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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课程怎样才能生活化 幼儿园课程的设置要求

2023-08-06 01:18:4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幼儿园课程怎样才能生活化 幼儿园课程的设置要求

幼儿园课程怎样才能生活化

原标题:幼儿园课程怎样才能生活化

每逢新春佳节,山东有用红枣和面粉蒸花糕的习俗,以此寓意着生活年年高、步步高。聊城市江北水城幼儿园在“做花糕”中教孩子“学民俗”,瞧,孩子们做得多带劲儿!张振祥李娟摄

“水”的主题可以做多少文章

生活化课程要注意整体性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幼儿的学习是综合的,整体的。在教育过程中应依据幼儿已有经验和学习的兴趣与特点,灵活、综合地组织和安排各方面的教育内容,使幼儿获得相对完整的经验。”

生活教育是综合性活动,我们无法将其确切分类。生活教育对幼儿有着重要的意义,幼儿在生活中通过自身实践,经验得以传递、整合、凝聚,这些从不同现象、事物中获得的经验存在着一定的联系,进而形成完整的经验、完整的世界和完整的人格。

陈鹤琴先生提倡的“整个教学法”,就是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系统地教给儿童,这也是与新课改后国家所倡导的幼儿园课程整合化相辅相成的。因此,生活化的幼儿园课程是整体性的课程,而不是独立的课程。

儿童的发展是一个整体过程,所以教育者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在日常的教与学中,我们围绕主题课程网络、一日生活作息、节日娱乐等细节,层层铺展活动。如以“水”为主题的生活课程网络,包括“水”的来源、水的用途和危害、参加消防演习、参观农场、了解水灾知识等活动,都与幼儿的生活紧密联系。

在整个主题活动中,围绕“水”的自然知识,融合了多个领域的学习内容,引导幼儿有效迁移多种经验,从对水的了解衍生出若干活动,提升有关经验。再如,节日娱乐活动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具有对人类情绪生活的普遍渲染作用。

抓住节日契机,可以很好地达成对幼儿的教育效果。像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民俗节日,我们引导幼儿了解感受民族文化;三八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等社会性节日,引导幼儿了解社会生活;植树节、无烟日等现代文化性节日,引导幼儿了解人们的生活习惯、生活质量和环境变化的重要关系。

在这些活动中,我们将各种知识点融入其中,不笼统地将某一项归类为语言、社科或是艺术领域,而是统一划为幼儿对世界的整体性认识与学习。

不预先设计死课程也不盲目随意

捕捉孩子的兴趣点共建课程

《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关注幼儿的经验,引导幼儿在生活和活动中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也就是说,幼儿的兴趣是课程实施的核心。

生活化的课程本身应使幼儿产生自发的兴趣,而不是教师努力去调动幼儿的兴趣,更不能无视幼儿是否有兴趣。

良好的课程资源能够使幼儿自发地探究和感受。课程的趣味性,除了能够激发幼儿的感知欲望,吸引他们积极参与,还具备一定的挑战性,能够引发幼儿持续的关注。

在瑞吉欧的教育观念中,生成性课程吻合了教育对儿童全面发展的要求,成为影响未来课程发展的根本特点与主流方向。

生成性教育是指在师生互动过程中,通过教育者对幼儿的需要和幼儿感兴趣的事物的及时价值判断,不断调整教学活动,以促进幼儿更加有效地学习课程的教育形态。它既不是教育者预先设计好的、在教育过程中不可改变的僵死计划的执行,也不是儿童无目的、随意、自发的活动,而是一个动态的师生共同学习、共同建构的过程。

幼儿园课程应该体现这种理念,让我们善于观察并捕捉幼儿在集体活动中的兴趣点,使幼儿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课程。

建立生成性课程,幼儿以体验的方式参与其中,学习更主动、更有效,有利于发挥和发展幼儿的主体性,培养创新人才。这似乎也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教师要以幼儿为本,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慧眼和一颗应对万变的慧心,与幼儿共同学习。

3—6岁幼儿由于年龄特点,对任何事物都想看一看,摸一摸,学一学。集体活动中由于受活动形式、时间、内容、教具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幼儿的好奇心得不到充分满足。为了更好地延伸教育活动,满足不同层次幼儿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需求,我们在活动室内设立娃娃家、小超市、建构区、科学区、表演区、自然角等各种区角,投放丰富的操作材料并及时更新。

