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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2023年镇江幼儿园招生,最新通知来了!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文件

2023-07-30 20:29:4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事关2023年镇江幼儿园招生,最新通知来了! 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文件

事关2023年镇江幼儿园招生,最新通知来了!

事关2023年镇江幼儿园招生,最新通知来了!

2023年05月29日14:05:34|来源: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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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朋友注意啦,事关今年镇江幼儿园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近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镇江教育发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招生程序等等内容。

资料图摄影:王呈

通知全文内容如下,你们关心的都在这儿。

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全面提升镇江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总体要求

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分级管理,挖掘存量、扩大增量,积极化解城市新增人口及流动人口集中地区的供需矛盾。贯彻落实公开透明、公民同招、免试入园、平等对待等政策要求,健全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服务区制度,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统筹规划、系统推进,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适龄幼儿(包括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地来镇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都能相对就近入园。

招生对象

小班为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有条件的可适当接收少量中、大班插班生,中班为4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为5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20年9月1日~2021年2月28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有条件的可招收30个月以下的儿童,具体方案由各地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相对就近”“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接收确有困难的统筹安排。

户籍内适龄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房产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另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

招生程序

(一)发布信息、接受咨询

自6月6日起,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本区域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公布与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各幼儿园在网站、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公布本园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对象、招生方法,明确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等。

(二)组织招生、完善手续

6月下旬启动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中旬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办理手续等事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确定。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相关要求

1.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严格开展学前教育机构的招生资格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公示,凡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前教育机构一律禁止招生。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积极稳妥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2.统筹规划,应收尽收。各地要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梳理工作,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情况进行摸底,统筹规划幼儿园招生。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幼儿受教育权益,科学开展诊断与评估,提出入园安置建议。普通幼儿园每个班级安置的残疾幼儿数量不应超过2人。要充分挖掘潜力,在确保常住户籍人员子女入园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的矛盾,确保平稳招生和社会稳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开设托班。

3.落实政策,依法保障。严格落实相关资助政策,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落实教育优抚政策,保障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入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镇兴”行动建设人才集聚福地的若干意见》(镇发〔2021〕13号)要求,对经过认定的镇江市A—D类人才子女,按照《镇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转学)服务指南》办理入园手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妥善安排。对有意愿就读民办幼儿园的有关对象,要列入幼儿园招生计划,优先录取。

4.依法依规,规范行为。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园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不得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幼儿园招生规模要与办园条件相适应,要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控制班额,确保幼儿园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和绿化面积符合相关要求,保障各类保教活动正常开展。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

5.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互相提醒,让更多家长朋友看到!

(来源:镇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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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秩序,积极、稳妥地做好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北仑区实际,特制定《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01、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均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02、总体要求

坚持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分级办学原则,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

03、招生对象

(一)本区户籍儿童

截止报名之日户籍在北仑区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并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报名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如果父母存在离异、丧偶或配偶服刑、残疾等情况,可仅出示父母或监护人一方的《浙江省居住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离异的需提供有效的离婚证明;丧偶或配偶服刑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

04、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根据招生文件精神,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保教费收费标准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职成学前教育科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制定。

(二)发布招生信息 

4月20日至26日间各街道以街道或辖区中心幼儿园为单位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三)新生报名登记

5月为全区幼儿园网上报名登记时段。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公民入学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并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试行网上办理。第一阶段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确认,时间在5月6日至5月16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8日8:00-22:00)。第二阶段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确认,时间在5月24日至5月31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24日至26日8:00-22:00)。具体招生时间及报名办法将公布在《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四)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需求的变化报街道和教育局后调整。6月各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录取公告,敬请关注各幼儿园招生录取公告。

(五)协调建档工作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负责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05、录取原则与顺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

1.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户房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三者一致。  

2.坚持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幼儿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

(二)录取顺序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明确幼儿园在招生录取时按下列顺序(不含高收费幼儿园):

第一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第二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第三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

第四顺序位:适龄儿童在第一至第三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第五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所属街道无有效房产,户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

