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来源:发布日期:2021-11-2609:00:41深人社规〔2021〕8号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特此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1月22日附件下载深人社规〔2021〕8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