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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教师招聘公告(210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时间表格

2023-07-31 19:29: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教师招聘公告(210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时间表格

2023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教师招聘公告(210名)

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计划组织实施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㈢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㈣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条件:本科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7.资格证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医护岗位须具有下列三证(及以上资格)之一: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证。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届毕业生岗位说明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说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6月21日。

(四)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1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1年6月21日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c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钉钉APP进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须从手机自带的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并注册钉钉APP,然后扫二维码(附后)登录使用。全程只能本人使用,不能代他人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4日18:00

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二维码(附后)进入“榆次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小程序,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白底免冠现场自拍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

①报考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5日18:00。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通过钉钉查看审核状态,如果资料被退回可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在网上注册报名并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于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到榆次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下载打印两份。一份在报名时提供,在“服务地考核意见”栏中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单位所在地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另一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需在“派出单位意见”栏中由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提供。)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书。

(3)缴纳报名费

时间: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6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手机上安装支付宝APP进行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将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7月7日8:00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7月7日8:00至12: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7月7日18:00前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7月6日12:00前到晋中市榆次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申请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携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⒊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钉钉APP“榆次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小程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4.笔试防疫要求

(1)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黄码,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考试前7天内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境外入境考生不能提供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手机健康码绿码和防疫行程卡绿码或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由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流程现场处置。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须下载打印《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健康承诺书》(附件5),本人签字后在进入考场时交于工作人员。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答题时间:语文2.5小时,其它学科2小时。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和内容:

(1)报考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

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满分10分,专业知识学科(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满分90分。

(2)报考中小学心理教育岗位考生:公共学科(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满分10分,专业知识学科(《普通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主编:彭聃龄;《发展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林崇德)满分90分。

(3)报考中小学医护岗位考生:

①《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食物事故处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卫生知识法规。

②学校传染病防治。

③国家规定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程序、补种疫苗程序。

④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方法。

⑤学生健康教育课主要内容,基本流程和方法。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打印的《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工作服务承诺书》(附件6)、《诚信承诺书》(附件7)、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并注明学位获得情况)、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4)和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3)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资格初审时一致的相关材料。

(6)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医护岗位采取答辩的形式。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2)面试内容:

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讲课教材分别为晋中市榆次区小学五年级、初二年级、高中二年级的现行教材版本。讲课课题现场抽取,独立备课9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5分钟,只准带本学科教材和教学参考书(面试者自备)。

报考医护岗位的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其中专业技能测评占50%,综合素质测评占5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3)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成绩于当天在考点张贴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榆次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入编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入编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在榆次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或外系统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4-3806716(教育局人事科)

0354-3368171(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4-3806713(榆次区第九派驻纪检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1年6月21日

1、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docx

5、晋中市榆次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健康承诺书.docx

6、个人工作服务承诺书.docx

7、诚信承诺书.docx

 

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教师招聘公告(103名)

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社局、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1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公开招聘面向2017年(含)以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教师103名。其中:高中教师10名,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66名,幼儿园教师3名。具体岗位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本人具有揭阳市区户籍(含揭东区、榕城区、空港经济区,或生源地户籍属上述户籍);已婚的,夫妻一方户籍符合上述条件。户籍以及结婚证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对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的人员所持教师资格学段需等于或高于所报考岗位的层次,报考幼儿园岗位的人员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对应,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各岗位专业代码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揭东区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和聘用学校相关福利,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2日(按上班时间)。视疫情情况,如有特殊,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揭东区教师发展中心(原揭东区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确认方式,报考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采取邮件确认的方式进行。须在7月2日17:30前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382804045@qq.com,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四)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录入个人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黏贴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相片)。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5.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复印件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

8.已婚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书》(原件)。

9.非应届的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年内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者请于2021年6月29日17:30前将填写完整的《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附件3)发送至揭东区教育局人才中心邮箱:jdjyrczx@163.com。

经招聘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卷面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出来后,按招聘岗位分类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进行公布。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笔试工作按高考等级要求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的命题、印制、评卷等工作,委托有关部门负责。

五、面试

根据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人数,分别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分数出现多人并列的,按笔试试卷成绩第一题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再出现相同,则按第二题往下类推。

面试主要了解报考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聘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按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经面试合格的报考者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缴纳。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考察所需的学生档案或有关证明、证件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

八、核准和聘用

(一)核准。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区人社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第一个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聘。拟聘人员被聘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时上班的,以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获聘人员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区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公告,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bmpd/jysjdqjyj/index.html。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报考者在“粤省事”小程序中申领“粤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现场报名(考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考者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码、揭阳市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是“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体温≥37.3℃、有咳嗽乏力胸闷等疑似症状的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得进入现场报名点(考点)参加本次教师招聘。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揭东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请妥善保管。

