瑞安市罗山幼儿园(12)、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幼儿园(2)

2102004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4

5

瑞安市飞云实验幼儿园(11)

2102005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6

瑞安市莘塍中心幼儿园(3)、

瑞安市莘塍第二幼儿园、瑞安市仙降实验幼儿园(7)

2102006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7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10)、瑞安市陶山镇荆谷幼儿园

2102007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8

瑞安市高楼镇中心幼儿园(14)

2102008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4

小计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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