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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幼师资格证笔试下半年报名时间表

2023-07-06 22:28:4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幼师资格证笔试下半年报名时间表

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需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等信息进行采集。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类别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册健康码,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表见附件5,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监测表,考试当天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

5.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6.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

(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环节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须据实、诚信提交报考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报考信息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笔试报名信息与后续面试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报名参加面试;篡改伪造学籍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记入学生诚信系统;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如违反上述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错误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考试时间、方式

考试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15个学科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仅开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报名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详见《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印发)等有关要求和体检标准)、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报名、考区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考生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9月2日至5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考生补报。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报名。

2.按照报名系统界面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按要求的格式上传本人的近照(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3.考生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考区网上确认

时间:2021年9月3日至6日16:00

1.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网上确认工作。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修正个人信息并保存,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考生网上缴费

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于2021年9月8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考试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5日至29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市(区、县)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查阅。

(二)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

(三)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四)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五)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六)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七)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请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考生的一封信,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疫工作后参加考试。

附件: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doc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8月25日

【2023下半年各省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防疫要求汇总】

2021下半年各省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防疫要求汇总更新时间:2023-07-0507:45:43来源:环球网校浏览34收藏3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免费短信提醒摘要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10月30日将举行,考前14天,打算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开始准备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防疫材料了,没这些材料是没法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2021下半年各省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防疫要求汇总如下: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10月30日(点击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参加考试的考生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前准备好防疫材料,带好相关证件文件参加考试。

2021下半年各省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防疫要求汇总:

地区防疫准备详情北京1、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疫情防控要求由考点校统一安排2、社会考生应持72小时内(10月27日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应从考前第14天(10月16日)开始,每日自行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详情>>上海1、本人“随申码”绿码和“行程码”2、10月16日前(考前14天),打印《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3、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详情>>湖南1.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10月17日-30日),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自行下载)并签字2.非绿码的考生必须提交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详情>>河北1.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考前14天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2.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经治疗症状好转的,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持7日内和48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详情>>黑龙江1.考前14天(10月15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填写《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2.考前48小时内(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间计算)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日须向考点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纸质版)。3.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详情>>辽宁1.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考前14天起,考生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好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详情>>山西1.考前14天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准确填写《山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每科目填写一张2.考前14天有境外或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健康码及行程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体温≥37.3C)咳嗽等症状的考生,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情>>江西1.自10月16日起,每天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打印并如实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2.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考前14天体温异常(超过37.3C)、“赣通码”显示非绿码或无法申领到“赣通码”的考生,须于考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并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详情>>贵州1.考前第14天(10月16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和《贵州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2.考生原则上须完成疫苗接种,未全程接种者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有疫苗接种禁忌的须提供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详情>>天津1.10月16日以前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2.10月16日开始至考试结束(10月30日),如实填写健康卡,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详情>>山东1.考前14天从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2.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隔离考场考试。详情>>福建1、10月16日起,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2、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情>>江苏1、10月16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2、考试当天,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和《健康报告表》详情>>浙江1、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APP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2、考试前,须依照《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自行打印)上所列的项目自行筛查,如实填写,并按本人报名参加考试科目数打印1至3份详情>>四川1、10月16日开始,自行主动进行体温测量,做好每日健康监测2、通过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通信行程卡”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简称“健康码”)或有效行程卡(简称“行程码”)。3、考前21天境外旅游、14天内有发热等考生提供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情>>吉林1、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吉事办下载“吉祥码”2、填写《吉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详情>>云南1、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健康码,如健康码为黄、红码者应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2、考前14天起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并做好相应记录详情>>陕西考前14天考生须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详情>>甘肃提交有效期内“甘肃省健康出行码”截图A4纸打印件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情况声明书》(自行打印,须本人签字,如报考多个科目,只需参加首场考试时提交即可)详情>>辽宁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详情>>河南1、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2、考前14天开始,须自觉测量每日体温、如实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3、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情>>广东1、10月16日前注册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考前14天(10月16日起)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级市,如确需离开,返回在考试当天向相关考点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自行下载打印)详情>>海南1、考试前7天,登录海南省健康一码通系统进行每日健康打卡;2、考前14天有涉疫区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详情>>广西1、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应于10月29日前申领。2、从10月16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详情>>内蒙古1、完整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2、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绿色健康码分时、分段错峰进入考点3、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或其它特殊情况返回我区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情>>宁夏1.自考前14天起,考生每天自行进行体温监测,做好个人防疫工作,打印并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承诺书》2.考生持《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和健康情况承诺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3.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且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宁后的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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