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济南市幼儿园招聘信息2023年级老师

2023-08-05 03:54:4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济南市幼儿园招聘信息2023年级老师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2023-06-1310:19:51文章来源:济南人事考试网

点击订阅山东华图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

   附件: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海外留学人员获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六)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实行控制总量管理),其中教师岗位5名,网络管理岗位1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6月27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8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5日11:00—6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http://jnhrss.jinan.gov.cn/col/col41069/index.html),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单位初审

市直机关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jnszjgy@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比例进行相应核减或取消。

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

网络管理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教师岗位按照1:5、网络管理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③《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为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个人提交纸质申请书,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前提供)⑥教师岗位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认证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素养测试和微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等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网络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面试成绩在当次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协议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报名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3.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31-820387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2023年6月12日

来源:http://jnhrss.jinan.gov.cn/art/2023/6/12/art_97004_4792348.html

图书更多>活动推荐热门课程联系方式活动推荐|2023山东教师招聘系统精讲班招考公告|2023教师招聘近期招考公告更新招考动态|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入口|成绩查询试题资料|教师招聘笔试每日一练_教师招聘考试网报考指导|教师招聘报名指导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备考技巧|教师招聘公基|学科|教综备考资料!热门课程|2023教师招聘笔试系列课程热门课程|2023教师时代园丁全程班热门课程|2023教师招聘基地笔试课程热门课程|2023教师招聘突破笔试课程热门课程|2023教师招聘面试系列课程热门课程|2023教师招聘网络课程备考无忧

企业微信客服

企业微信:山东华图小新验证信息:教师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sdhuatu验证信息:教师近期活动推荐,专业客服答疑(编辑:小编图图)

上一篇:2023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8人)

下一篇:没有了

关键词阅读:202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人)延伸阅读2023年泰山电力学校公开招聘启事(37人)2023年山东大学澳国立联合理学院非事业编制岗位招2023年中央民族大学附中青岛学校公开选聘骨干教师2023年济南商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75人)2023年山东大学(威海)数学与统计学院非事业编岗位2023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32图书更多>

济南市教育局 教师招聘专栏 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为打造教育现代化的济南品牌,满足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对优秀人才的迫切需求,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引进优秀人才13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5月12日前取得);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23年5月12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岗位、D类为教育综合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5月12日11:00-5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引进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本次引进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引进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B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费在面试结束后缴纳)。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于5月25日9:00-5月28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于5月15日17: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和幼儿园长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5月20日-5月21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对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B、C类岗位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事宜联系引进单位)。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教育综合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教育综合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教育综合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理学、儿科学、卫生法规与职业道德等内容),教育综合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8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A、D类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4.B类岗位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应聘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B、C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⑧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引进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引进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A、D类应聘人员,由引进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确定

A、B、D类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A、B、C、D类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组织考察体检。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引进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优秀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 0531-88798066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9616804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 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 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 0531-82035152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81207732

12.济南东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2813709

13.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 0531-5862951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 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7.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132

18.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19.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  0531-87206912

20.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1.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5706099

22.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  0531-87207571

23.济南市莱芜实验幼儿园 0531-75607366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5.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26.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27.济南市教师发展服务中心 0531-86126157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1.2023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引进人才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