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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教师招聘公告(235名) 江苏省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示

2023-08-05 06:57:42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教师招聘公告(235名) 江苏省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示

2023年江苏省连云港市教师招聘公告(235名)

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22﹞42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连云港市教育局为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2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连云港教育网(http://jy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7月3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3.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

4.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的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6.具有与应聘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聘岗位代码A15岗位的人员,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可以参加本次教师招聘,须承诺在聘用之日起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2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教育局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教育局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在报名平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暂不需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等附件材料。

在职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教育系统”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09:00--7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1日09:00--7月14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每天的0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5日每天的0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7月11日09:00--7月16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拨打相关岗位政策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2152(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23号406室)办理减免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代码B01-B47岗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2215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岗位代码A01-A14岗位、B01-B47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7月18日09:00-12:00登录到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市教育系统”入口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连云港市教育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教育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A01-A05岗位、A07-A14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A06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A15岗位采取考察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B01-B47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详见《岗位表》)。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均由连云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注意事项:

(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

1.岗位代码A01-A15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岗位代码B01-B47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10: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岗位代码A01-A14岗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岗位代码A15岗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岗位代码B01-B47岗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考察)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

1.岗位代码A01-A05岗位、A07-A14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代码A06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岗位代码B01-B47岗位,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为演课答辩,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岗位代码A15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总分100分,考察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察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岗位代码A01-A05岗位、A07-A14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A06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岗位代码B01-B47岗位中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岗位代码B01-B47岗位中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岗位代码A15岗位总成绩=考察成绩×10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岗位代码A01-A14岗位、B01-B47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教育局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岗位代码A15岗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同上。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岗位代码B19-B47的岗位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抽签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抽签选岗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抽签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抽签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抽签选岗权利。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岗位代码A15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予以解聘。

应聘岗位代码A01-A14岗位、B01-B47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22127。

2.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12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选岗表.xlsx

3.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连云港市教育局

2022年7月5日

2023年春季江苏省南通市教师招聘公告(142名)

2023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2名(含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招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jyj.nantong.gov.cn)和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报考教师岗位须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于2023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4.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放宽到1982年3月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7)2023年10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地址:详见南通市教育局网。

1.报名、照片上传:3月28日09:00~3月31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8日09:00~4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8日~4月2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8日09:00~4月2日17:30。

5.缴费确认:3月28日09:00~4月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组建专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复审的,另需缴纳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聘主管部门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诚信报考。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审核通过报名人数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4日9:00~16: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报考岗位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对岗位代码为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考核和面试组成。

对岗位代码为16~17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组成。

对其他岗位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核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有笔试的教师岗位,笔试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学科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校医岗位(岗位代码为52~53)笔试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类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日期:2023年4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在2023年4月7日9:00~4月8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报名平台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3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三)综合素质考核

对岗位代码为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经历证明、业绩成果证书等材料)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综合素质考核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方式包括适岗评价和面谈,满分100分(适岗评价60分、面谈40分),60分为合格分(适岗评价或面谈低于60%为不合格)。根据各岗位综合素质考核得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具体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

(四)专业技能测试

对岗位代码为16~17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具体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素质等。校医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模拟上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岗位代码为01~15的岗位,按综合素质考核占40%、面试占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岗位代码为16~17的岗位,按专业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曾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岗及确定体检名单

同一岗位只有一个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招聘单位。考生按招聘岗位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因故放弃选岗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有效递补一次。完成选岗的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签约对象就业推荐表(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凭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2023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编制入编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面试、选岗等环节可分别安排一次有效递补外,其他各环节均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与政策咨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南通市教育局:0513-85098830、0513-85098840;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13-85216660;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0513-59001696。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2023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委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pdf

江苏省镇江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144名)

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镇丹人社事招公告[2022]5号

根据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丹阳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丹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此次招聘分为东北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六个场次,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分批发布,由市教育局分批组织考试。上一场次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顺延至下一场次,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和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二)首场招聘场次为东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周五)9:00-15:00;报名地点:吉林省林业宾馆一楼大厅(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046号)。

