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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招才引智”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河南省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08-05 15:34:2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招才引智”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河南省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招才引智”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0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招才引智”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1-02-0117:36:35河南教师招聘网//ha.huatu.com/jiaoshi/文章来源: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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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0年招才引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及有关规定,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孟益帆、李一博、吴迪等15名同志被确定为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0年“招才引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9日

监督电话:0371-65506506(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0371-65506616(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0371-65907107(幼儿园纪检监察人员)

附件:2020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招才引智”招聘拟聘用人员

2021年2月1日

文章来源:http://sgj.henan.gov.cn/2021/02-01/2089631.html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上是2020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招才引智”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南教师招聘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教师考试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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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机关第一幼儿园教师招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已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大会官网(https://www.zghnrc.gov.cn/)发布,招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后续信息在省事管局网站(http://sgj.henan.gov.cn/)公布、公示。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我园已于2020年10月24日-25日参加第三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接受了现场报名。结合线上报名情况,我园将适时组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工作。

2.我园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者,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nszyy1952@163.com,进行在线资格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由我园分批次、分时段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发放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并电话通知报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加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专业技术岗要熟知学前教育方针政策;著名教育学家的理论、思想;保健医要掌握儿童医护、营养学知识;会计、行政管理岗要掌握相关的学科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公布。

2.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1确定。面试考官由局人事处、机关纪委、园领导班子和外聘专家组成,采取分组面试方式。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1)幼儿教师面试流程:①自我介绍;②答辩;③幼儿歌曲弹唱;④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诗朗诵、讲故事等)。

(2)保健医面试流程:①自我介绍;②答辩;③根据提供的资料编写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工作流程。

(3)会计面试流程:①自我介绍;②答辩;③根据提供的资料编写财务报表。

(4)管理岗文秘面试流程:①自我介绍;②答辩;③根据提供资料撰写文案、编写报道。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考试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低于3: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考试。笔试、面试结束后,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省事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河南省2023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河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省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省直21个机关共计划遴选公务员156人,各单位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省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省省辖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机关设在省辖市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下同)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以正式任职时间起算,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学历层次均须取得相应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2月,其中年龄条件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以后出生)。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职位专业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职位专业要求为研究生以上、硕士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该目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制定,供参考。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职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以上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境外留学专业和相关相近学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进行审核。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

三、报名

报考公告及与本次遴选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其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有关单位联系。

(一)提交报名申请。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2022年2月24日9:00至2月28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受理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22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按要求及时补填;对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遴选机关应留存其报名信息,以备面试确认时审核比对。

(三)查询初审结果。2022年2月25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改报其他职位。2月28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文件下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4)一式2份,以备确认面试资格时使用,并于2022年3月3日9:00至3月7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有关遴选机关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见附件5),提交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于3月14日17:00前,到有关省直机关现场重新选报职位。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71-61612719、61612715。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

笔试时间:3月27日9:00—11:30,满分为100分。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2022年4月15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

各省直遴选机关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于4月下旬左右,登录报名网站或遴选机关工作网站查看面试人员名单,5月中旬组织面试。笔试作弊和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省直遴选机关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相关省直遴选机关确定并通过本机关和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省直遴选机关根据留存的报名信息,对参加面试确认的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由相关省直遴选机关发布递补公告,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等额确定的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

遴选职位中明确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内容详见《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试题的命题、制卷、评分等,参照《河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共同进入考察环节。

各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时,应当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并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六、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省直遴选机关根据综合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名称、职位及职位代码,拟遴选人员的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现工作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省直遴选机关将相关材料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及省直遴选机关(单位)的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转任后,对查明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应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规违纪行为,一旦查实即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省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安排

河南省2022年省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与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同步开展,各环节具体工作由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本次公开遴选的省辖市有: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鹤壁、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信阳、周口、济源。报考者请通过相关省辖市报名网站(见附件6)进行报名和政策咨询。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遴选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遴选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遴选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目录》

4.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5.河南省2022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

6.河南省2022年省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网站网址及咨询电话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22年2月18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局幼教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省级机关实验幼儿园(江苏省省级机关幼儿教育管理中心)(差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23年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资格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月7日09:00-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7日09:00-1月12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1月7日09:00-1月1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月7日09:00-1月1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招聘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专业知识内容不低于卷面的60%。

(二)笔试时间、地点将另行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glj.jiangsu.gov.cn/)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准的为准,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开考前将及时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和面试。笔试最低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查验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技能测试及面试通知书,并告知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技能测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技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通知书。技能测试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技能测试包括技能技巧、模拟课堂两部分内容,技能技巧占技能测试总分的45%,模拟课堂占技能测试总分的55%,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和模拟课堂总分的50%。技能测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六)面试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一般为7人,以幼儿教育专家为主,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评委人数不高于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15%。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5%+面试成绩×15%。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将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中的项目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如体检不合格即取消聘用资格,再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与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六、组织工作

(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技能测试及面试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

七、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

1.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依人画像、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3398645

联系人:徐老师

3.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398627

4.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此次公开招聘举报。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举报电话:025-83398627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5.技术支持

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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