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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蚌埠人事人才网 蚌埠市幼儿园招聘官网公告

2023-08-04 16:05: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蚌埠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蚌埠人事人才网 蚌埠市幼儿园招聘官网公告

蚌埠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蚌埠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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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26名)

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市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教育局将开展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工作,招聘紧缺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局属4所学校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参与指导。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

招聘

单位

蚌埠

第一中学

蚌埠

第二中学

蚌埠

第三中学

蚌埠

第四中学

招聘

岗位数

6人

4人

12人

4人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条件符合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条件符合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3)物理专业招聘岗位为“一本”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为“一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条件符合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7.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1月(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况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第一中学、蚌埠第二中学、蚌埠第三中学、蚌埠第四中学等4家招聘单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微博;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校毕业生就业网站。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于2022年11月10-16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邮箱(具体见附件), 邮件名请注明报考人毕业院校、报考岗位、姓名。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出具审核合格并盖章的《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蚌埠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赴安徽师范大学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调整,另行通知)。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先后以答辩成绩、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按照《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范围规定,引进新入职教师,自行租赁住房的,连续3年分别给予本科、硕士、博士每年1.5万元、2万元、3.6万元住房租赁补贴;在蚌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本科、硕士、博士5万、8万、20万元购房补贴。

七、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招聘工作全程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执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考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配合。

八、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提醒:外省高校应聘人员凭机票、火车票等凭证每人一次性发放500元交通补贴。

咨询电话:0552-2044954(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附件1: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蚌埠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届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邮箱.docx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日

2023年广西崇左市大新县免笔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86名)

2023年崇左市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7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崇左市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6个岗位,共招聘教师1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186名,其中实名编制26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60名,具体详见附件《2023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两类,考生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应具备岗位计划中各岗位规定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中学校实名编制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②其他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6日至200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4.所学专业、服务年限、招聘范围及对象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5.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大新县在编教师;

5.大新县现任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符合报名入编条件的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所取得教师资格证一致的可以报考相应学段的岗位,其余均不予报考;

6.2023年大新县公开招聘中职普通中学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入围考核体检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376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18:00。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大新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⑤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招聘相关的通知将通过报名系统推送,不再另行通知。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大新县教育局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3日18:00。

3.审查结果查询。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四)改报岗位。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知,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7月5日8:00—16: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8:00—18:00。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27日8:00至7月5日18: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六)资格复审。

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完成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到场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因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报名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将增加面谈或知识测试环节,具体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谈或知识测试工作由大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面谈或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谈或知识测试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长5分钟,知识测试时长30分钟,面谈或知识测试满分100分,面谈或知识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待定)。

(三)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重新排列名次,加试在面试当天完成。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同考场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同考场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崇左市人才网、大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说明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大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3626978,3621269。

附件:2023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0日

蚌埠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安徽省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育厅部署,现将我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蚌埠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蚌埠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类教师资格的人员详见后文具体安排)。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蚌埠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蚌埠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蚌埠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蚌埠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蚌埠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蚌埠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相应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政策法规”栏目(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相关页面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详见相应县区认定公告,高中、中职类详见具体工作安排)。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县(区)教育主管部门。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县、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申报,相关认定工作参阅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或咨询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方式见附件1。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蚌埠市教育局。

1.网上申报

(1)报名时间:见公告第一条“时间安排”。

(2)报名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认定机构选择“蚌埠市教育局”)、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必须佩戴口罩,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见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由蚌埠市教育局现进行场确认,时间为:

第一阶段:5月21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4月11日至4月22日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务必于本阶段完成现场确认)

第二阶段:6月25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现场确认时间如有变动,届时会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补充通知。请申请人注意关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所发布的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设在江淮智慧教育研究院;地址:蚌埠市延安南路与姜桥路交叉口东南角,联系电话:0552-2157595,0552-2157593。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有效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⑤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⑥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⑧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⑨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3.体检

在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须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3),并由体检医院出具《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4.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网的认定结果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5.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蚌埠市教育局颁发证书。证书领取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人自行选择其一。

①现场领取:蚌埠市教育局将在官方门户网站上公布领取时间、地点,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②邮寄:为方便领取证书,本着自愿原则,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现场确认时,“中国邮政EMS”工作人员参与工作,办理邮寄手续。认定工作完成后,由“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

六、现场确认疫情防控要求

详见《关于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4)

七、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

1.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3.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关于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5.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6.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附件1: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序号

认定机构名称

认定种类

咨询电话

通信地址

公告发布网址

1

蚌埠市教育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0552-2157595

0552-2157593

蚌埠市东海大道3888号

https://jyj.bengbu.gov.cn/

2

怀远县教育体育局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0552-8010863

怀远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

https://www.ahhy.gov.cn/

3

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0552-2350059

五河县惠民路8号

https://www.wuhe.gov.cn

4

固镇县教育体育局

0552-6013815

固镇县北城区汉兴大道投资大厦12楼教体局组织人事股

https://www.guzhen.gov.cn/

5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0552-3040268

蚌埠市东海大道1599号龙子湖区政府九楼1943#

https://www.bblzh.gov.cn/xwzx/gsgg/

6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0552-2043608

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

https://www.bengshan.gov.cn

7

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

0552-4034142

蚌埠市涂山路429号

https://www.yuhui.gov.cn/

8

蚌埠市淮上区教育体育局

0552-2567851

蚌埠市淮上大道淮上区行政办公中心331室

http://www.huaishang.gov.cn/

 

