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2023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888人公告 武汉市中专幼师学校招聘信息最新公告

2023-07-09 08:15:48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888人公告 武汉市中专幼师学校招聘信息最新公告

2023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888人公告

【导语】: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教育系统)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月1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等)。

注意: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中午12: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分区组织实施。各区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公告通知为准,原则上在2-3月份进行。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含资料投递邮箱、咨询电话)

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本地宝武汉招聘】,在对话框回复【编制教师】获取2023第一批武汉事业单位编制教师招聘报名时间、入口、岗位表等内容。

手机访问 武汉本地宝首页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2023年医技岗位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科建设,促进医院长远发展,特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一、医学人才(常年招聘)

学科带头人:在国内外本专业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有较强的外语交流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优秀往届生: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符合武汉大学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条件者,可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临床技能型紧缺人才:根据科室需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对于有特殊专长且临床科室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二、2023年招聘计划

(一)医师

注:1、临床八年制博士应届毕业生可不受专业限制,应聘各科室。

2、医师岗位往届生须在资格审核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生应具有报考资格并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医院高度重视儿科、重症医学科、麻醉手术科、急救中心等紧缺专业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推动相关学科的融合发展。上述科室岗位需求量较大,热忱欢迎临床医学各专业博士毕业生申报!

 

(二)技师、药师等专技岗位

 

(三)科研及其他岗位

三、成长机会

医院为新进职工成长提供强力支持:

1、优秀博士(后)毕业生招聘奖励:医院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来我院工作,经个人申请、科室推荐,取得相应学术成果经认定后,可享受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最高奖励可达70万元。

2、预留院博士后资格:面向优秀新进博士,在取得录用资格后,鼓励进入本院博士后工作站继续从事科研工作,以支持有创新精神的年轻潜力人才更快成长。8年制博士获得录用资格后,原则上应进入博士后工作站。预留院博士后达到出站条件即可出站从事临床工作。

3、入职后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被推荐申报我院及武汉大学相关青年人才培养项目,包括青年交叉学科专项基金、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等。

 

四、应聘人员注意事项

(一)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违反科研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

2、身体健康,道德品质良好,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除特殊说明外,起点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中起本”、“专套本”、“专升本”、成教、电大、自考学历及参加中职、高职对口高考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核时已取得各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本科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研究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有效的TOFEL成绩85分及以上、IELTS(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当水平的外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未通过者须有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的高水平学术论文(2区及以上)。

5、对于应聘临床及科研岗位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要求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6、除特殊说明外,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和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7、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或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相关待遇

除特殊说明外,本科学历毕业生按合同制聘用;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人事代理制聘用。

(三)网上申请地址及截止时间

1、应聘者可通过以下二种方式进入中南医院招聘网页申请页面:

电脑端网址:https://special.zhaopin.com/2022/cd/whdx080958/jobs.html

手机端二维码(长按识别二维码):

注意事项如下:

(1)请根据招聘条件慎重选择应聘科室及岗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且不能重复投递;

(2)简历附件必须包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科研能力等相关材料。

如有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发表或处于接收状态的文章,请在简历附件中提供文章电子版(至少包含文章首页),且标明作者的排名情况(例如:共一排三)、接收函截屏(处于接收状态的文章)、SCI文章必须提供检索报告图片或webofscience的检索界面截图(须含中科院分区情况、影响因子)。

(3)简历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有提示,可在招聘网页的“个人中心”查看简历状态,请保留相关提示信息;

(4)请提供完整、准确的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简历投递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年2月17日24:00,所有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报名系统填写个人资料。

3、网上申请后请持续关注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网站(http://www.znhospital.cn)-医护专业版-人才招聘-通知公告,以了解招聘工作后续安排(具体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以我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四)有关说明 

1、医院将对所有应聘者提交的应聘信息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招聘条件,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要求,经集体评选,择优选取应聘者参加初试。通过医院综合面试的应聘者,需参加科室试工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进入入职体检环节。

2、具备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可不受专业和指标限制,一事一议。

3、医院将对应聘者的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应聘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的,医院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4、具体面试时间待定,请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应聘方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人事处(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67813017 

联系人:杨老师于老师乐老师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人事处      

2023年1月20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