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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幼儿园2022招生时间

2023-08-04 19:53:3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幼儿园2022招生时间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响水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响水县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与受理范围

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响水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本县户籍;

2.在本县居住,并持有本县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4.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具体事实作出认定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非师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2年下半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0日8:00至10月10日17:00。

响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申请认定人员需严格执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政策规定。

四、申请认定方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公布的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2.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原件、复印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由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在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

(八)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需要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的申请人,在认定网上申报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形式填写信息,由所在认定机构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除需提供申请机构公告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书。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今年上半年已通过认定的人员,下半年不能申请认定。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请申请人实名加入QQ工作群,其他未尽事宜在QQ群中另行通知。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

2022年下半年响水县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具体内容

2022年9月

政策咨询

需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人员,可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联系电话:88350637。

2022年9月20日8:00至10月10日17:00

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申请

申请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网址:www.jszg.edu.cn),未经上述网上报名的不予认定。

2022年

10月11-15日8:30-17:30

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响水县教育局2楼档案室,并按公告第五项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022年11月上旬

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QQ群中另行通知。(体检表在体检时由医院统一提供,今年上半年已参加我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的人员,可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体检报告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2022年11月下旬

下半年教师资格审查认定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

2022年12月上旬

教师资格认定发证

对经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发放证书,具体发证时间在QQ群中另行通知。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响水县教育局所有进入人员查验“场所码”“苏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其它疫情防控要求,一律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执行。若现场确认期间,疫情防控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公告(129名)

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滨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129名(含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94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步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安排见《滨海县2022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计划表》(附件3)和《滨海县2022年乡村定向师范生职位表》(附件4)。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到2004年9月1日期间出生)。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已聘用在县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持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证明(证书或证明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但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滨海县在编教师和参加2022年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滨海县教育局二楼大厅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如实填写《滨海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规定区域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的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证明)。

⑤已聘用在县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上报考人员,提供相应职称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满5年的证明。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2022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等额招聘。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

(5)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2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滨海县教育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8日上午,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是我县唯一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也是我县唯一具有独立组织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资质的学校。学校前身是滨海县现代教育中心,由原县职中、县电大、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机械中专和县二职中五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位于滨海县中市353号。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占地68650.90平方米,建筑面积56094.45平方米,其中实验、实训场所16304平方米,学校各类实训设备总值达2301.3万元,各专业实训实习设备齐全,机械加工、烹饪实训基地为省级实训基地,中餐烹饪实训基地为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000人,教职工281人,学校致力打造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双师型教师153人,高级教师、高级讲师111人,省级特级教师1人,正高级教师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5人,市级教学能手10人,市级教坛新秀7人,各类县级骨干教师27人,市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名师工作室1个。学校师生先后两次获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金牌,连续两届获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金奖,学校被江苏省教育厅等八单位联合表彰为专利申报优秀学校。

学校中等职业教育设有四个系部,基础系主要负责对口单招班教学与管理,共开设电子电工、化工、机电、机械、计算机、旅游、农业、烹饪、纺织服装、艺术设计等11个专业,旅游服务系、机电工程系和信息工程系负责部分对口单招班和职业高中就业型班级的教学与管理,共开设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财会、数控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环境监测技术、金属热加工、宠物养护与经营、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测、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幼儿保育、现代农业技术、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西餐烹饪、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美容美体与形象设计、物流服务与管理、钢铁装备运行与维护等23个专业,中餐烹饪和机械加工技术专业为江苏省品牌专业,数控加工技术专业群、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群为江苏省现代化专业群,金属热加工、中餐烹饪实训基地为省职业学校现代化实训基地,第五批江苏省职业学校智慧校园。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学院、南通科技学院等多所高校开展“3+3”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与国立韩国交通大学开展国际合作,开设“国立韩国交通大学3+4中职本科直通班”,拓宽学生成才渠道。

学校近年来,学校注重办学质量地提升。对口高考成绩稳步提升,一直位居盐城市职业学校前列。学校还在就业型班级中积极探索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万恒铸业、盐城智能终端产业园、上海大众宁波工厂等县内外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为企业定向培养专业技能人才,与在滨海投资的宝武集团合作,开设冠名班,为该集团滨海新项目定向培养高技能人才。学校还牵头成立盐城市“餐饮服务产业职业教育联盟”,强化校企融合,提升餐饮服务行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成立地方菜研发中心,致力地方菜品的研发与推广。

