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如何迁入南通
(1)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落户人相互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家庭关系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不担任户主的,还需
(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市外迁入(投靠迁移)
1、办理须知:
公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被投靠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有家庭户口,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移: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2)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5周岁,夫妻双方需投靠成年子女的
(3)投靠配偶的。
2、办理程序:
派出所受理,派出所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下发到派出所,派出所户籍民警通知居民到派出所户籍室领取户口准迁证,居民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登记。
1. 户口迁入南通办理条件:1、毕业生分配户口迁入2、夫妻投靠户口迁入3、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入4、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入5、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屋户口迁入。
2. 户口迁入南通办理流程1.申请2.提交材料3.窗口受理4.审批5.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