报名时间、地点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站另行补充公告。

(三)报名材料:

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5)。

三、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本场该招聘岗位。

四、考核方式内容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三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与沟通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首场招聘初试时间初定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初试结束后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5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1月6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布。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70%、笔试3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总成绩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001、002、006、009、010、011、012、014、015、017、018、019、020、022、024、025、026、027、028、029、030、033、034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结束后,在入围名单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考生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录用教师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到报名、考点现场主动出示身份证、行程码、当地健康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详情见附件4)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与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徐老师;0511-86569010,手机15862969366邱老师。

九、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疫情承诺书.doc

附件5.未就业承诺书.doc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27日

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公告

因单位发展需要,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2.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毕业,且取得国(境)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并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

二、招聘岗位

本次分两批次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共计180人。

第一批次优选校招高校毕业生31人,详见《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一批次)》(附件1)。

第二批次统一招考高校毕业生149人,详见《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二批次)》(附件2)。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症,适应企业工作,在指定的医院健康体检合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zkfw.91job.org.cn/)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从同批次相关岗位表中选择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注:第一批次优选校招相关岗位的人员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与岗位匹配的自我介绍视频(含求职理由、自我评价等,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限制在20M以内,可用视频软件压缩处理)。

第一批次优选校招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8:30至2023年3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批次统一招考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8:30至2023年4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凡认可本公告的公平、公正性,对公告具体内容理解且无任何异议的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报名。不符合或不认可本公告要求的人员,请勿报名。

(二)初审筛选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筛选。

2.第一批次优选校招岗位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应聘人员可于3月28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的人员,可根据报名条件报考第二批次相关岗位。第二批次应聘人员可于4月28日后登录报名网址查询初审结果。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通知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商相关单位决定对该岗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告知相关应聘人员且不再补报。

4.专业类别审查依据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或以江苏省教育部门出具的建议为依据。

具体报名与初审筛选时间可能调整。如调整,将另行公告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与写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前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2)笔试费用。获得笔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90元。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人员及注意事项等,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http://zkfw.91job.org.cn/)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2.面试

(1)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尾数同分跟进,即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名单确定后,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http://js.tobacco.gov.cn/)及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2)面试确认。通过信息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入围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面试,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3日前放弃面试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尾数同分跟进)。

(3)面试官小组由5人组成,外聘考官不少于3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4)面试内容主要是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沟通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形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

(5)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注意事项等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负责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不再通知。

3.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2)成绩排名。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商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加试办法,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四)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并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http://js.tobacco.gov.cn/)及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资格或是未通过资格复审与考察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征得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所属单位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组织进行相应的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工作。

1.资格复审。国(境)内院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国(境)外院校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用人单位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因特殊原因,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进行考察与体检。

2.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招录考察表》(附件3)。

资格复审与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阶段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第三方软件,由体检对象自行上网点击完成。“心理测试”结果作为体检一项内容。

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人才招聘平台(www.tobacco.gov.cn,行业资讯/人事与培训/人才招聘平台)、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官方网站(http://js.tobacco.gov.cn/)及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和补录。

(六)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相关录用单位人事部门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录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其中,录用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因未取得相关材料作出书面承诺的,原则上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材料,并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如相关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尚不齐全的,暂时不予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及相关所属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回避事项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六、特别提示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根据需要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公告报名网址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保持电话畅通。通过信息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获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资格的应聘人员,未获得以上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通知。如应聘人员接收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事项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其协议或劳动关系,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入职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前应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八)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费,逾期不予退费。

(九)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66049069。

招录政策咨询电话:(025)57799716。

咨询时间:2023年3月6日至7月31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

(十一)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下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设在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5)87756100。

(十二)本公告由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

附件1: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一批次).xlsx

附件2: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2023年员工招聘计划与岗位需求(第二批次).xlsx

附件3: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系统员工招录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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