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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幼师公开招聘公告网官网入口

2023-08-05 01:27:1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幼师公开招聘公告网官网入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日期:2023-03-1613:59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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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省政府值班系统及短信平台管理工作;为省政府机关及办公厅办公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完成省政府机关党组及办公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印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制任务;对外开展印刷业务有偿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1号。

二、招聘计划

(一)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印中心,招聘工作人员6名。

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按岗位需求,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应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7年3月24日以后出生),省政府文印中心在30周岁以下(包含30周岁,199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双学位人员,如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2年修订)》为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六)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五)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待遇保障

聘用后,按规定享受所聘岗位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点击“公开招聘笔试联考”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网上报名: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要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3日。笔试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流水记录等;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7)应聘岗位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网址。附件材料名称格式:应聘单位+姓名,例如:“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王**”。

3.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3)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报名时须填写,否则不予加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考者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3月28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5.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后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

试卷形式为一类试卷,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具体考试形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看)。

(1)考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特殊情况,经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①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须一致,应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现场资格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本人;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

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请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见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见报名网站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的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1.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承担。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同时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如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应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省政府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

(一)网上报名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0451-82326662(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政府机关办公信息化技术服务中心:0451-8263792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文印中心:0451-8262376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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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42名)

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促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决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师42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与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2人。其中高中教师28人,初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1人,幼儿教师8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届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高校现场招聘立足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教育部所属6所师范类重本院校毕业生;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

4.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

(1)市直属高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2)市直属初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市直属小学,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市直属幼儿园,必须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或幼儿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附件5),符合招聘单位岗位其他要求。

6.2022年毕业生必须保证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和报到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延后一年获得教师资格证,即2023年7月31日前。如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9时30分—6月1日15时00分报名结束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师创空间一楼

此次招聘为全国高校2022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招聘范围为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2022届毕业生。

3.咨询电话:详见附表一

4.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证书等相关加分材料(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以上材料含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所需招聘的高校报名点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同时公布相应附表及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招聘时间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以校园就业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

依据审查和资历评价结果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资历评价打分相同,学历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学历相同,高考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面试环节,出现放弃情况使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时,依据资格审查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现场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综合素质考核。由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考核。

1、考核方式

按应聘者报考学校及岗位进行考核。

(1)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另两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范围为现行应聘各类别学段教材,讲课内容现场抽签确定。按学科抽签排序。每位应聘者备课15分钟,试讲8-10分钟,答辩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所得平均分数,即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2)专家组考核评委由7人组成。随机抽取各类别专家,担任主评委及评委,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时适当增加主评委权重。

2、考核程序

(1)资历评价(20分)。

报名时,由专家评审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严格按照《资历考核表》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评分后由考生、专家评审组及组长在考生《资历考核表》中签字确认。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①确定应聘者考核顺序。抽取考核顺序号并按抽签顺序签到。考核时间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教学能力测试。各专家考核组评委严格按照教学能力测试考核项目、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时间8-10分钟。考核结束后,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考生《面试考核表》中签字。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教学能力测试后直接进行专业素质测试(答辩)时间5分钟。内容:①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②专业理论知识。各专家评委严格按照专业素质测试的考核权重进行量化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即得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经考核组长确认生效及无误后,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及组长在应聘《面试答辩考核汇总表》中签字。

3、核定总成绩

结束后,由专家评审组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考核组评委、组长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四)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如在现场聘用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经本人或专家组联合签名确认,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补聘。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五)考核与体检

由毕业高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按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由教育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由佳木斯市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佳木斯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防疫相关文件、哈尔滨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及齐齐哈尔市最新防疫相关文件要求。

1、报名当天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名当天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不能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点入口处接受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龙江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3、报名当天,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现场,须间隔1.5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陪同人员禁止进入报名现场。

4、所有参加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报名当天随着报名材料一并交给报名现场工作人员。

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工作,市教育局会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发布补充公告,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友情提示:我省高校陆续放假,请考生们放假前准备好报名时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免因材料不齐影响报名,错失良机。

附件:1.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2.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3.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承诺书.doc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5.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zip

6.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全国大学生招聘会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xls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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