在区角活动中,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现得十分充分,满足了幼儿各方面能力发展的需要,对培养幼儿平等意识、创造精神、交往合作能力及自律习惯等有积极的作用,而这些正是幼儿教育主体性的表现。

让幼儿亲自看一看、摸一摸、想一想

生活化课程需回归生活实景

《纲要》指出:“教师要让幼儿运用感官、亲自动手、动脑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鼓励幼儿之间的合作,并积极参与幼儿的探索活动。”

幼儿是生活的探究者。幼儿的思维是在活动过程中完成的,那么,幼儿的一日活动就是在不断地探究中学习。

教师要让幼儿多参加一些活动,为他们提供思维、想象的机会和环境。

生活化的课程积极支持和维护幼儿的探究,注重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探究的生活场景,让幼儿真实面对现实的情境和问题。儿童通过与环境的作用、与他人的对话和大脑的思考反应,最终找到真实的世界、完整的生活与探求的满足感。

在生活实景中,我们注重引导幼儿探索并积累生活经验,创新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同时注重活动形式的多样性和活动内容的丰富性。

如在幼儿园“超市”购物活动中,教师让幼儿带5元钱购物,有的幼儿不看标价牌随意选购,结果发现什么也买不了。孩子们经过讨论研究后,提出几个人合买某件“商品”的建议。最终他们也懂得,购物时要看好标价牌,不能超出自己的购买能力。这是孩子们在生活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是口头说教所不能及的。

在“怎样找到家”的活动中,孩子们结合自身生活经验,想到了随身带地图、牵上自己的狗、问警察路人、记路标、做标记……这些想法来源于幼儿对生活经验的再造想象,表现出他们创新解决生活问题的良好思维。

我们带孩子到农场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有的幼儿对各种农作物产生了浓厚兴趣,有的则对泥土、昆虫和鬼针草、苍耳等植物产生了兴趣,还有的幼儿对农民伯伯浇水感兴趣。由此,孩子们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庄稼是怎么长大的?它们是怎样变成可以吃的粮食的?农民伯伯如何护理农作物?”由此引发了孩子们关于农场信息收集和探索的系列活动,最终生成了有价值的主题探索活动。

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杜威的“教育即生活”的深刻含义,理解了新世纪以来教育理论界所提倡的“教育生态化”。

幼儿在生活中学习和成长,正如屠美如教授在《关于生态式融合课程》一文中强调的“以儿童直接经验为基础,把教育内容与幼儿的生活相联系,使儿童在与文化、社会、自然科学知识交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人格不断发展”。■马艳华王海燕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密市康成幼儿园)

(来源:中国教育报)

吕明凯:幼儿园课程建设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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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巡视员,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吕明凯接受中国网专访

主持人:亲爱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的第五届中国幼教年会,今天我们非常有幸邀请到陕西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巡视员,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吕明凯。吕厅长,您好。

吕明凯:您好,大家好!

主持人:很高兴您能来这次学前教育的年会,您目前正在研究什么样的领域?

吕明凯:因为我不是专业研究人员,我可以说我目前主要思考的领域和方面,主要是幼儿园课程。为什么要重点思考和研究讨论这个领域,因为我们现在学前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同样的任务就是如何让每一个孩子都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那我自己认为公平问题,更多的是要靠政府合理地配置资源和不断地扩大资源。而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或者具体到幼儿园的老师们更多要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该如何提高保教质量,这就牵涉到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就是幼儿园课程。

关于幼儿园课程,学前教育工作者都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大家都非常认同:“幼儿的一切活动都是课程”。这和中小学不一样,当然,中小学的课程也可以这样理解,但对于幼儿园来说,“一日生活皆课程”更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既然“一日活动生活皆课程”那在一日生活或一日活动中如何认识和抓住教育契机,给孩子以适合他自己的教育,这就是幼儿园课程研究的主要任务,或是用一句话来说是:我们如何让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更具课程意义,或是更具有教育价值。说到课程,什么是课程?课程一定是有目标、有内容、有管理、有评价,包括实施的途径和方法等。

幼儿园孩子的生活是随时随地在发生的,但,当有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如何使孩子的生活具有教育价值,使孩子在生活中间得到发展和成长,这就是我们幼儿园教师和园长的主要任务。

完成这样的任务,实际上就是幼儿园的课程建设。我们现在所以关注这个问题,且组织我们研究会的会员和会员单位在重点研究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目前在幼儿园课程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比较多,它直接影响到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主要有这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参加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幼儿园老师,近几年因为我国幼儿教育空前扩张,快速发展以后,幼教队伍为大量青年教师,有些是转岗教师,小学的转岗老师。

