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中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来了 重庆中专幼师学校招生简章表格
重庆各中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来了
根据重庆市教委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安排,6月15日至6月19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近日,重庆各中小学陆续发布了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学校今年招生多少人?招生范围是哪些?参与摇号的有哪些学校?上游新闻记者梳理了部分学校的招生简章,一起来看。
划片入学这些学校招生范围公布
重庆市人民小学发布的招生通知显示,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渝中区中山四路11号、中山四路34号、嘉陵桥东村、中山三路150号起到结束、美专校街、互助里、上清寺路1--47号的单号。
两江巴蜀中学今年初一年级拟招20个教学班,总人数1000人。招生范围:龙湖两江新宸、华侨城、晟景台、北恒紫云已建成楼栋。
两江新区博雅小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明确,今年该校雅尚校区拟招生12个班;湖霞校区拟招生8个班,共20个班。其招生范围为:雅尚校区(湖映路199号):北大资源博雅(不含未名苑)、怡和北苑壹号湖畔、怡和北苑汀兰、湖霞郡、金科时代中心、洋丰圣乔维斯(不含1栋、9栋2021年6月30日后取得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湖霞校区(湖霞街2号):康桥融府、怡和北苑壹号半岛、碧桂园中骏天玺、恒大御府。湖霞校区学生本期暂在雅尚校区借读,预计2024年春期建成后搬至湖霞校区。
渝北区巴蜀小学校2023年秋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为:金茂国际生态城:中央公园北路267号、288号、290号、292号;德才路296号、298号、329号。中粮祥云(F129-1、F131-1、F131-2地块):中央公园北路289号、299号;德才路333号。龙湖景粼玖序(F125-1、F126-1、F127-1、F128-1地块):博汇路438号;学成路328号、329号、331号。金科美的原上:学盛路464号。
大渡口区钰鑫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通告明确了招生范围,其中,单校划片:松青路1048号(香港城),松青路1058号(春晖花园),松青路1060号(柏华小区),松青路1111号(三木花园),松青路1555号(新城明珠),春晖路85号(春晖御庭),春晖路88号(秋实小区),锦霞街93号(秀水丽苑),翠柏路99号(秋实景苑),锦霞街91号(南海大厦),春晖路96号(渝港花园),松青路1557号(祥和御馨园)。双校划片:锦华路6号(金色世纪),锦霞街85号(金色世纪•逸城)同时划入钰鑫小学和钢花小学;西城大道666号(晋愉绿岛)同时划入钰鑫小学和育才小学;翠柏路98号(秋实春华)同时划入钰鑫小学和区实验小学(九宫庙校区)。双校划片区域内的新生,家长填报新生入学信息时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
两江新区重光小学2023年秋季拟招生19个班,招生范围为:恒大翡翠华庭、恒大御景半岛、恒大山水城、恒大世纪城、协信星都会、世茂·茂悦府。
南岸区天台岗小学校(南湖校区)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花园1村、花园2村、花园3村、花园6村、花园7村、花园8村、南坪西路属花园派出所(骑龙山庄、骑龙经典除外)、金子村30—38号及属川仪厂、富贵天骄、团圆堡、大石路51—57号、花园路派出所正对面(金山佳苑、中富大厦除外)、万寿村、惠工路190—258的双号、南城大道196—240的双号及241—248、250号、双峰山、新田湾、花园路8号、南国佳园、福天大厦、台湾花园、华竹花园、钻石年代、贝迪龙庭。
电脑摇号 这些学校明确条件
除了按“三对口”划片入学,部分学校还将采取摇号的方式录取新生。
重庆人民(融侨)小学校2023级新生招生简章明确,学校的招生对象为:金辉地产公司(原融侨地产公司)开发楼盘带该校就读指标的业主子女。剩余学位面向金辉地产(原融侨地产)开发的风临洲、江云渡、云满庭、香弥山、江城里、花漫庭、花湖汀、春上南滨、彩虹道、江城著、花样派、长江铭著、耀江府、御江府、泊舍、江城上小区,无学校就读指标,但符合市教委“三对口”要求且有就读意向的新生进行登记。若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由南岸区教委组织、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电脑摇号,学校根据摇号结果录取新生。
重庆市两江人民小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显示,学校的招生方式有三种:一是协议入读:持有效就读协议的适龄业主子女。二是划片招生:绿城·两江御园的“三对口”适龄儿童。三是电脑随机派位(摇号):龙兴镇范围内“三对口”适龄儿童。划片和摇号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须迁户入住满一年;自2021年6月11日起交易的二手房业主子女须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
重庆八中宏帆中学是江北区民转公学校,2023年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学校在解决原有符合协议(合法)约定入学的前提下,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摇号。
重庆鲁能巴蜀中学发布的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公告显示,该校“民转公”后,自2021年起,学校不再以民办学校体制进行招生和收费,采取执行合法入读协议及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入学。学校在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查验基础上,对符合协议(合法)约定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录取。在学位空余的前提下,面向符合申请江北区“民转公”学校摇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江北区御龙天峰十八中学2023年招生,将在严格资格审查和现场查验基础上,对符合协议(合法)约定入学的进行直接录取。在学位空余的前提下,面向符合摇号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凡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今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均可以参加重庆八中宏帆中学、鲁能巴蜀中学、御龙天峰十八中等江北区学校摇号报名:江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有房屋产权证明(父持、或母持或适龄学生及监护人自持或父、母、适龄学生及监护人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在江北区从业。此外,鲁能星城各街区房产入读指标已使用的业主子女也可报名参加鲁能巴蜀中学的摇号。
西大两江实验学校2023年新生招生公告显示,学校招生方式为:蔡家片区按“多校划片、抽签派位”到西大两江实验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三对口”招生。招生范围为:2021年5月19日前(含5月19日)购买蔡家片区小学教育用地15、17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的业主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重庆文德中学2023年秋季的招生对象为:融创·伊顿濠庭、融创·伊顿庄园小区协议入学学生;南坪实验融创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限南岸区户籍);如有剩余学位,全区摇号录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限南岸区户籍)。
2023山东地区所有大学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高考试题按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文综理综
