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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3下半年幼教报名时间表格图片大全集

2023-08-06 01:21:0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3下半年幼教报名时间表格图片大全集

2023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或省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的大学生,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校毕业生、自考毕业生(不含在读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证在辽宁省内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均可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中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辽宁)”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7日0时—10日24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第二步,注册。7月4日起报名系统提前开放注册,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然后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基础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招考办在48小时之内完成网上审核。如多次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招考办(见附件2)。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为7月12日24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核实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考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基础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报名网站进行修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7月10日15时30分前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考试缴费。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2日。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规定,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报名时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16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更改。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考区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当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才视为报名。

五、考试方式

辽宁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3年9月1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见附件

(二)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通用技术等16个学科。

(三)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四)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2023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11月8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lnzsks.com)网站查询《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六)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点击下载>>>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原标题:2023年下半年辽宁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bzs.gov.cn/../info/1073/35235.htm

(责任编辑:李明)

河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宜答考生问

第六步:笔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在选择考区时,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省辖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省辖市。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后,须一次性选报当次所报考试科目。

第七步:考区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提交报名后,由各考区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开展网上审核工作。审核内容为本考区报考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与报考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姓名、照片信息是否规范。报名不进行现场审核,在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信息有误的,相关机构将不予通过。考生提交报名后须在审核确认期限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未通过原因。需要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务必于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第八步:网上缴费。

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缴费前请考生认真检查个人填报信息,确保无误,一经缴费,不能更改。审核通过未缴费的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须考生本人联系报考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要求申请取消审核,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没有在规定时间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如遇到缴费重复、缴费失败等缴费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010-82345677)。

07

问:笔试考试是否有参考教材?

答: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

08

问:选择笔试报考科目时须注意什么?

答:(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7)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09

问:准考证打印的时间?

答:请考生于2023年9月11日至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照报考所在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考试。

10

问:笔试成绩什么时候能够查询?

答: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11

问: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吗?

考生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有关通知在成绩公布前(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布。

12

问:笔试考试报名费是多少?

答: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70元/科次。

13

问:以往已经取得的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多久?

答:笔试成绩合格后,有效期2年。受疫情影响延长合格成绩有效期的,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显示为准。

14

问: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是否可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5

问:如何获取最新政策规定,考生咨询服务渠道有哪些?

答: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将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aeea.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服务热线0371-55610639。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相关联系方式见下表:

2023年下半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区咨询电话

最新!2023年下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3〕123号)部署,现将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报考时间安排如下,广大考生应提前做好报名准备。

23下笔试报名时间:7月7日起

23下笔试考试时间:9月16日

23下面试报名时间:11月8日起

23下面试时间:12月9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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