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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福州市幼儿园招聘

2023-08-05 20:23: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福州市幼儿园招聘

2023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福州市马尾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马教综〔2018〕210号)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154名,其中中学教师31名,小学教师75名,幼儿园教师43名,职专专业教师5名。面向已在马尾区属学校连续服务期满三年、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编外合同教师招聘编内教师7名。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报名时提供经相应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以上材料需在报名时间内将原件扫描,以PDF格式发送到邮箱:mwqjszp@163.com,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函》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2,其中招聘岗位分为编内岗位和参聘岗位。

参聘岗位招聘的人员将按照《福州市马尾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榕马政办〔2021〕79号)要求,在师德师风、进修培训、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工会福利、人事档案、奖惩、休假、人员流动等方面的管理和待遇均同编内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

(四)相关条件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因境内外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不尽一致,对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应聘人员须在3月25日~3月31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考22-29号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后,在马尾区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3.网络报名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二)应聘人员按本公告附件3《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2022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函》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除2022届毕业生外,各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均须于2022年3月25日(含)前取得,落款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含)前。

(三)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附件1-2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开考的岗位,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的岗位,将在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本公告附件1-2中所有岗位均需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22-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22-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发布(网址:http://www.mawei.gov.cn/xjwz/zwgk/zfxxgkzdgz/jy/,下同)公布。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因疫情原因,符合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可联系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91-63190303)确定审核时间,审核时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手续截止办理时间为5月10日(含)。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报考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教师岗位(27-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谈)方法,设3题,答题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考生思考准备时间。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件1-2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报名人数较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岗位,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六、聘用事项

(一)各岗位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报考22-29号岗位的应聘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直接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可选择转为参聘教师或解除编外合同教师聘用关系。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均不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类型和工作单位。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编外合同教师聘任学校的相应岗位,原任教学校无空编的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做统筹安排。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栏目发布。

七、其它说明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区属学校指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三)本公告招聘全程工作,由福州市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1-63190303、传真:0591-63190301。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应提交《入职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聘用前,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将对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六)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年8月16日。

(八)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63190303(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                          

1.2022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面向社会招聘岗位)

2.2022年福州市马尾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面向马尾区编外合同教师转编内招聘岗位)

3.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1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23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236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含中职、初中):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按应聘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思政、历史及人文教育等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4.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同时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会计证,校医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具备医师执业证书优先录用)。

5.福州高新区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区属公办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各完小校、公办幼儿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由所在临聘学校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研究生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报考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原则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3.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相当于放弃报考资格。

日期     时 间

6月28日

6月29日

6月30日

上午

9:00-11:00

幼儿教师、中职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语文、品德、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下午

2:30-5:00

中学心健、初中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临聘转编外合同教师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6月28日至30日。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或迟到不接受报名。

(二)编外教师岗位按照2021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行政职员、财务人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无需笔试成绩,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由福州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资格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要求。

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笔试准考证;4.省统一笔试成绩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jszk.eeafj.cn);5.毕业证书;6.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或提供已签章报到证并提供解除证明);7.就业推荐表;8.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盖章,用人单位未签章或提供已签章并提供解除证明);9.普通话等级证书;10.教师资格证书;11.身份证。5-11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岗位提供会计证,校医岗位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行政职员岗位不需要提供);8.身份证;9.工作经验和解聘离职等证明材料。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身份证;5.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信及工作年限证明(附学校近三年工资流水清单并加盖公章)。1-5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

(五)拟聘用人员经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且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依《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入职第一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间不得报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考并由用人学校将劳动合同报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备案。聘用有关事项通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http://fzgxq.fuzhou.gov.cn/),敬请留意。

四、考核管理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即通过以上统一招聘的,下同)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教师。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学校可以解除或终止与编外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未与用人学校续聘的;3.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4.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5.依法服兵役的;6.国家对事业单位控编政策有所调整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7.因用人学校在校生规模下降需减少师资,且无其他岗位可调整,或者区内有同类别学校岗位空缺,经协商不同意调剂安排的。

