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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洪山区两所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年武汉公立幼儿园招聘

2023-08-05 10:22:0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武汉市洪山区两所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年武汉公立幼儿园招聘

武汉市洪山区两所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洪山区学前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洪山教育事业优质发展,结合洪山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有洪山区街道口幼儿园金茂府分园和洪山区乐见城幼儿园两所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和保育员(用人额度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武汉市洪山区两所公办幼儿园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条件:幼儿园教师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保育员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职业资格、技术资格;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教师岗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文学类、理学类、体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学类);

2.持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3.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含35周岁);

5.具有幼儿园教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保育员岗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持有保育员资格证;

3.年龄在45周岁以内(含45周岁);

4.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家住报考单位附近,上下班方便;

5.具有幼儿园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组织及形式

两所幼儿园招聘工作由各单位具体组织,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发布的招聘公告。

两所公办幼儿园发布招聘公告的平台链接如下: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幼儿园金茂府分园:

武汉市洪山区乐见城幼儿园:

五、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洪山区政府编外用人待遇执行。

2.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详询各招聘幼儿园,联系电话详见《武汉市洪山区两所公办幼儿园招聘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17日

2023年五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教师。为规范有序做好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2021年五河县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6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2。

(二)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且取得幼儿园资格证书编号)。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且取得幼儿园资格证书编号),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26日(含)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直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园(青年圩广场南出口,城关镇浍河路114号)。

3、报名时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证书的的考生须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包含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1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审核,逾期不予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8、报名通过者请于2021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幼儿教育知识》主要为幼儿园教育方面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成绩的确定。《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30%+《幼儿教育知识》×7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无生上课。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参加体检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包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聘用,核销编制。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县人社、教体部门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2350059(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5899025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五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wuhe.gov.cn)查询。

附件1:2021年五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21年五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4:《五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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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安徽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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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月1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等)。

注意: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中午12: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分区组织实施。各区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公告通知为准,原则上在2-3月份进行。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含资料投递邮箱、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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