第六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户籍在北仑区内。

第七顺序位:适龄儿童父母其中一方在北仑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且延续到报名登记日仍在参保,同时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上述一至七顺序位儿童在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可录取人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园学位余额数时,本街道户籍的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非本街道户籍的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顺序。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再按取得社保缴纳连续时间长短录取,满额为止。

插班生招生报名,各幼儿园如有空余学位需接收插班生报名入园,录取顺位依据新生录取顺位。大榭街道幼儿园2022年招生及收费按照大榭街道原有办法执行,新生保育费收费参照北仑区同类同等级幼儿园标准执行,2023年统一纳入北仑区。

注: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不含50%),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06、工作要求

(一)分级指导招生工作

各街道做好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调研,指导各辖区幼儿园拟定招生计划、方案和公告,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并负责对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统筹协调各类需求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园所。符合条件的市区引进重点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台湾同胞、华侨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

(三)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各幼儿园均须按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改招。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提前层级提交书面申明,说明调整原因和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落实招生服务工作

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指导落实辖区内幼儿园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管理与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保证辖区内幼儿园95%以上适龄儿童均进行网上报名。各园要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纳入对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幼儿园年检年审等挂钩。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以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平稳。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责任,并采取停发专项补助经费等查处行为,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六)审批备案其他招生

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可设立小小班的,须经职成学前教育科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小小班的班额原则上须控制在20人以内,未经备案许可招生则视作违规招生。现就读小小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须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

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计划

(点击可看大图)

备注:

1.打★号为辖区中心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新碶街道星悦幼儿园和春晓街道星辰实验幼儿园目前正在筹建装修中,招生开园时间待装修交付、检测合格后再确定。

3.新碶小山新山幼儿园、大同幼儿园等幼儿园目前正在迁建、改建办理中,招生情况待实际办理结束后再确定。仁爱幼儿园列入拆迁范围,是否招生待拆迁时间公布后再确定。

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来了!

根据《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仑教〔202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新生网络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01、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一)网络预报名

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家长,在2022年5月6日至8日,8:00至22:00期间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办法一:网站报名

家长从浙江政务网(宁波市本级)登录

http://nb.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站登录后,点击“特色服务”一栏中“宁波市入学入园专区”,进入“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段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点击“报名入口”,点击“幼儿园小班报名”,并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报名办法二:APP报名

家长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及相关信息采集后,搜索“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北仑区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

报名办法三:微信报名

家长微信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点击“微服务”栏目中“入园入学报名入口口”,后续登记办法同网站报名。

建议使用电脑进行操作,操作方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家长在登记报名期间如出现登记信息有误等异常情况,可以在线上自行作废,并重新填报。

备注:登记信息时,适龄儿童父母如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为录取依据之一。户籍儿童原则上要填报重点服务区的配套幼儿园,如放弃填报配套幼儿园,选择其它幼儿园,招生顺位将会靠后,请家长慎重填报。监护人须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二)网络预录取(下步“幼儿园确认”如以电话形式确认,网络预录取则将与电话确认同步进行)

2022年5月12日至13日,幼儿园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重点服务区幼儿园。需幼儿园电话可关注“北仑教育”公众号,进入“微动态”中“招生信息”,点击进入《2022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查看。

(三)幼儿园确认(幼儿园将根据疫情等情况选择确认形式,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公众号等相关通知)

1.现场确认:2022年5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户籍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电话确认:2022年5月12日至16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幼儿园以电话形式与家长进行确认。如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对提供的相关电子资料无法确认的,须请家长再次提供原始资料。同时幼儿园将向家长反馈预录取信息,双向确认幼儿是否入读。请家长确保登记电话号码的准确性,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您的孩子有身体发展异常等特殊原因,请及时向所报的重点服务区幼儿园主动沟通说明,以便幼儿园帮助您孩子进行合理安排。

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重点服务区域幼儿,按入户早晚被统筹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可以根据自愿选择的原则自行确认。不愿意被调剂至其它幼儿园的向所报重点服务区幼儿园申请退件处理,并由重点服务区幼儿园进行办理后,可以在2022年5月24日至26日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

