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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蓝天幼儿园招生简章、政策、范围 泉州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

2023-07-09 00:53:5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泉州蓝天幼儿园招生简章、政策、范围 泉州2020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

泉州蓝天幼儿园招生简章、政策、范围

招生简章

招生规模:2018年秋季幼儿园计划招收200人。

招生对象:常年招收2~7岁中外籍幼儿

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随带幼儿,我们将对幼儿的身心健康情况进行观察和了解。

招生老师会与家长沟通学园情况和教育理念。

报名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招生电话:0595-28783456

报名地点:泉州市东海滨城滨城大街206号蓝天幼儿园招生办。

收费项目和标准:

2018年秋季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

1、双语部日托:BB班15380元/学期,小小、小中大班13380元/学期

2、国际部日托:26200元/学期

3、学杂费:1100元/人(包含书包、被子、4套园服其中保险保健费各50元每年收取)。

4、如需乘坐校车,校车费另算。

▲本收费标准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注意:家长选择一次性缴费,根据缴费年限可以享受优惠:

▲一年缴9折,两年缴8.5折。

▲各班严格控制班生数,名额有限,报完截止。

▲更多详细的优惠政策欢迎广大家长们来园参观咨询!

【招生方案】陇西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幼儿接受教育,着力解决“择园热”和“大班额”问题,促进入园公平,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营造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是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原则。各幼儿园要按照划定的片区和招生条件,在片区内进行招生,不得跨片区进行招生。

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各幼儿园要按照招生统一安排,及时发布招生公告、报名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片区等,确保招生工作阳光进行。

三是坚持统一安排,同步招生原则。各幼儿园按照招生工作方案,统一时间节点、同步招生,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和私下招生。

四是坚持控制班额,调配入园原则。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城区部分幼儿因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幼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在城区范围内调配入园,不服从调配的视为放弃在城区幼儿园入园。

三、招生组织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2.招生范围:非城区幼儿园招生范围为幼儿园服务片区;城区幼儿园按照《陇西县2020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示意图》划定的片区执行。

(二)招生条件及顺序

1.城区幼儿园。与适龄幼儿同一户籍的父母或祖父母在城区有户籍及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简称为有户有房儿童);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父母或祖父母在城区无户籍但有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简称无户有房儿童);政策性保障入学的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陇西县2020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示意图》的划片服务范围,严格审核片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园证明材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遵照以下顺序自主招生,至招生计划报满为止。

第一顺序:有户有房儿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父母在城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购房发票等)。

第二顺序:有户无房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祖父母户籍上,实际居住房屋为片内拆迁安置房,需提供祖父母户口簿(父母、儿童必须和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第三顺序:无户有房儿童。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父母在城区的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购房发票等)。

第四顺序: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需持本人户口簿及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到教育局登记备案,对符合《定西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由教育局按照相关优待办法统一调配。

第五顺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务工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等)。

2.非城区幼儿园参照城区幼儿园招生条件及程序执行。

(三)招生时间

1.8月20日,各招生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公布报名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片区等信息,并报县教育局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审核备案。

3.正式入园不得早于8月31日。

4.8月28日—30日,上报《2020年陇西县城区幼儿园招生花名册》(附件2)至县教育局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进行审核。

5.9月1日—3日,建立幼儿学籍,上传到《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籍一经建立,严禁私自转学。

四、招生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和措施,促进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县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中职成和学前教育股。各学区、县直幼儿园也要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招生工作。

二要加大招生宣传。各学区、城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时间、区域、对象、条件等情况。要认真做好有关入园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

三要严格执行计划。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安排的时间报名注册,不得变更招生时间,并严格按照片区招生。招生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对超计划招收的幼儿,县教育局将不予建立学籍。

四要严格审核材料。招生幼儿园要严格审核户口簿、房产证、房屋抵押证明、新购房购房协议、首付发票、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证明、租房协议、进城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等入园证明材料,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甄别证件真伪,调查鉴别证件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招生园要将入学幼儿的报名证件原件收齐保存,县教育局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对各园招生证件的审核情况进行复查。各幼儿园接到县教育局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将入学幼儿的报名证件原件和《陇西县2020年城区幼儿园招生花名册》(附件2)(电子、纸质版)送县教育局审核。

