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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幼儿园编制招考公告

2023-08-05 21:47:5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幼儿园编制招考公告

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广州市荔湾区实际,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

说明:“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4月18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年龄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5年:(1)获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且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即中级、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2)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三等奖以上且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即中级、副高级)教师职称的优秀骨干教师。(备注:具有中级职称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一年及以上任教工作经历且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任教(不含实习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8日。工作经历年限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须一致;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7.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境外学历报考者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9:00至2023年4月20日17:00。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3天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考试网上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相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5.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综合素质评估-基本能力测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

注: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无需参加此环节。

2.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职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基本能力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4.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当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心理品质测试。

(四)综合素质评估-心理品质测试。

1.所有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s://cp.zgrsw.cn/。

2.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五)现场资格审查。

1.通过基本能力测试且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具体时间、地点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请考生自行关注。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不能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6.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免基本能力测试和笔试等环节,经网上报名、考试网上确认后,直接进入心理品质测试和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面试。

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面试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七)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

(八)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其中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视同满分)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通知为准。

3.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附件3)执行。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5.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如统一体检时为孕期不能进行体检的应聘者,待其按照体检要求可以进行体检时,应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两次。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十一)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职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事业单位招聘/相关通知栏目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1933390,监督电话:020-81958161。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第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附件包.zip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公开招聘主班教师公告

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是创建于1958年的全日制幼儿园,是隶属广东省科学院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座落于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大院科苑社区,毗邻黄花岗公园、地铁六号线黄花岗站,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园区占地面积3802平方米,建筑面积4057平方米,现有大、中、小12个班级,室内设有乐创美工坊、乐玩科学馆、多功能厅、风雨操场等;室外有足球场、游泳池、涂鸦墙、沙池、树屋、攀爬区、野趣钻洞等户外游戏运动场地。幼儿园以“科学启智、美育育人”作为教育理念,打造科学品牌特色的同时,用艺术之美培育幼儿。64年以来,教育成绩突出,社会声誉度高,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荣获“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州市规范化幼儿园”、“广州市绿色幼儿园”、“广州市健康幼儿园”等称号。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主班教师,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年龄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效健康证。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或教育类相关专业,同时须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验。

具有以上专业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历。

有公办园、市一级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验者,或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者优先。

2.阳光开朗、有亲和力,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儿童,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奉献精神和沟通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专业能力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幼儿园现非在编合同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周末双休、专业培训、年度体检、员工食堂、子女入读优惠等)。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报名材料

(1)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

(5)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附件2)。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报考者填写《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到幼儿园指定的邮箱:shengkeyou2012@163.com。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幼儿园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择优电话或短信通知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是否入围体检。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幼园工作人员的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领取《广州市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应聘者网上报名时间。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公告由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杨老师13570579928、李老师15360631678 

监督投诉电话:020-87687586 

附件1: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广东省科学院幼儿园

                          2022年7月15日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黄埔区设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2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5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其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俄语教师、法语教师、西班牙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汽车专业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中职物流专业教师岗位除外):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研究生、本科阶段所修学的专业均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②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证书,同时曾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包括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等)组织的教学、教学论文、教学演讲等教学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以上比赛仅限个人获奖,不含二人及以上团体获奖)。

报考俄语教师、法语教师、西班牙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汽车专业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中职物流专业教师的人员须具有一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且报名时在学校任教。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招聘,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取得相应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2.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科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中科学教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均可;报考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机电专业教师、物流专业教师、汽车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3.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中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前一天。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起—2023年4月7日17:00止。

考生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践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网上报名时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二)综合素质评估

1.综合素质评估时间初定于2023年4月15—1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为准。所有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qgsydw.com)打印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讨论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音乐、美术、体育为A类岗位。其他为B类岗位。

4.音乐教师岗位考察考生指定曲目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能力以及特长展示2项内容,考试时长共6分钟,考场提供电钢琴,其他器乐请自行携带,考试不提供播放伴奏。体育教师岗位考察考生队形队列以及个人运动技能特长展示2项内容,考生特长展示须自带所需展示器材,考试时长共5分钟。美术教师岗位考察考生现场命题创作1项内容(具体创作形式、体裁不限),考试时长共90分钟,考生须自备所需全部器材(如:画板、笔、纸、墨等),不能携带和使用印章。

5.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的人数。入围资格审核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审核。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栏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须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参加。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黄埔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获奖证书、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1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品质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核环节后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数。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八)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相应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笔试。

(九)体检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十)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按照招聘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对应的等级,享受招聘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须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七)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20-61877389、020-82116635,曹老师、黄老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附件: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附件包.zip

附件1.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黄埔区设点).xls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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