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很高,也很尽责尽职,但专业水平和专业素养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很多幼儿园又都有教师参考书或孩子活动资源包,老师就依据这些参考书和资源包在施教,这个参考书是什么内容,搞什么活动,我们老师大概就照本宣科。这条路劲是必经的过程,但我们都知道,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理念是因材施教。(幼儿园老师)要研究你所对的幼儿,你要了解你的幼儿,要去发现你的幼儿成长发展需要什么东西,你给他什么样的东西才是适合的教育。如果你不研究幼儿,不研究你所在幼儿园的特殊资源,而是照本宣科,那这样的教育或保育教育就脱离了孩子的实际,就不会调动起孩子的兴趣,就实现不了保育教育希望实现的目的。

主持人:其实您主要谈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关于课程的问题,课程是教学的核心,那要把这个课程落地需要有一批精良的教师队伍,您刚才提到的一个问题是有一些中小学的老师到学前做教师而产生了一些问题。

您认为中小学教师队伍与学前教师队伍有什么特点的不同或专业性的不同?

吕明凯:中小学实际上是学科教学,比如教数学的就擅长于数学,他对语文,就适应不了语文教学的要求;教体育的,要让他教美术,他就教不了。但在幼儿园里,无论是“两教一保”也罢,“三教轮保”也罢,老师是面对所有孩子各个领域的知识都得有,那原来从小学转岗的老师就很难适应这种要求。

主持人:他习惯了单科教学,没有融合的。

吕明凯:对,学科教学的理念和经验他是有的,但他把几大领域整合在一起对孩子组织一些游戏和活动,这样经验和专业素养他就不太具备。

主持人:我们学前教师队伍现在存在一些什么样的现象呢?

吕明凯:现象就看你从哪个方面说。

主持人:比如您谈到中小学老师来到学前,说明学前教师队伍是比较稀缺的情况。

为什么导致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学前教师队伍怎样更好地建设?

吕明凯:因为我国学前教育前些年欠账过多,应该是在2010年“国十条”颁布以后才空前发展的,而我们的教师培养与培训工作就存在一个尽快赶上发展形势需要的问题。

我刚才说了,转岗教师是具有学科教学经验的,而新招来的大专院校本专科毕业生,有些是中职毕业生,他们学习时还是分学科学习的,幼儿教育最关键的是要研究儿童,发现儿童们的需要,发现儿童们存在的需要我们引领的问题,发现孩子的兴趣和潜能,但我们现在的老师队伍相当多的人对这一点是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经验的,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主持人:所以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他们是单科教学,另外他们对于学生的成长规律没有那么熟悉。

吕明凯:对。

主持人:在现有的教师队伍情况下如何能够适应目前学前教育需求的队伍?

吕明凯: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第一,就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所指出的那样,要系统研究和解决教师队伍问题,从培养到培训,到工作,这些要全面考虑,全面推进。我认为作为现在幼儿园在职教师来说,搞好原本研训是最为重要的。

也就是说在教育教学过程当中搞研究,研究围绕着保育教育来开展,这样才能逐步解决他们在保教实践当中的问题,逐步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

主持人:他们(幼儿园老师)在从教之初还不完全具备这样的综合素养,但在他们从教的过程当中不断地研究学习,是有成长的可能的?

吕明凯:对,

所以从园长的角度来讲要抓住教师的专业成长,就要凸出幼儿园的原本课程建设,因为只有在这样导向和中心工作组织和引领下,老师才会围绕着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评价来学习应该给孩子们什么知识,怎么知道我给的这些知识或能力、素养,孩子们最终获得了没有,孩子们是不是得到了我们所期望的成长和发展。

主持人:也就是说他们在教学研究的过程中,包括课程研发的过程中,其实他们就不断地在成长和进行专业性的发展了?