五要规范转园行为。各幼儿园(附设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严禁幼儿园超招生计划接收转园幼儿。根据省市消除幼儿园大班额精神,城区各幼儿园要严禁班额在35人(休复学例外)以上的班级接收转园就读幼儿。县幼儿园、巩昌幼儿园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只接收在城区有固定房产的转园幼儿,接收幼儿园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园手续时,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审验。在城区无固定房产,需转园到城区幼儿园的幼儿,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六要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家长关心,社会关注,各招生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招收未到龄幼儿入园。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对按规定应免除的保教费严禁先收后补。对因违规招生引发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县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幼儿园园长责任,并责令做好说明、解释、化解工作。招生幼儿园要与公安、住建、工商、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对伪造证件、无理上访、聚众闹事等情况及时通报,并请有关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要做好疫情防控。招生幼儿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开展招生咨询、入园资料提交审核时,要通过分时段、分批次等方式控制人数,通过人员登记、体温检测、保持安全距离、通风消毒等手段做好疫情防控。

陇西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陇西县2020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示意图

幼儿园招生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教委关于印发2022年天津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政〔2022〕11号)精神,为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益普惠,坚持依法依规,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优化细化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二、相关政策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均可报名。2.津南区公办幼儿园按镇(街)域招生。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本镇(街)内一所(处)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3.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本镇(街)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所的房屋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户口簿户主和房屋产权证(包括购房合同或拆迁协议)持证人应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幼儿须具有儿童预防接种手册。4.若公办幼儿园登记报名的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如果登记报名的双证幼儿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剩余名额按照先户籍、后房屋产权证的原则,依次招收报名本园的本镇(街)、本区、本市及外地幼儿。5.各幼儿园于6月25日(周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2日(周六)--7月3日(周日)。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园情况,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制定招生方案,并将招生事项上报教育局。全区统一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7日。6.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引进人才、消防应急、现役军人、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等子女入园,按相关政策执行。7.外籍人员子女可按照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到本镇街具有招收外国学生资质的幼儿园报名入园。三、工作要求1.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艳群副组长:张勇、吴嘉庆、王希生、张洪祥成员:教育局机关相关科室科长、各镇成校校长、各街道学前教育负责人及各园园长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职成学前科。2.全面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市教委统筹,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梳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招生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的保障,平稳有序开展工作。3.认真制定具体招生实施方案及招生简章。各幼儿园根据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幼儿园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于6月10日前报区招生办公室(职幼科)。电子版发送到jnyjk2010@126.com电子邮箱。4.及时公布招生工作信息。各幼儿园要及时发布招生信并做好政策解读,明确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为幼儿家长提供便利。幼儿园要在招生前,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时间不少于7天。5.积极做好招生前准备工作和政策解读工作。召开招生工作会议,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就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6.依法依规组织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核准幼儿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并做好留档工作。要认真落实入园、编班、收费、资助等方面的规定。利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幼儿信息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招生行为。7.总结上报招生情况。各公办幼儿园于7月15日前,将招生情况统计、工作总结报区教育局。各民办园的招生情况统计、工作总结于8月15日前报区教育局。

速看!淄博24家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4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幼儿身体健康,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二)幼儿具有张店区户籍。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网址http://www.zbsychild.com)发布《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淄博市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张店区马尚镇于小村、西北村村民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淄博市实验幼儿园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范围: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二)招生人数:175人

三、报名办法及流程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发布《淄博市齐盛幼儿园(原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未在有效时间段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报名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审核完成立刻离开,严防人员聚集。

(二)根据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保证上传的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20

六、招生公示

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zyy.cn

幼儿园公众号: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27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2.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发布招生方案。7月15日在幼儿园网站发布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2.网上报名。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具有龙泰国际、龙泰苑A区、B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报名(包括监护人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网上审核。20日下午在幼儿园网站公布网上审核通过幼儿名单。

4.7月21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柳泉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幼儿园网站通知。

