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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12882人考试公告 2019年亳州幼师入编招聘公告公布时间

2023-08-04 16:51:0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12882人考试公告 2019年亳州幼师入编招聘公告公布时间

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12882人考试公告

【#教师招聘#导语】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12882人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4月15日9:00-4月19日17:0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5号)规定,现将2019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江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部分岗位使用编制控制数招聘,有关待遇问题,考生报考前可电话咨询有关市县教育局人事部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以等同于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7月1日)符合具体岗位要求。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rss.jiangxi.gov.cn)、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询《江西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涉及到专业问题,参照《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

5.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4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由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6.2019年服务期满三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正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5日9:00-4月1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教育网”上重复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2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8日9:00-5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复审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2.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见附件3),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

3.试题类型和分值。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将于6月中旬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二)网上调剂

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发布调剂公告,对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时,不能跨报名系统调剂(即省统招不能调剂特岗,特岗也不能调剂省统招)。

(三)资格复审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2019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在职在编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事宜由组织面试的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四)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持证聘用上岗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员于2019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

(一)2019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考试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相同。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在江西教育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

(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点击下载附件:学科专业目录2019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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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15号)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对象

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职教师或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可信,德才兼备,志愿服务青浦教育。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在职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须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大学毕业专业一致(幼儿园除外)。

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上海市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书,如逾期未取得,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予以解除。

(三)学历要求

1.应聘高中(中职校)、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2.应聘音乐、体育的学科教师

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3.应聘教师进修学院、社区学院教师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四)普通话要求

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五)英语等级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人员须持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六)年龄要求

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其他要求

1.社会人员须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外省市户籍在编在职教师须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相关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程序和录用办法

(一)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社区学院、教师进修学院

1.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社区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招聘程序

(1)报名受理

应聘者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递交材料要求”)到招聘学校递交报名材料,应聘者每人限报1个岗位,高中学校限报2个岗位。招聘学校受理报名材料,并与应聘者进行双向选择。

报名受理时间:2022年3月11日—3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3)学校测试

应聘者参加招聘学校组织的测试为综合测试(笔试、面试、试教),具体事项由招聘学校通知。

招聘学校根据应聘者综合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分100分,其中笔试20%、面试40%、试教40%)排序,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入围(学校综合测试分低于60分者不予入围)。应聘者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情况在招聘学校网站和校内公告栏公布。

(4)资格复审

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对招聘学校上报的入围者进行资格复审,经查不符合资格的,取消参加区级测试资格。

(5)区级测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学科专业测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结构化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17日下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通过的特殊学科(见附件1)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区级学科专业测试(50%)、区级结构化面试(30%)、学校综合测试(2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区级学科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全区本学科平均分者或区级结构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应聘特殊学科的,根据应聘者学校综合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区级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入围)。

应聘者的区级学科专业测试成绩、区级结构化面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及总成绩与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二)幼儿园

1.招聘岗位及数量

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数量为100名。

2.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报名(网址:dq.qpedu.cn),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3月17日,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应聘者本人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现场递交材料。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3月21日。

现场确认实行网上预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

(4)学科专业测试

应聘者参加区统一组织的学科专业测试。测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4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根据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岗位报名入围名单(学科专业测试成绩低于全区本学科平均分20分以下者,不予入围),并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5)岗位报名

入围者在网上进行岗位报名,每人可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7:00—23:00)、4月29日(7:00—22:00)。

(6)面试和试教

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试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录用办法

(1)根据应聘者学科专业测试(50%)、面试和试教(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或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面试和试教成绩、总成绩及入围情况在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2)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4)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幼儿园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学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不能准时报到者,就业协议终止履行。

(5)办理入编手续:按招聘条件要求递交有关材料,并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入编手续。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715007(吕老师),59710155(朱老师)

监督电话:69713877(郭老师、朱老师)

五、有关说明

1.青浦区教育党群服务中心网站开放时间:6:00——23:00。

2.所有应聘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备份。

3.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出示当天的大数据行程卡、随申码,配合测温,全程佩戴口罩。若行程码显示途径非本市地区的,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应聘者如实、完整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附件1: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社区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

附件2: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递交材料要求

附件3: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附件4:健康安全承诺书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相关附件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_20220304.pdf附件1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社区学院、教师进修学院教师岗位、数量及联系方式.xlsx附件2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递交材料要求.doc附件3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附件4健康安全承诺书.doc

2023年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事业编教师招聘公告(200名)

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请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4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其他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岗位表》)。其中: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江苏省考区参加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合格证明)可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后,准予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此类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按《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报考岗位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须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月17日16∶00。

【友情提醒】6月16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代码为38-40的体育辅导员岗位,考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阶段所缴纳的费用视为面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14:00-16: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8日。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淮安区教育体育局联系。

(二)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代码为01-37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80分)和教育基础知识(占2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课程改革、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代码为38-40的体育辅导员岗位,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2.笔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如因疫情等原因需要调整考试安排,将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为确保笔试顺利安全进行,考生须知悉并遵守《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措施和要求(请见附件6),配合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安排,提前准备证明材料,无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将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4)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5);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材料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同进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形式:

(1)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为31-35)和淮安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为36-37)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

(2)体育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为38-40)考试方式请见附件3。

(3)其他岗位(岗位代码为01-30)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与公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代码01-3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代码38-40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代码为38-40的岗位为笔试成绩合格,下同)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和相关待遇

岗位代码为02-11、14-28的岗位,由淮安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同岗位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先选;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由加试成绩高者先选。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淮安区教育体育局:0517-85936193、85936192。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5936186

淮安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7-83322006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5912042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淮安区教育体育局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3.体育辅导员考试方式.doc

4.同意报考证明.doc

5.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doc

6.2022年淮安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淮安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7日

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现将2022年泉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予以公布: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全市计划招聘新任教师2925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各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有需要面试的岗位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信息表》有特别说明的,按特别说明要求执行。说明要求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为准,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4.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2022年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5.报考的岗位要求的“师范专业”是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含师范类院校非师专业毕业生)。

6.报考的岗位如果报考要求“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学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应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两年及以上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经验的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凭证等。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根据闽教师〔2022〕8号精神,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笔试服务并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及评卷等考务工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

在网上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由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教育局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三)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商人社部门研究后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形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笔试的方式进行,有关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仅考教育综合知识者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作为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原始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形式、内容和时间等由各招聘单位(学校)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四)考试成绩

1.考试采用仅笔试的,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综合成绩。

2.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市直公办学校的岗位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考试成绩在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六、补充招聘

根据闽教师〔2022〕8号精神,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信息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原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原始成绩也相同,取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面试成绩皆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单位(学校)权限分别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学校的,由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体检对象的确定方式决定优先选择顺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网站发布的《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附件: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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