近年来,学校先后两次获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进步奖,连续多年获滨海县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对口高考突出贡献奖”,2015年3月获滨海县“教育装备管理应用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9月被滨海县教育局表彰为2017-2018年度高中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综合奖”,2016年3月获盐城市“安全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2月被教育部评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8年12月被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授予“高技能人才摇篮奖”,2019年9月被盐城市教育局表彰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风险提示:本页面内容仅为信息发布,不作为任何招生依据,亦不构成任何报考建议。如果您需要报名,请直接与学校联系,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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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教师招聘(第二批)工作公告

江苏省滨海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工作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全县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等人才政策,现就江苏省滨海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一)引进对象

1.国内高校

(1)全国部分高校(参照江苏省2022年名校优生选调工作指定的1类、2类20所高校,详细名单见附件3)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下同)。

(2)聚焦滨海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紧缺专业领域和四大主导产业发展相关的学科,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ESI高校学科排名以2021年9月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详细高校学科名册见附件4)。

(3)学校教学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4)医疗卫生类岗位在第(1)类20所高校基础上,还面向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以及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2.境外高校

最新一期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和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的境外高校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名单见附件5)。

(二)引进名额

滨海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共招聘22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志愿参与“强富美高”新滨海建设。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者所学专业为滨海特别紧缺急需的,年龄可适度放宽。

3.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就业的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之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2022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江苏省滨海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报名表》(表格样式见附件2)报名滨海县相关岗位。报名邮箱:bhmxys@163.com。

方式二:报名人员也可通过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3月26日8:00—3月30日18:00)。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报名,均须同时将相关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④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⑤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报名邮箱:bhmxys@163.com。

(2)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3)优秀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4)优秀毕业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初审的优秀毕业生,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综合能力考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笔试、面试。

(三)聘用

1.考察与体检。根据综合能力考评结果,用人单位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与签约。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与聘用。考生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四、引进政策

1.引进优秀毕业生,优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具体岗位,双向选择未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的方式安排岗位。

2.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来滨海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协调安排到滨海县相应性质的单位工作,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滨海县范围内择校入学。

3.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待遇。

4.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八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待遇。

5.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为大学本科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事业单位九级职员、县属一档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待遇。

6.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任职后,结合本人意愿,视同省选调生进行全程跟踪培养、适时择优使用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7.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或者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五、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2.到县属一档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毕业生税前年薪,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万元/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20万元/年、大学本科生不低于15万元/年,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

(二)补助标准

1.优秀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后,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20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0元、大学本科生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

2.优秀毕业生5年内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50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0元/月、大学本科生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优秀毕业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40万元、硕士研究生30万元、大学本科生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毕业生在滨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可放宽至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毕业生在滨海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优秀毕业生5年内每年享受2000元的探亲交通补贴。

7.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毕业生,分别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六、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binhai.gov.cn(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滨海党建云”、“滨海英才”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515-84108660。

监督电话:0515-80866004(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江苏省滨海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岗位表.pdf

附件2江苏省滨海县2022年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和境外世界名校引进优秀毕业生(第二批)报名表.docx

附件3全国20所重点高校名单.pdf

附件4国内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5‰的部分学科和驻盐高校列入ESI排名全球前1%的部分学科名册.pdf

附件5最新一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强高校名单.pdf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教师招聘公告(80名)

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盐城市建湖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含20名2022届建湖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9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教师资格证。职教类专业课教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田径教练岗位的,须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项目)及以上证书。

有以下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公布的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并认真遵行最新规定。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7月9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建湖县森达路小学一(1)班教室(报名人员从建湖县金菊路与湖中路交叉口东200米森达路小学南门进入)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考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⑤未落实工作的诚信承诺书。

报考不限招聘对象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③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④报考206、207、208岗位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建湖县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

(2)报名人员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乡村定向师范生,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公开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森达路小学一(1)班教室领取准考证。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建湖县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事项按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规程操作。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乡村定向师范生不组织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建湖县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现场资格复核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建湖县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幼教、舞蹈、田径教练和实习指导学科采取上微型课加专业技能考核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幼教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舞蹈、田径教练和实习指导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按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考察和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建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七、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考察、体检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招聘考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相同,招聘考试成绩也相同的,取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高者),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建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携带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依照单位管理权限分别转调至建湖县教育局档案室或建湖县人事档案室。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071(建湖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建湖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pdf

3.《个人诚信承诺书》.pdf

建湖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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