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阶段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围社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幼儿140人。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三、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根据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政策,本园优先招收具有张店区户籍,华润橡树湾小区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有华润橡树湾和方正•凤凰国际住房产权证明(监护人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适龄幼儿报名。符合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2.报名方式:由幼儿监护人在以上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请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报名,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监护人需保证上传的材料真实准确,图片清晰。如填报虚假信息(改动户口、假房产证、出具假证明等),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幼儿园组织专人于7月17日—7月20日对报名幼儿信息进行线上审核。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4.7月21日,在幼儿园网站(http://www.zbhdzx.com/使用QQ浏览器登录)和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名单及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及审核地址。

5.7月22日,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家长(1人),带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幼儿园网站下载《淄博市齐丰幼儿园幼儿信息登记表》填写,打印两份并签字后带来办理相关新生入园手续。现场审核时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能入园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如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后仍有空余学位,则按照张店区公办园第二轮报名办法,采取随机派位的办法面向周边小区招收部分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五、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原市文化局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齐文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115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齐文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齐星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齐星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6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flsyyey.com)、微信公众号(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齐星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齐星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七、温馨提示: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原淄博市妇联实验幼儿园),现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西四巷5号,将于2021年9月份搬迁,搬迁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8号(张店区人民东路小学以东约100米)。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博文(原商业)幼儿园招生简章

为确保淄博市博文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淄博市博文幼儿园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共计120名幼儿。

三、招生条件:

1.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且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3.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通过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http://www.zbsbwyey.com)、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前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19日。

线上审核时间:2021年7月17日-20日。

线下审核时间:通过线上审核的,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幼儿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到淄博市博文幼儿园进行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7月22日-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在淄博市博文幼儿园网站发布现场审核时间和要求。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六、报名方式:

1.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2021年淄博市体育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淄博市体育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

二、招生人数

50名幼儿,不包括储备低龄化体育后备人才。

三、招生条件

(一)年龄范围: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体育活动的幼儿,有意向让孩子从体育方面发展的幼儿。

(三)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四)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

四、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并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张贴。

(二)第一阶段报名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在7月17日至19日

线上审核时间:7月17日至7月20日

线下审核时间:7月21日,上午9点,通过审核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幼儿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三)第二阶段报名:

1.7月22日-7月24日,进行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

2.7月22日-7月25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

3.7月26日,在淄博市体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幼儿名单。

4.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按照第-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5.7月27日,派位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的具体要求在我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6.7月28日,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淄博市体育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通过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二)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淄博市体育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9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和平小区居民(有张店区户籍,有自有住房,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如果和平小区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和平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和平小区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和平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实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0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和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实验幼儿园

2021年7月14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7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祥瑞花园、祥瑞福邸生活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南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宏程国际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商用公寓及商铺不作为配套入园依据,下同)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若宏程国际小区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张店区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自有住房,且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为户主和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宏程国际小区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一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第一幼儿园公众号

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7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大化纤生活区院内张店区户籍和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大化纤生活区院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大化纤生活区院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报名前)。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第二幼儿园2021年新生招生简章”,同时在幼儿园大门口宣传栏张贴。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时间,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梅苑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门口宣传栏的方式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每名幼儿最多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进行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门口宣传栏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公众号和幼儿园宣传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第二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2021年小班招生105人。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张店户籍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7日前,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的方式,发布《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幼儿园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9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第二阶段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2021年7月22日-7月24日)

7月22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在此阶段报名,幼儿园对报名情况自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5日进行线上审核,2021年7月26日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9点,幼儿家长携带户口本到张店区东方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招生机会。

五、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2.对制造假户口、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

二、招生人数140人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房镇镇24个村村民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招生。若第一阶段幼儿报名人数已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派位进行录取,并不再进行下阶段报名。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向社会发布《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并在幼儿园外宣传栏张贴招生简章。

(二)组织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1.第一阶段招生。

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房镇镇24个村村民适龄幼儿进行网上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幼儿父母一方在村内有独立房产,且幼儿户籍住所与其村内父母一方户籍、住所一致(村小产权需要提供村委盖章证明);与在村居住祖父母户籍一起的、住房未分户的幼儿家庭,需提供村委盖章证明。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适龄幼儿,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021年7月17日至7月20日进行线上报名幼儿信息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提供房产证、户口簿和村委证明)。通过现场审核的,如果第一阶段报名人数未超过本园招生计划人数,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果第一阶段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已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22日进行。