02、发布空余学位公告

2022年5月21日至23日,发布北仑区各相关幼儿园空余学位公告。相关信息发布于“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街道、各辖区中心幼儿园相关公众号。

03、非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与录取

(一)网络预报名

父母双方在北仑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父母一方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并在报名之日仍在缴纳的适龄儿童,在2022年5月24日至26日,8:00至22:00期间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办法同“本区户籍儿童网络报名”,具体见上。

备注:个别户籍儿童因特殊情况而延迟未报的,经教育局和街道审核同意后此轮进行补报。非户籍儿童须在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在无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视同无效报名。

(二)网络预录取(下步“幼儿园确认”如以电话形式确认,网络预录取则将与电话确认同步进行)

2022年5月28日至29日,幼儿园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预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如超时未收到预录取短信,家长可联系所报名的幼儿园。

(三)幼儿园确认(幼儿园将根据疫情等情况选择确认形式,请家长关注幼儿园公众号等相关通知)

1.现场确认:2022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根据预录取反馈信息,预录取适龄儿童现场确认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网络预录取的幼儿园,并须随带户口簿、父母双方浙江省居住证(或房产证)、父母一方社保证明、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证件。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2.电话确认:2022年5月28日至31日,上午8:0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6:30,幼儿园以电话形式与家长进行确认。如所报幼儿园对提供的电子相关资料无法确认的,须请家长再次提供原始资料。同时幼儿园将向家长反馈预录取信息,双向确认幼儿是否入读。请家长确保登记电话号码的准确性,并保持电话畅通。如您的孩子有身体发展异常等特殊原因,请及时向所报的幼儿园主动沟通说明,以便幼儿园帮助您孩子进行合理安排。

备注:因幼儿园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无法全额接纳幼儿报名,先按房产获得时间早晚录取,再按父母的社保缴纳时间长短录取。

04、发布招生录取公告与新空余学位公告

2022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幼儿园适时发布招生录取公告。6月15日至17日,北仑教育公众号发布二次报名后的空余学位公告,未参加报名或报名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报名。

备注:大榭街道幼儿园2022年招生按照大榭街道原有办法执行,2023年统一纳入北仑区。

青禾幼儿园2023秋季招生简章

青禾幼儿园2021秋季招生简章本地宝整理2021-05-2715:29

导语青禾幼儿园2021秋季招生开始啦!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相对就近”、“按批次录取”的原则,进行幼儿园新生报名工作。

亲爱的家长:

你们好!

青禾幼儿园2021秋季招生开始啦!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相对就近”、“按批次录取”的原则,进行幼儿园新生报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2021年服务区范围

中南世纪城、长安花园、瑞景国际(景瑞花园)、祥瑞苑、富贵苑、平安苑、幸福苑、乐居家园、华邦商务广场、廊桥水岸观邸(金科廊桥)、畅意苑、吉祥苑、喜庆苑、缤纷桃李花园、龙祥花园、龙河花园、联杨新村(南北)、联杨小区(1、2、3、4区)、朗诗滨湖绿郡花园、南悦豪庭、吴门府(锦绣吴越花园)、南厍村、奥林清华西区、奥林清华东区、奥林清华三区、丽都花园、丽都别墅、名城花园、滨河名墅、兰景苑、兰景苑二期、新吴家园、吴模村6组(部分)、吴模村7组(部分)、吴模村8组(部分)、吴模村小区、璀璨四季花园(江南华府)、复锦华庭(中海富仕居)、华润尚林华庭、锦麟九里等。

招生对象

3周岁儿童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条件

根据幼儿园的招生容量、可供学位,依批次招收本服务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1.具有吴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吴江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吴江区入园的其他适龄儿童。

报名方法

拟采用“网上登记报名+后台材料查验+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

(一)网上登记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5月30日

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在“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电脑端:吴江教育信息网—教育服务—入学入园,网址:https://www.wjjyxxw.com手机端: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入学入园—新生报名)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二)后台材料查验时间:2021年5月26日--5月31日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成功后,幼儿园将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