高考作文作文题目: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湖北四川广西湖南辽宁海南宁夏黑龙江福建甘肃河北吉林江西云南河南陕西山西安徽新疆西藏贵州青海内蒙古
作文范文:满分作文优秀作文零分作文
高中课件高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高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高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高中教案高一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高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高三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除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码:13589
第五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我校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开始招生,2020年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由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转设更名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现有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是重庆市政府命名的“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目前设有跨境商务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外语外贸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影视融媒体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48个、专科专业4个,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为重庆市级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1年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学校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教学、文化体育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与设备,能满足各专业现代化教学需要。
第三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十条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于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不安排其它语种的教学。
第十二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除外)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未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经生源地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市、区)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市、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批次,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录取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没有明确规定排序规则的省份,则依次比较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对实行“顺序志愿”的录取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九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若相同再按生源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我校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第二十条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由所在省(市、区)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面向该省(市、区)未被录取考生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三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海南省、山东省、重庆市、河北省、福建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辽宁省等新高考省份考生,按公布的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再选科目等)要求录取。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我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奖助学金、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学校设立的综合奖学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文体竞赛优秀奖、学术科研奖等)。除上述奖助外,为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业支持,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具体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本科四年制,其中普通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18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8000元/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具体本科分专业学费标准在我校《招生手册》《新生入学指南》、学校招生官网、学校财务处《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收费标准公示牌》等渠道公示和查询,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住宿费1200-2200元/年,其中铜梁校区6人间1200元/年/生、合川B校区6人间2200元/年/生。
第八章入学及复查
第二十八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跨境商务学院、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新生在合川B校区报到,其余学院各专业新生在铜梁校区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之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重要声明: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委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实施,校党委纪检负责全程监督。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招生工作,有关招生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热线: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兼传真)
15723231118(夜间值班)、15723238118(短信平台)
咨询QQ:1326976495、1325482229
电子信箱:ccibezs@sohu.com