7月22日通过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2021年7月22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开放报名,具有张店户籍的幼儿均可报名。每名幼儿可以选择2所意向公办幼儿园,按照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进行报名。当报名人数小于或者等于二阶段报名学位数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本园二阶段招生学位数时,则通过派位方式。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5日进行线上信息审核。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二阶段报名名单。

2021年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要求

(一)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二)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需带好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做好个人防护。审核人员未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一律不准入场。参与审核材料的家长出入场严格执行幼儿园等待秩序,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三)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明博新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明博新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明博新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明德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线上审核通过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的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明德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齐润花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齐润花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齐润花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齐润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齐润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金鼎华郡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金鼎华郡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金鼎华郡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弘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1日,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七、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淄博市张店区弘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为确保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园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中、大班插班转园幼儿不作为此次招生对象。

计划招生人数为140人。

二、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居住区常住户籍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幼儿园第一阶段招生

1.2021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网上报名,具有张店户籍,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居住(有自有住房的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的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的幼儿报名。符合居住在龙凤苑小区和龙禧花园报名条件但不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张店区龙凤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2.幼儿园自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7月20日对幼儿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通过线上审核的,于2021年7月21日至22日期间,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如通过审核人数超过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3.现场审核要求:幼儿监护人携带网上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幼儿园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幼儿园要对审核现场及时消毒,对入园家长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审核人员须采取佩戴口罩、防护手套等保护措施,未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准入场。家长出入场通道要分隔设置,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4.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5.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登记系统网址:

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

报名登记系统二维码:

淄博市张店区龙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淄教学前字[2020]2号)和张店区教体局《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张教体字[2021]6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招收小班新生270名。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出生)的幼儿。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原则

(一)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分阶段报名录取。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小区招生。

(三)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1年7月15日,在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网上报名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世纪花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Y8xwprr.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陆“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三)招生

1.第一阶段招生

7月17日—7月19日,具有张店户籍,在幼儿园所在生活区居民(有自有住房;购买住房已交付未办证;监护人在张店区无房产、户口和居住地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7月20日前,幼儿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相关协议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1日,通过线上审核的,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7月22日,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招生

7月22日,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招生学位数。

7月22日—7月24日,除第一阶段招生范围幼儿外,符合本简章招生条件的幼儿,在本阶段报名。

7月25日前,幼儿园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审核。

7月26日,在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有效报名名单。

7月27日,组织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

7月29日,派中幼儿的监护人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幼儿监护人需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

(四)办理入园手续

1.第一阶段已录取、第二阶段资格审核合格的,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3.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六、报名咨询电话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七、招生公示

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世纪花园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世纪花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福园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福园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福园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福园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福园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福园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名悦豪庭小区、金石丽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龙泰贵府小区)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40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龙泰贵府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龙泰贵府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龙泰贵府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办理户口和房产证的有效时间截止2021年7月20日。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卓然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幼儿园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教育公众号、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志愿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二)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卓然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翡翠书院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翡翠书院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翡翠书院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博雅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博雅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张店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现将我园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人数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已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的幼儿,招生人数105人。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户籍优先、免试入园”的原则。

2.分阶段报名录取。作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则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

3.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生办法

1.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条件,通过网址:http://ycp.jijiaofuwu.com/vj/eeQIIdL.aspx,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二维码,登录“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在“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进行幼儿信息登记的,可在报名时先进行信息登记,再进行报名。

2.优先招收幸福城小区内张店区户籍和与常住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入园,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如果幸福城小区内适龄幼儿录取人数少于招生人数,剩余学位面向小区外扩大招生范围,参与区内第二阶段招生。根据报名名单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四、招生条件

(一)第一阶段配套小区适龄幼儿条件

1.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幼儿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自有住房,且父母为房主。

2.幼儿父母双方名下无住房(需提供当月区房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包含幼儿父母及幼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有自有住房,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幸福城小区内的房产确定入园。

3.符合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条件但不在本阶段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配套幼儿园优先报名录取资格。

