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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3-08-05 08:44:5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贵阳幼师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精神,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hlj.gov.cn)→点击“业务专栏”→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

http://www.hayouzhuan.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3月29日以前出生),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为准(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时至2023年4月4日16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hyzzpss@163.com,邮件主题: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例如:2301-学前教育教师-张三)。

电子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填写正确的《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电子版;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和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明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出具日期必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6)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报考岗位代码为2303(中国画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学历阶段的成绩单(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成绩单,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8)报考岗位代码为2304(舞蹈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音乐与舞蹈学”的,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成绩单(须提供校教学主管部门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书面成绩单,或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9)报考岗位代码2306(空中乘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空中乘务员满2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0)报考岗位代码为2307(乒乓球羽毛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乒乓球、羽毛球其中之一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乒乓球或羽毛球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1)报考岗位代码为2308(足球排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足球、排球其中之一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足球或排球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2)报考岗位代码为2309(体操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体操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裁判员等级证书;或参加地级市(含)以上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高中及以上阶段体操比赛,取得团体比赛前六名或单项比赛前八名证书、并提供该证书比赛成绩册(需用中文注明赛事名称及成绩);

(13)报考岗位代码为2310(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证明(组织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考生须由社区党支部出具,且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

(14)报考岗位代码为2311(网络工程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具有信息化系统、通信网络相关工作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5)报考岗位代码为2312(会计)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会计岗位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限截至2023年3月29日,须提供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6)报考岗位代码为2313(男生公寓辅导员)、2314(女生公寓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证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满1年及以上连续工作经历证明或本科(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组织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出具,组织关系在社区的考生须由社区党支部出具,且出具日期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任职高校人力资源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由所在学院或校团委或校学生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17)报考岗位代码为2315(教辅岗位)的考生如所学专业为“英语笔译”或“英语口译”的,须提供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要求:以上报名提交材料除《报名信息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供电子版外,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以上材料以压缩包(*.rar)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请务必将本人各项信息填写准确、完整,本人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1.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程序、要求报名,凡超出报名时间、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以发送邮件方式通知本人。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所有报名材料存档备查,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所有岗位报名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报考事宜。

3.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特困人员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5.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请及时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咨询电话:0451-87900520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为一套试卷,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理论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电子邮箱报名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笔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需携带各岗位电子邮箱报名的所有材料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如出现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所有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

岗位代码为2301、2302、2305、2306、2310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03、2304、2307、2308、2309岗位,采用试讲与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进行。

岗位代码为2311-2315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2301-2311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岗位代码为2312-2315岗位,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有按相关政策优先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则优先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900593。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和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资格确认、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20日   

附件1: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23年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2023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学校2022年计划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2年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陆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newyishi.com),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用),并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等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YYSZ_ZZRS@126.com)。应聘人员须加入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QQ群(697200057)。应聘者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填报专业时,请参考《教育部目录汇总》(附件3)。

请应聘者报名后主动与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科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联系人:王老师18684981033、晏老师13973707741)。因未按要求报名而造成本人报名不成功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2023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工作单位的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携带所有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科进行材料审核。复审通过后可参与笔试和试教(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试教(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笔试、试教(或面试)、综合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或面试)成绩×60%。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专任教师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党建指导员、宣传干事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和写作。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在资格复审时打印)参加笔试。

试教(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或面试)人员。招录职位试教(或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入围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newyishi.com公布。

笔试、试教(或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若参考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主要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

经单位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在学校工作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至其它部门或地区工作。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疫情防控措施

具体笔试、试教(或面试)的防疫措施按照益阳市防疫指挥部最新的防疫要求落实。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理解、支持、配合防疫工作。

六、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试教环节后,在试教、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本校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今后不得报考本校公开招聘职位。

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737-6103285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2月29 日

2023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期公开招聘简章(24人)

一、单位简介

学校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20年5月教育部备案。位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占地面积502亩,地处胶州湾北侧,北邻胶东机场,南接胶州湾跨海大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学、实习、实训场所及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建设自然科学实验室、艺术实训室、艺术演播中心、专业实训室等共计405间。

2020年10月,开始招生。学校共设学前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4个师范类专业和早期教育、国际商务、中文、商务日语、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等8个非师范类专业。目前,学生总数1460人,教职工68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拟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设定(详见附件)

(六)定向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单位同意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采用长期报名,面谈免笔试方式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视岗位报名情况和学校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公告,适时分批考试的方式。招聘程序如下: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通过网上审查后,进入面谈(初试、复试)学校适时组织面谈考试,根据面谈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结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面谈报名

面谈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dpecedu.cn/)“招聘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9:00-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16:00。

网上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视通过审核人员情况,适时发布公告组织面谈。

查询及打印:及时发布有关岗位的面谈公告,公告中明确下载打印有关材料的方式及时间。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根据报名平台照片处理方法提示修改上传。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结合岗位招聘情况,及时发布公告告知该岗位报名审查结束时间。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公告或有关信息发布的该岗位报名审查结束时间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审查时间结束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面谈准考证

网上审核成功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按照有关考试公告要求的时间和有关要求下载打印《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六、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网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查验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谈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面谈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幼儿师范学校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质取得年限截至提交该岗位报名信息时。

5.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提交该岗位报名信息时,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7.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9.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谈考试

面谈工作由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视岗位报名情况、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及时发布公告,适时分批举行。

(一)面谈方式及内容

岗位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专业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取得成果业绩情况、求职动机和应聘岗位的未来工作规划等。

