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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沙市幼升小政策

2023-05-24 23:07:06 互联网 未知 幼升小

2021沙市幼升小政策

2021荆州小学沙市区入学政策


(一)学生类别及认定。小学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城区各类适龄儿童。


(二)坚持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划片招生、免试登记入学。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1.片区类(片区类的须提供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证)。


2021年片区类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为荆州区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招生网上登记开始前),且房产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的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拥有房产,且户籍在一起的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公租房的


(4)家庭为被征迁户,与征迁项目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年期内申请在原居住地片区学校就读的(采取还建安置的,三年内未完成安置,在取得安置房后三个月之内仍然有效)。


2、以下两种情形不能提供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居住公租房的,须提供由荆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出具的证明和6个月以上水电气网开户缴费凭证


征迁安置申请回原居住地对应学校就读的,须提供征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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