4.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在本阶段报名。

(二)第二阶段报名幼儿条件

必须具有张店区户籍,且户籍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一起。

五、招生流程

(一)发布招生简章

2021年7月15日在“张店教育”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张店区尚勤幼儿园2021年招生简章”。

(二)第一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符合配套小区条件的幼儿网上报名。

7月20日进行线上审核,并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上发布通过线上审核名单。

7月21日上午8:30-11:30,线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后续阶段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22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示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如有剩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招生。

(三)第二阶段招生时间安排

7月22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参与第二阶段招生的学位数。

7月22日-24日,具有张店区户籍的幼儿在网上报名。

7月26日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报名名单。

7月27日根据填报的意向按照第一意向优先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在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进行公布。

7月28日上午8:00-11:30,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成功派位的幼儿家长根据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信息登记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在报名系统中锁定信息,不再参加其他幼儿园的招生报名。

7月30日通过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六、其它事项

1.双胞胎或多胞胎只能选择其中一名幼儿参与报名及后续的电脑派位,如果此幼儿被派中,其他同胞幼儿均视为被派中。请家长用一名幼儿的信息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完善其他同胞幼儿的信息即可。如报名时未提交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此幼儿被派中后,其他同胞幼儿不视为被派中。

2.招生信息以张店教育公众号和张店区实验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招生工作要求

1.录取幼儿根据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家长须对所提供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制造假户口、假房产材料、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4.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审核时,由一名家长携带材料,按照提示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允许带领幼儿到审核现场。进入现场后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和扫码,并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排队间距1米以上,严防人员聚集。

淄博市张店区尚勤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张店区2021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及报名系统二维码

(来源:张店区教体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一年一度的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又来啦!招生简章已公布→

收费项目及标准

保教费68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收;伙食费18元/天,每学期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时间

6月5日至6月9日每天8:30~16:15(双休日不接待报名)

为避免人员拥挤,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今年简化招生工作流程,采取非接触方式报名。请需要就读的幼儿家长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将幼儿的出生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装订整齐后,按幼儿性别分别投递入幼儿园门口的报名箱内即可。

现场抽签

6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段另行通知,请家长留意交通幼儿园公众号及园大门通知。

咨询热线

梧州市卫生幼儿园

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我园计划招收小班幼儿70名(男孩、女孩各35名)。其中,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梧州市教育局报名)卫生系统及本园教职工子女等共36名(男孩、女孩各18名);面向社会公开抽签(含华洋小区业主)共34名幼儿(男孩、女孩各17名)。

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人每月580元。幼儿伙食费按学期预收,每人每天18元,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日(9:00~11:00,15:30~17:00)

报名地点

梧州市卫生幼儿园(梧州市新兴珠宝路一号)

报名办法

1.家长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原件或出生证明原件,交复印件(单面打印),符合报名条件方可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作为抽签凭证。

2.华洋小区业主携带华洋小区房产证原件到该园报名(房产证登记人属于孩子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确认符合招生条件的方可登记为业主报名。

抽签时间

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分时段进行

社会及华洋业主抽签时间:9:00~9:30

卫生系统及教职工抽签时间:9:30~10:00

抽签地点

梧州市卫生幼儿园操场(梧州市新兴珠宝路一号)

咨询电话

梧州市第一幼儿园

招生范围

小班: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托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2月28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人数

小班:计划招收120名。其中市直机关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30名,面向社会公开抽签90名。

托班:计划招收20名,面向社会公开抽签。

收费标准

小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期按5个月计算,按680元/月/人。

托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期按5个月计算,按884元/月/人。

幼儿伙食费按18元/日/人收取,期末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时间

1.市直机关单位报名时间6月7日

2.社会报名时间6月8日~6月9日

(9:00~11:00、15:00~17:00)

报名地点

梧州市第一幼园门口员工餐厅

报名办法

社会类别:社会类别的家长报名时请出示幼儿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确认符合招生范围方可报名。家长核对资料后领取2023年秋季新生报名抽签登记卡回家填写,第二天将抽签号交回幼儿园门口的密封箱,作为参与抽签的凭证。