(二)面谈安排

面谈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招聘岗位进入面谈范围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谈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

带入面谈。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初试成绩和参加面谈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谈成绩计算

面谈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谈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四)面谈成绩公布

面谈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谈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并于面谈当天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公布。根据面谈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面谈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八、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和现场资格审查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公布。最终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谈情况设定面谈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考察范围。

(二)考察、体检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http://www.qdpecedu.cn/)和学校官方微信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学校官方微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谈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或学校官方微信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为个人带来经济损失、影响考试和聘用及其他不便的,责任自负。提前准备好现场资格审查材料,随时做好现场审查准备。

(三)考生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所在省市实时发布的防疫要求,按时按标准提交防疫材料,确保在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参加招聘各环节工作。

(四)学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校公开招聘无关。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5月8日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8名,全部为全额财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引进博硕人才1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8人),工作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选聘专业及要求等详见《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条件信息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取得国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或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在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6.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的其他要求;

7.在聘用之后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8.已就业人员参加应聘,报名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本次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9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各项报名信息及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者需通过两步完成报名信息上报。

第一步:登陆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dyz.edu.cn/),登录报名系统填写各项报名信息;

第二步:应聘者要将所有的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图像文件,把所有扫描文件生成以“姓名+所学专业”命名的压缩文件包,将此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hdyzgkxp@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应聘人员的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未毕业应聘者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等。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学校将通过电子邮箱和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2.加试及资格复审

(1)增加笔试筛选:如某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大幅超过计划选聘数,将由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需增加笔试,将通过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和考试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政策、综合能力等。

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除特殊情况外不计入总成绩。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选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6:1,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同入选。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审核时间、地点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通知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按照笔试成绩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测评环节,进入测评环节人员名单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3.测评

(1)博士研究生由专家小组直接进行考核测评,评审后择优选聘。

(2)硕士研究生测评由两部分组成,具体包括试讲和答辩。测评时间总共为15分钟,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答辩题目为1道。先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按照指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题目提前3天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然后专家评委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答辩。同岗位、同场次试讲、答辩题目相同。测评满分100分,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采取“体操打分”方法进行综合打分,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分,测评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试成绩较高者。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其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政策及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二)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硕人才引进政策与待遇

1.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各项优惠政策;

2.博士研究生实行“一事一议”。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核。

6.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博硕引才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不得参加本单位测评。

7.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310-5588850(办公电话);15133066658(工作日接听)

监督电话:0310-5588989

附件: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博硕引才岗位条件信息表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6月26日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023年)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按7500人规模设计,在校生近6000人。学校设置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等七个专业,建有奥尔夫音乐实训室、蒙台梭利教学实训室、心理咨询室等各类实训室324间,纸质图书27万余册,电子图书33万余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67个,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教学质量优秀,专业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朝着“为全省学前教师教育提供示范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目标迈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3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场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6名。详见《2023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考生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用人需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毕业院校或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考生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判断考生所学专业的依据。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职业资格及其他资格要求。仅考试、考核合格,但还未获得证书的,不视为已具备相应资格。相关证书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工作经历要求。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但不视为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考生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或者参加相关工作,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1天。

5.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6.国有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同意报考意见材料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提供)。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考生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图片须确保清晰可见),压缩打包发送至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邮箱:jmyzzhp@vip.163.com。

1.填妥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考生为社会人员的,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方面要求的相关证书或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港澳台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考生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2.考生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三)资格初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意见,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招聘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在发准考证时一并通知。考试形式和各单项项目权重等内容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一)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从业气质和专业技能等情况。面试各单项(试讲、论文阐述、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最终成绩为各单项成绩×权重之和。

(二)总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则重新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三)胜任力测评。主要测试考生对职位的胜任力和适合性。测评结果仅作为参考要素,不计入总成绩。

(四)部分报考岗位的考前准备。

1.报考教育学教师一、教育学教师二、心理学教师、早期教育教师、思政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前将“论文代表作+大纲+PPT”发送至邮箱jmyzzhp@vip.163.com,现场资格审核时确认,阐述论文须为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

2.报考美术教师岗位考生需自行准备2B、4B、8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黑色双头马克笔或记号笔,熟悉AdobePhotoshop、AdobeIllustrator软件应用。

六、体检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同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方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版)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的体检结果即时告知考生,并由考生对每一次测量结果当场签名确认,其他项目的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如对上述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通过实地考察或调阅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核实其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考生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设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考生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考生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违约条款。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事业单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调整岗位,个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十、递补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在总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在体检、考察、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2.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应聘。

十一、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二、疫情防控安排

考生在面试前应密切关注考点官网发布的通知信息,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如国家、省、市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防疫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十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0750-3986815。

(二)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教育局人事科:0750-350392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附件:

1.2023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月3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中高职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音乐舞蹈学院、美术设计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儿童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0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4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6名,其中专任教师2人,行政教辅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参照学校实名编制人员管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和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向社会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至5月10日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平台(https://gxyesf.gkzpfw.com/)进行注册登陆,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等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图片(需证明专业方向的岗位还需提供研究生成绩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持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职称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以用于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和招聘系统公布。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01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02、04、05共3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03、06共2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仅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4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超过30人的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招聘岗位为紧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批准,招聘岗位可以不受不低于1:3开考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的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笔试

需参加笔试岗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安排等将于笔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当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

面试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考场安排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的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核查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情况,一律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

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岗位信息表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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