吕明凯:对,这样的成长就比他在学校只学理论更有效。

主持人:理论与实践(在学校时)还没有结合起来。

吕明凯:理论与实践就更好地衔接起来了。

主持人:比如第五届中国幼教年会这样的平台对老师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吕明凯:中国幼教年会办了五届了,我基本每届都参与,我知道年会每届的主题都来自于园长和老师们的实践,实践中有什么问题,在经过深入的调研以后就形成年会的主题。而且这个主题又分散成若干个议题,并组织国内外名园长、名教师以及知名专家就这些问题进行专业研讨和交流,同时给老师进行专业引领,这样就切合了一线园长和老师们的需要,所以(年会)比较有生命力,因而规模才会不断扩大。

第五届中国幼教年会还有一些非常突出的特点,我在会上(指开幕式)说了,我在这里再谈一谈。

第一,背景不一样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在国家层面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这个文件,将我们现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当中的主要问题都已经涉及了,而且都给出了非常明确的方向和路径。

此次年会,在这种背景下请到的一些大专家,所做的报告都很有针对性。我今天上午说到陶西平老先生,他做的报告就是对《意见》的一个非常好的辅导报告。

他说到,以规划体现方向,以规律提升质量,以规范引领创新。这三个方面梳理得非常到位,非常好,抓住了《意见》的核心要旨。

孙霄兵司长也从《意见》和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相互关系的角度帮大家解读,引领大家再次学习了新版《民办教育促进法》,也解决了当前民办教育方面的很多困惑和问题,这非常有针对性。

再看一下分会场设置,都具有专业引领性和实践导向性,所以我觉得这个年会对于全国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价值。

主持人:所以我们相信幼儿园的园长和老师们通过这样的会议也会有很多收获。

吕明凯:是。

主持人:接下来他们在会议中学习后,在此基础上再从事教学研究,您对大家什么建议吗?

吕明凯:我觉得保教工作永远都是幼儿园最重要的工作。要做好保教工作,我们一定要抓幼儿园的课程体系建设,使得保教游戏化真正能够变为幼儿园一切工作的主线和核心理念,而且把它变为实际行动。在这方面沿海的一些省份起步比较早,比如上海、江苏、浙江,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我们中西部在这方面稍微滞后一点,更要重视课程体系建设,通过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保教人员的专业素养,这样才能实现让每一个孩子都接受公平而又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的总目标。

主持人:陕西省在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吕明凯:对于陕西省,我们省教育厅也做了很多安排和部署,但因为我已经离开第一线了,我主要是在陕西省学前教育研究会,我们专门设立了一个优质园课程体系建设项目,以此项目来带动一批优质园在课程体系建设上先走一步,学深一点,做得更好一点,通过他们的实践,我们总结一些经验和规律来给更多的会员单位和会员提供一些专业引领和专业支持。

在这方面我们今年是做了一些工作,我们打算用几年时间能够取得一些新的进展和成就。

主持人:最后一个问题,参加第五届中国幼教年会之后有什么样的感受?想要对园长和老师们说些什么?

吕明凯:我觉得园长和老师们是我们中国教育界最爱学习、最爱孩子的一批人,中国幼教年会一届比一届规模大,全国各省市几乎都有代表来,而且现在陆陆续续建了很多微信群,大家在微信群中交流的都是如何做好保教工作,如何让孩子成长和发展更符合我们的期望和要求,这方面大家都做得很好,希望大家能够加强专业方面的研究,经常研讨与交流,在专业发展方面能够走得更快,也更稳健,能为中国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主持人:非常感谢吕厅长带给我们这么精彩的分享,吕厅长一直在强调的是课程其实是教学的核心,老师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教学的课程研发,才能促进专业成长,也期望在园长和老师们的带领下,我们的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感谢吕厅长接受我们的采访。

吕明凯: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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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2016年1月5日

幼儿园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

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四)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七条幼儿园可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上述形式可分别设置,也可混合设置。

第二章幼儿入园和编班

第八条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等入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予以照顾。

第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第十条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第十一条幼儿园规模应当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一般不超过360人。

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幼儿园可以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以混合编班。

第三章幼儿园的安全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幼儿园的园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建设标准,以及相关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范,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安全。幼儿园不得设置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不得使用危房。

幼儿园的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用品用具和玩教具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具有安全意识,掌握基本急救常识和防范、避险、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优先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应当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并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投保校方责任险。

第四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

第十七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制定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正餐间隔时间为3.5-4小时。在正常情况下,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包括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高温地区可酌情增减。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注意幼儿口腔卫生,保护幼儿视力。

幼儿园对幼儿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向家长反馈结果。

幼儿园应当关注幼儿心理健康,注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要,保持幼儿积极的情绪状态,让幼儿感受到尊重和接纳。

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幼儿园应当建立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制度,未经监护人委托或者同意,幼儿园不得给幼儿用药。幼儿园应当妥善管理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幼儿园内禁止吸烟、饮酒。

