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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2公告时间表格下载电子版

2023-08-04 17:27:1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2公告时间表格下载电子版

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教师招聘公告

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考点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江岸区是武汉市首善之区,未来长江新城的核心区,地理位置优越,品牌名校云集,名优教师荟萃,教育生态美好,教师薪酬待遇优厚,是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大区、强区。近年来,江岸区相继出台有力的招才政策,2022年将继续推进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江岸教育事业,广大教师与江岸教育将成就彼此,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地区高校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按照示范性、关键性、紧缺性原则,我区从80个专项招聘岗位计划中安排11个岗位投放至北京考点(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省级高校毕业生报到派遣资格;

8.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9.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聘人员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11.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方式。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市招聘专班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指定资料(详见附件3)。

时间:12月27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3楼(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

(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关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具体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当场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报名时间或已通过审查且经报名确认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商区人资局研究确定是否正常开考,并于开考前以有效方式通知考生。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无学生试讲(10分钟)与结构化面试(5分钟)相结合。备考时长30分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无学生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40分)与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60分)相加,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对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我区统一设置的综合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5分)。考生综合成绩当天公布,按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公示后的第二天,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与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有关事项。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原则上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江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意见,报区教育局、区人资局同意后,从应聘本岗位的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在公示前完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原则上与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一并办理岗位备案及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专业技术12级岗位。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报到派遣手续。   

2022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环节工作,最终以上级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为准,各环节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二)对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对北京考点未招满的岗位计划,顺次调至武汉考点专招计划使用。仍未招满的专招计划,直接纳入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使用。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认真遵守国家和省、市防控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对考生疫情风险排查工作,强化招聘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做好防护物资储备等工作。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江岸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1.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3.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北京考点)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4.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教师招聘公告(143名)

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打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143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拟引进优秀人才143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2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中、高级岗位的人员,学位可不限(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岗位、D类为会计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4日12:00;

查询时间:7月2日14:00-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7月2日14:00-7月4日24: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jnedu.jinan.gov.cn)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引进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引进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4日9:00-17: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A类、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B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应至少达到1:2,达不到1:2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拟于7月7日进行,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根据岗位不同分为教师和会计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会计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拟于7月16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B类岗位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需另行缴纳笔试考务费)。

3.A、D类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4.B类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A、D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和B、C类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将复审材料原件的图片或PDF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防疫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7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时间: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及面试考务费缴纳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引进单位要严格审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66608052

附件:1.2022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引进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2023年度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全椒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椒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全椒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县教体局设立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2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7日起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报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http://quanjiao.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6日18: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8日至7月9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7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专业课》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专业课》试卷和答题卡;《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笔试内容。《专业课》为专科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08:30—10:00 《专业课》

    10:00—11:30 《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至7月12日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全椒县”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4.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上述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08: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人师股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0-2302150,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与《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无成绩人员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七、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由全椒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县教体局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专业测试方案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县教体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专业课》、《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全椒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二、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十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拟聘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全椒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2302150(全椒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5015292(全椒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全椒县教育体育局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2022年度全椒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招聘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

备注

幼教

202201

城市之星小区幼儿园

3

专科:学前教育;

本科:学前教育;研究生: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

专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

202202

十字玲珑苑幼儿园

3

202203

明发桃园香颂小区幼儿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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