学校网址:http://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学校地址:合川校区(A校区: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B校区:合川区濮湖大道168号)
铜梁校区(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304号)
2023年大足一中招生简章
2019年大足一中招生简章 大足一中简介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地处工业大镇,经济重镇,大足县龙水镇,是重庆市重点中学,大足县最佳文明单位。学校占地131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运动区面积3万平方米,绿化面积万余平方米。目前学校有6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500余人,教职工218人,专业教师198人,其中高中级教师106人,市县级骨干教师30人。
大足一中招生计划 校名合计普招计划联招计划班数(个)计划数班数(个)计划数班数(个)计划数重庆市大足第一中学校2412000241200大足一中录取分数线2019年重庆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招生考试“联招”统一录取送档线为:564分
大足一中背靠玉龙山,近临龙水湖,面向高桥坝,山有山的神韵,水有水的灵气,坝有坝的胸怀。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注重“名师、名生、名文、名校”的“四名”工程建设,深化了“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校风和“严谨务实、敬业爱生”的教风以及“尊师守纪、勤奋乐学”的学风,提炼了“厚德、懿行、睿智、怡情”的办学理念和“团结合作,永攀新高”的办学精神。学校现已培养初、高中毕业生3万余人,艺体生教育尤其突出,先后输送了飞行员22人,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
2011年,学校新的领导班子根据学情、时情、提出了“聚精会神抓质量,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通过全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2011年高考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新的学年,学校进一步明确了办学思路:高举质量大旗,进一步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全力以赴抓高三,确保2012年高考成绩稳中有升,强势推进课程改革,力争三年内把“学案导学”课堂教学模式打造成大足教育的一张名片。
学校认为,课程是素质教育的主载体,为此,学校借课改的东风,强势推进课程改革,实施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坚持先学后教,先练后讲,以学定教,确定了“学案导学——问题导向——当堂过关”的课堂教育模式。经过一年的摸索,大足一中的课改已初见成效。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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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名称
中文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ChongqingPreschoolEducationCollege
学校代码:14428(国标代码)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办学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天城歇凤路116号(小湾校区)
重庆市云阳县望江大道1338号(梨园校区)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舞蹈教育、歌舞表演、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中文专业大一新生在塘坊校区/小湾校区就读,2024年根据学校校区建设情况做适当调整。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大一在塘坊校区就读,2024年根据学校校区建设情况做适当调整。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在小湾校区就读。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位于万州的塘坊校区、小湾校区,位于云阳的梨园校区,教育教学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占地1000余亩,校舍建筑近30万平方米。学校建有微格教室、三笔字、钢琴、舞蹈、美术、手工教室等基本技能实训室533间,仿真实训室、心理观察、游戏、陶艺、动漫制作、数字媒体等专业实训室92间。建有国家级书画等级测试站、重庆市普通话等级测试站,每年测试考生1万余人次。图书馆藏书67万余册、电子图书51万册,电子期刊39万种。校园网主干带宽10000Mbps,有网络信息点3500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23)85768633。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2023年招收26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1.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专业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根据各省(区、市)单科成绩排序规则录取,无统一规则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录取。当专业录取不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已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总成绩排序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排序位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确定,如考生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以专业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4.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招考主管部门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衡量自身身体条件后谨慎报考。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章程按规定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其他要求
小学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程统一开设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入学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二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时间要求报到,若不能按时到校报到,须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学校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学费5000-8500元/人(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每学年住宿费500-1200元/人。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种奖励和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85770008023-85771588
传真:023-85770080023-85770088
学校网址:https://www.cqyz.edu.cn/
电子邮箱:815383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