招聘咨询电话:0663-3264640(揭东区教育局)

招聘监督电话:0663-3258608(揭东区人社局)

附件:

1.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2.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揭阳市揭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名册表.xls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揭阳市揭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邢台市信都区

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区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20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计划

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200名,具体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邢台市辖区户籍;

3、18-35周岁(1985年9月9日-2003年9月9日期间);在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有3年以上任教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9月9日);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

2、属于在信都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有3年以上任教经历的人员(含目前仍在信都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人员和已经辞职的人员,任教经历累计满3年),经信都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由信都区教育局每日16:00前送区人社局资格审查组备案),报考人员须同时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附件2)。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9日。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9月6日,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公布招聘学校、计划、条件以及报名考试有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00—2021年9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9日9:00—2021年9月14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4)考生“提交审核”后,报考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网上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报考机会。

4.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详情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缴费成功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6.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15个工作日内到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西大街1299号人事人才股)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健康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规范填写的《健康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

3.公布成绩:笔试设立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审核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者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提供材料等具体要求等详见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网站(http://121.28.131.187:8052/)。

(五)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请关注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及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规范填写的《健康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方可入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形式为答辩,共计6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5.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查询:通过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52/)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考察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任教经历或任教经历较长者。

3.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择岗

由邢台市信都区教育局发布择岗公告、组织考生择岗。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择岗,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优先择岗: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任教经历或任教经历较长者。因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信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txdr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存在问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在聘用环节放弃人员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工资执行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0%薪金(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待遇。

六、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特别提示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择岗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招聘采取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方式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都人社”(微信号:xtxdrs)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八、防疫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笔(面)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场所码、疫苗接种信息、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且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招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面)试工作。

3.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信都区人社局0319-2160824(工作时间) 

信都区教育局0319-2280879(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邢台市信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2. 《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

信都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邢台市信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序号

用人单位

招聘计划数

1

邢台市第三幼儿园

2

2

邢台市第三幼儿园紫阳天玺分园

20

3

邢台市第四幼儿园 

3

4

邢台市第四幼儿园碧桂园分园

20

5

邢台市信都区幼儿园 

15

6

邢台市信都区胜利幼儿园泉北学区三环逸夫分园

10

7

邢台市信都区群星幼儿园 

3

8

邢台市信都区群星幼儿园清山漫香林分园

20

9

邢台市信都区紫晶悦城幼儿园万峰分园

9

10

邢台市信都区胜利幼儿园

3

11

邢台市信都区麒麟汇幼儿园

7

12

邢台市信都区胜利幼儿园南大郭学区小雨点分园

8

13

邢台市信都区第一幼儿园

14

14

邢台市信都区第二幼儿园

4

15

邢台市信都区卧龙春天幼儿园

7

16

邢台市信都区李村学区中心幼儿园 

4

17

邢台市信都区幼儿园淼岳林分园

9

18

邢台市信都区群星幼儿园东户学区东马分园

8

19

邢台市信都区幼儿园南石门镇南石门分园

7

20

邢台市信都区幼儿园会宁镇时村分园

6

21

邢台市信都区幼儿园羊范镇羊范分园

6

22

邢台市信都区幼儿园路罗镇路罗分园

15

合计

200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25名,其中区直部门610名、地级市587名、县(市、区)以下2128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全区各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用人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9:0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报名时间为4月14日9:00至4月15日18:00。网上报名系统将于4月15日18:00临时关闭,提取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数据后,于4月16日10:00重新开启,4月20日18:0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

(二)报名程序

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

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1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

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

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采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21日18:00前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s://www.nxpta.com/)或宁夏教育厅网站(http://jyt.nx.gov.cn/),选择“2021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

5.体能测评。报考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先在网上报名,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应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岗位。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项目请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的受测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1年4月22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须于4月20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

7.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区直事业单位由区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于6月下旬左右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和面试开考比例

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公共网站上公告。

六、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见附件5),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留存一份。

七、面试

(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面试方案须提前两周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

(二)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三)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应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须在公告中予以明确,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门户网站上公布。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九、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承担相关费用。

十、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公共网站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当地门户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十二、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三、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政策咨询电话:0951-12333(区内直接拨打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951-12333、5099130、5099131、5099163

举报电话:0951-5099323、5099016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公示网站.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师招聘公告(203名)

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到200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的职位除外)。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能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备《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编;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非射阳籍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以及非射阳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岗位代码33)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射阳籍的2021年毕业的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岗位代码34-46)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2021年毕业的射阳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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