附件2:

附件3: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体检时间

第一阶段报名的申请人员的体检时间:5月10日至18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第二阶段报名的申请人员的体检时间:6月14日至2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到达时间:7:30-8:10到达体检中心

申请人员需提前1-2日电话预约:0552-2075073。

二、体检地点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蚌埠三院体检中心(红旗三路169号,公交车1路终点站南侧,蚌埠五院大门向西50米)

交通路线:乘公交车坐111路至终点站,即到达蚌埠三院体检中心。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特别提醒:

提醒1:因疫情防控管理需要,我院将实施“二码核验”,现场排队测体温,扫安康码+行程码,合格后方可体检。

提醒2:请务必携带身份证体检,因我院体检系统上线,必须使用身份证打印导检单及条码。

(二)体检安排与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请您根据预约时间,在体检当日晨7:30,到达蚌埠三院体检中心。

2、体检地点:蚌埠三院体检中心(红旗三路169号,公交车1路终点站南侧,蚌埠五院大门向西50米)

3、免费停车场:蚌埠三院体检中心(蚌埠五院大门向西100米),路口有“停车场指引牌”

4、体检当日无发热、头痛等症状,方能参加体检。如体温超过37.3°C,当日不能体检。可联系单位负责人,另行预约体检时间。

5、体检前一日不饮酒,不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后禁食,晚12时后禁水至次日晨体检; 

6、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夏季女性不要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7、请体检人员按照预约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当天请携带身份证;

8、体检人员请实名体检,体检当日不予调换。

9、对于高龄及行动不便的参检人员,请陪同一人,谢谢!

10、体检结束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分析,持续改进,不断提升体检服务质量,为你提供更加优质满意的体检服务。

11、检后我们提供营养早餐,祝您体检顺利,用餐愉快!

(三)其他:

1、女性生理期温馨提示:

第1步:客户在体检过程中,如遇生理期不能检查妇科及尿检时,请及时联系前台导医,将“妇科检查”和“尿常规”条码交于前台,说明原因留下联系方式,同时请惠存前台联系电话0552-2075073;生理期结束3天后方可补检。

第2步:前台导医会登记客户的信息,在下一专场通知客户前来补检。如弃检,请在前台登记。

第3步:客户需在补检项目完成后,我院方可出具体检结果,请务必提前联系前台电话2075073,确认后方可领取体检报告。

2、CT/DR影像检查温馨提示:在接受检查前,请避免穿戴金属金属材质的物品或饰品,如金属钮扣、耳环、项链等,因为它们会对图像质量造成影响。

3、导检单:体检结束,请将导检单交回前台,如有弃检项目,请在交单时告知前台,并签字确认;

4、实名体检:我院体检实行实名制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体检相关手续。以方便为您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蚌埠三院体检中心不会透露客户的任何信息及隐私。

5、体检全流程咨询体检各区域均有区域导检护士,您在体检过程中如有任何需要,请咨询区域导检护士。

 

蚌埠三院健康管理中心

健康热线:0552-2075073

免费停车场:蚌埠三院体检中心(蚌埠五院大门向西100米),路口有“停车指引牌”。

地址定位:蚌埠三院体检中心(红旗三路169号,公交车1路,终点站南侧,蚌埠五院大门向西50米)

请扫码识别三院体检中心地址

附件4:

关于蚌埠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位申请人: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工作将于5月21日至5月24日(面向第一阶段报名的人员)和6月25日至6月28日(面向第二阶段报名的人员)进行,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确保申请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全平稳顺利,特提出以下要求:

1.目前仍在外地市的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返回蚌埠,以免因突发疫情滞留地被封控影响正常参加现场确认;

2.已在蚌埠的申请人,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并减少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3.所有申请人前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蚌埠本地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以参加确认当天计算);

4.申请人到达确认点后,须在入场前完成扫码:健康码、行程码。申请人可提前准备,避免因现场扫码聚。双码均正常,经测温后方可进入确认点。

5.考生到达确认点后,须上交《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入确认点。

6.本通知适用于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证申请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阅各县区认定机构相关通知。

 

 

附件5:蚌埠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pdf

附件6: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附件7: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3名)

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全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需求,根据区域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及教师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原则上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

7.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5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7月30日前未前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今年洪山区拟结合2022年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生数及各园师资需求,适时组织招录一批用人额度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由各幼儿园分批组织实施,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各幼儿园公众号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我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公办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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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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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3: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4: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发布平台.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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