(三)编外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取消今后编内新任教师招考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四)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用人学校与编外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年人均财政总支出10万元,工资参照区编内初级教师工资水平,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其中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高于20%,在政策允许下,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人员予以发放一次性嘉奖奖金,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学校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区任教每满三年的编外合同教师,给与增加1.5万元的工资待遇,以此递增。

六、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区教卫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八、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监督电话:0591-382015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关于2021年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公告

为缓解闽侯县部分学校师资紧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编外合同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已参加2021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并取得相应岗位笔试成绩。 

7.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考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根据省统一笔试学科填报志愿。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请先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Maemwz)或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2),提交相关信息并预约现场审核时间。 

(三)报名时间 

6月29日至30日两天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四)报名地点 

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具体安排如下:

招聘岗位

具体地点

中学教师(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地理、音乐)15个岗位

2号楼一层会议室

小学教师(语文、数学)20个岗位

1号楼二层204室

幼儿教师15个岗位

2号楼一层会议室

注意:所有报考闽侯编外合同教师的应聘人员都必须在预约时间内带齐报名材料到闽侯县教师进修学校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

(五)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2,可自行下载,电脑录入,用A4纸完整打印在同一页面上)。

2.2021年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单(系统打印)。 

3.笔试准考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允许7月30日之前提供,但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的证明。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往届毕业生须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大专学历无学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允许7月30日之前提供。

7.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须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8.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未经用人单位签章。报到证因档案寄存关系确认,而非就业原因被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签章的,需由签章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给报到证的,允许7月30日之前提供。

9.就业协议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要求原件份数完整,用人单位未签章,每张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复印件只需一份即可。

10.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允许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7月30日之前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12.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候。 

以上材料须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开,并按顺序叠放,以提高审核效率。

应聘人员的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如果已被用人单位签章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或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单位同意报考函还须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的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推荐表如果无法提供,必须如实反应本人毕业与就业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或承诺,否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黑名单。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进场时须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同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以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及取得的笔试成绩为准。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排名末位同分的一并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幼教和音乐学科岗位须增加技能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等后续事项将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网《教师招录》栏公布(网址:http://www.minhou.gov.cn/xjwz/zwgk/jydt/jszl/),敬请关注。

四、聘用事项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笔试成绩应达到60分(百分制)、面试成绩应达80分(百分制)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通过闽侯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含专业知识科目)、面试成绩都完全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选岗之前,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3)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编外合同教师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8.编外合同教师录用后不予解决编制问题,与用人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及考核办法参照编内教师执行。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高于20%,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根据学校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可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工资待遇参照编内见习教师水平发放,“五险一金”由用人学校按相关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在政策允许下,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编外合同教师参照编内教师发放文明单位奖、综治奖、创城奖以及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相关奖励金(发放时须在岗,离职不享受)。其中,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发放:考核优秀的按100%比例发放,考核合格的按70%比例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其他未尽事宜按《闽侯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办法》(侯教〔2020〕9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闽侯县教育局。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咨询电话:0591-22986401。

 

附件:1.闽侯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现场报名表(含二维码).xls

附件3:闽侯县2021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单位与招聘计划表.xls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3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93名(中学8名、小学85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中学新任教师岗位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1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件1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研究生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本批次招聘对象不含福州市在编教师。其他编制内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民办学校在岗人员报考,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本校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为编制内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网址

考生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资格网络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考生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要求后开考,招聘计划调整届时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公布。

2.笔试内容。所有岗位均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

3.笔试安排。通过笔试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高新区官网公布。

5.政策加分。符合以下招聘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8:30-12:00)到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现场审核

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现场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2.面试时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考生现场自行准备的教学方案、教学步骤等内容不记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参考人数多需进行分组面试的,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最终面试成绩等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公布。

五、聘用规定

1.综合成绩计算。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1:1折算。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60分合格。面试或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2.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选岗之日起的第二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选岗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福州高新区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均须参加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体检及岗前培训,体检及岗前培训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岗前培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完成体检、审档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入编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2 年8月16日。

6.编制内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7.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8.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2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告知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电话:0591-62335172)。

五、其他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学位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公告按“月日”格式写的时间均指2022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精神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具体要求以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通知为准。

本次招聘考试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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