第二十一条供给膳食的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保证幼儿合理膳食。

幼儿园应当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及时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幼儿园应当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正常情况下,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

幼儿园在开展体育活动时,应当对体弱或有残疾的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第五章幼儿园的教育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教育应当贯彻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应当互相渗透,有机结合。

(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三)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引导的正面教育。

(四)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

(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六)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

第二十六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当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应当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

教育活动内容应当根据教育目标、幼儿的实际水平和兴趣确定,以循序渐进为原则,有计划地选择和组织。

教育活动的组织应当灵活地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形式,为每个幼儿提供充分参与的机会,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

教育活动的过程应注重支持幼儿的主动探索、操作实践、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不应片面追求活动结果。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将游戏作为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形式。

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创设游戏条件,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保证充足的游戏时间,开展多种游戏。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指导游戏,鼓励和支持幼儿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经验水平,自主选择游戏内容、游戏材料和伙伴,使幼儿在游戏过程中获得积极的情绪情感,促进幼儿能力和个性的全面发展。

第三十条幼儿园应当将环境作为重要的教育资源,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丰富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支持幼儿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与探究的愿望。

幼儿园应当营造尊重、接纳和关爱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同伴和师生关系。

幼儿园应当充分利用家庭和社区的有利条件,丰富和拓展幼儿园的教育资源。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品德教育应当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之中。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密切联系,互相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的相互衔接。

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得开展任何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第六章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设活动室、寝室、卫生间、保健室、综合活动室、厨房和办公用房等,并达到相应的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幼儿园应当优先扩大幼儿游戏和活动空间。

寄宿制幼儿园应当增设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等。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造条件开辟沙地、水池、种植园地等,并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必要的玩教具、图书和乐器等。

玩教具应当具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幼儿园应当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玩教具。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的建筑规划面积、建筑设计和功能要求,以及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幼儿园的教职工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幼儿园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十条幼儿园园长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者聘任,并报当地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

(四)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五)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

幼儿园教师实行聘任制。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组织教育内容,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游戏材料,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四)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五)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

(六)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十二条幼儿园保育员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二)在教师指导下,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三)在卫生保健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三)负责晨检、午检和健康观察,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定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做好幼儿健康档案管理;

(四)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五)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六)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四十四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优良的幼儿园教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对不履行职责的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接受财政扶持的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民办园等幼儿园,应当接受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收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

幼儿园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举办者筹措的经费,应当保证保育和教育的需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开展教职工培训。

第五十条幼儿膳食费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当提交园务委员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产权登记、信息管理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第九章幼儿园、家庭和社区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幼儿家庭沟通合作,为家长提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

第五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幼儿园与家长联系的制度。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

幼儿园应当认真分析、吸收家长对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开放日制度。

第五十四条幼儿园应当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家长的专业和资源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交流。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五条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争取社区对幼儿园的多方面支持。

第十章幼儿园的管理

第五十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第五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幼儿园应当为工会、共青团等其他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六十条幼儿园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年末应当向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第六十一条幼儿园应当接受上级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和反映情况。

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

第六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幼儿园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采集、更新、报送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

第六十三条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城乡各类幼儿园。

第六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六条本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1996年3月9日由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如何分析幼儿园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所有幼儿园均应严格按照《纲要》和《规程》的要求,遵循幼儿教育规律,注重个体差异,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教师观、课程观和活动观。保证幼儿的游戏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培养幼儿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生活能力以及良好的行为习惯。2、各幼儿园的课程开设在教育内容、教育计划、教育形式等方面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课程设置,并注意以下问题:(1)要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组织好幼儿一日活动,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2)各幼儿园不得使用任何学前班教材,不得开设拼音教学,杜绝一切为迎合部分家长的错误教育观念下的不合理要求而开设不符合幼儿发展规律的教育内容。(3)要根据幼儿发展状况制定教育目标,选择贴近幼儿生活的、幼儿感兴趣的题材作为幼儿教育内容的基础。3、在保证幼儿游戏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的前提下,大班末期,可适当延长集体活动时间,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帮助学前儿童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两个不同阶段教育的平稳过渡,让幼儿建立自信心,能健康、快乐地适应小学阶段的学习生活,保持身心的和谐发展。教育内容与形式应充分体现科学性、整合性和趣味性,并与幼儿园的课程实施有机结合。

御冷雁   2015-01-1802:32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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