(三)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21年6月12日--6月13日

按照疫情防控需要,请家长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现场材料审核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青禾幼儿园(联杨路2288号)一楼

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

家长接到幼儿园通知后,需携带《2021年秋吴江区幼儿园新生入园报名表》到幼儿园现场审核、确认,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的在本服务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提供交房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园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现场审核需要的其他必须材料。

具体所需材料参考

户口本

产权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取得的在本服务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提供交房日期在2021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契税凭证(以网签购房合同入园只适用于唯一房产家庭)

出生证明

预防接种证

地段生录取细则及录取次序

地段生认定细则及依批次录取基本次序如下:

(一)吴江区户籍幼儿

1.第一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2.第二批

A.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B.父母无独立房产,只有与祖辈共有房产或只有祖辈房产,幼儿户籍地与此房产地不一致,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C.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服务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若无其他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其服务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

3.第三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只有幼儿户籍,以幼儿户籍地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4.第四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幼儿,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2)孤儿。

5.第五批

父母和祖辈均无房,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6.第六批

幼儿户籍地址跟祖辈房产地址一致,父母有房产,但要凭祖辈房产入园,祖辈房产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二)非吴江区户籍幼儿

7.第七批

父母有房产,该房产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8.第八批

父母无房产,但有符合条件的唯一期房,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同等条件下已交房入住者优先)

9.第九批

父母无房产,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可作为确定服务区的依据。

注意事项:

报名通过不代表录取,由我园根据报名人数及学位数依批次录取,并发放幼儿园盖章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请家长注意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温馨提示

1.以上所提供材料均以原件为准。

2.疫情防控期间,幼儿园将组织家长错时错峰来园。具体安排请严格按照收到短信息上的时间来园。

3.现场审核时需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苏康码与14天行程轨迹,测量体温请家长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4.疫情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幼儿无需来园,每户家庭派一名家长入园。

关注的问题

Q(一)我1月份进行了信息登记是否就完成了正式入园报名呢?还需要重新报名吗?A

1月份已参加过新生网上信息登记的,如果现在正式登记报名的幼儿园与信息登记时的一致,就不需要重新报名,系统直接转为入园报名信息,等待幼儿园进行审核。

Q(二)信息登记时我填了A幼儿园,这次正式报名可以换报B幼儿园吗?A

如果符合B幼儿园的招生条件是可以的。在A幼儿园未审核前,通过报名记录中“撤销”按钮来主动撤回报名记录,重新选择幼儿园进行填报。

Q(三)我可以在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时给孩子报名吗?A

不可以。不管是公办幼儿园还是民办幼儿园,在同一报名期间一名幼儿限报一所幼儿园。

Q(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怎样进行录取的?A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批次进行录取工作,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入园的主要依据。

Q(五)作为入园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产权性质有何规定?A

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的房产限住宅性质(产权证上有明文标注),非住宅性质(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房产不作为服务区认定依据。

Q(六)报了民办幼儿园没录取,还可以回服务区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吗?A

可以在公办幼儿园结束报名日期前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但家长要提前准备好报名所要上传的相关材料。

Q(七)如果第一次报民办幼儿园没有录取,后面还有报民办幼儿园的机会吗?A

民办幼儿园在完成第一阶段招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允许幼儿园进行补录。有就读意向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民办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经幼儿园审核、家长签字,确认录取后,由幼儿园录入“吴江区新生报名系统”,系统通过数达到招生计划数为止。

Q(八)去年原房东凭房产报名就读了保教费收费标准和公办园一样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今年该房产卖给新房东,新房东的孩子可以凭该房产报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吗?A

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都不可以凭该房产报名。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内认定幼儿园到初中一个学位”。

咨询电话:

63018193

18913091063

联系人:赵园长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2022各区幼儿园信息采集/报名系统入口、报名材料、招生简章、时间点、服务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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