市直机关单位: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请携带本单位加盖有公章的编制证复印件、幼儿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原件到园核验,核对无误后领取儿童入园登记表填写,将登记表和盖有公章的编制证复印件交给招生工作人员。

抽签时间

6月17日(周六)上午

小班女孩:上午8:30~9:30

小班男孩:上午9:30~10:30

托班:上午10:30~11:00

抽签地点

梧州市第一幼儿园操场

咨询电话

梧州市第二幼儿园

招生范围

幼班:年满2周岁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小班:年满3周岁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幼班幼儿20人,其中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市直机关人员子女等8人,面向社会公开抽签12人。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05人,其中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市直机关人员子女等25人,面向社会公开抽签80人。

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班每人每月884元,小班每人每月680元。伙食费按学期预收,每人每天18元,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据实结算。

招生时间及安排

1.6月7日(9:00~16:00),市直机关报名者带上幼儿出生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有公章的编制证复印件)到园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和加盖有公章的编制证复印件一起交到幼儿园招生处。

2.6月8日至6月9日9:00~16:00,社会报名者带上幼儿出生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到园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领取报名表填写并交回幼儿园招生处,领取报名表存根和对应的报名号。

3.6月17日周六上午,社会报名者到该园开展抽签录取工作:小班女孩抽签时间8:30~9:30,小班男孩抽签时间9:30~10:30,幼班抽签时间10:30~11:00。

抽签当天,家长必须携带报名号、报名表存根、幼儿出生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准时到达现场,中签者交报名表、幼儿出生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核对信息后领取录取通知书。

咨询电话

梧州市红岭幼儿园精通分园

招生对象

小小班:3周岁以下(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小班: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招生计划

2023年秋季学期本园计划招收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精通豪庭业主子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等36名(其中大班11人、中班10人、小班9人、小小班6人);面向社会公开抽签74名(其中大班男孩12名、女孩12名,中班男孩10名、女孩10名,小班男孩8名、女孩8名,小小班男孩7名、女孩7名)。

收费标准

幼儿保育费和教育费按照学期收取,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人每月580元(未满三岁幼儿保育费和教育费按照学期上浮30%收取)。伙食费按学期预收,每人每天18元,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6日(8:30~11:00,14:30~16:00)

报名地点

梧州市红岭幼儿园(梧州市兴梧路32号)

抽签地点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梧州市祥湖南路8号,地点暂定,若有更改以后期补充公告为准)

报名办法

1.家长须提供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出生证明原件查验,以确认符合招生范围方可报名。

2.家长填写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家长保管联(一张凭证限一人)进入幼儿园。

抽签时间

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分时段进行

女孩抽签时间为9:00~9:30

男孩抽签时间为10:00~10:30

咨询电话

本文未尽事宜

家长们可以前往各幼儿园官网

或拨打咨询电话补充了解情况

截至目前

尚有部分公办幼儿园未公布招生简章

零妹会替家长们时刻留意

有最新消息会及时播报

梧州零距离

www.wzljl.cn

整理:罗卡妮

编辑:冼静

编审:黄祎婧刘远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太原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时间+条件+流程)

【导语】: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继续坚持“三统一、三公开”(即统一时间、统一流程、统一方式,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报名程序、公开录取名单),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公布招生简章

2023年6月8日—6月15日,在幼儿园大门口、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简章,并在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aiyuan.gov.cn)“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的“招生简章”栏目中同时公布。

网上报名

2023年6月16日8:00—6月22日18:00,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请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图标,进入“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承诺,填写网上招生报名表,并提交。

电脑派位

6月25日,将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对符合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在本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

办理入园手续

2023年6月30日,本园对公布录取幼儿办理入园手续。届时将在太原市教育局官网中"2023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平台的"审核通知"栏目上公布办理入园手续的时间和相关要求,请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生条件

招收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招生流程

1.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

2.家长在太原市教育局官网报名

3.幼儿园审核资料

4.幼儿园组织电脑派位

5.公布录取名单

6.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推荐阅读:

太原市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入口

太原市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流程/方式

太原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汇总(各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太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太原幼儿园报名入口(公办/民办),各区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操作流程、划片摇号信息,现场审核资料和地点安排、幼儿园名单、学费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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