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重庆幼师高等专科学校在哪里报名考试呢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品德、学识、能力、岗位要求匹配度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0.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11.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12.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1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面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2日,发送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及简历(含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22年非编招聘应聘+岗位名称+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cqyzzp@126.com单位招聘邮箱作为提交的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发送的简历,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挂网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
(三)资格复审。收到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报请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包括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采取现场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含教师岗、辅导员岗、财务岗、审计岗、校医岗):专业能力测试+综合面试。
管理岗位:综合面试
专业技术人员岗专业能力测试包括试讲(案例分析、实操等)和专业能力答辩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进行测试,根据招聘计划,按照2:1的比例推送人员参加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适岗能力等方面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管理岗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岗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人事处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学校同类型在编职工标准执行;管理岗薪酬待遇为基本工资(按照学校同类型在编人员执行)+固定月考核绩效(见习期3000.00元,见习期满4000.00元)+年终目标考核绩效(按所在二级单位考核结果执行)。学校购买五险一金(五险执行社平最低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按照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享受工会节假日慰问费和体检。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试用期间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高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初级职称人员聘至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其余人员执行见习期一年。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3-85773912、85770006
3.纪检监察电话:023-85768633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cqpec.com/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台网址:http://www.bangboer.com/ucqssxsfxx/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育才路1号(塘坊校区)。
重庆市万州区青年路80号(沙河校区)。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23-85771588、023-85770008。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颁发后,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紧缺,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学校发展迎来空前发展机遇。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努力把学校建成立足重庆、辐射周边,以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艺术类师资培养为特色,师范专业和应用型非师范专业并存的高水平专科学校。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3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共享”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报名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4月6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进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s://www.gxzslm.cn),点击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m.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输入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单独/对口招生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批复(桂价费函〔2014〕113号),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100元/人(收费标准: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及评分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章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3:3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安排
2023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下午14:30-16:00。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配足各种防控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测试成绩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原始成绩总和。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考生参加本次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获得的实际测试分数。
(三)附加分
1.加分项目、加分标准及申请方式
序号
加分项目
加分标准
申请方式及要求
1
少数民族考生
5分
由联盟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中信息认定。
2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5分
3
烈士子女考生
20分
4
退役士兵考生
10分
1.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2.上传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2M,清晰易辨。
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2.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上公示。
(四)成绩查询
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查询联合测试总成绩(我校认可此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五、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须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招生院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6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
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16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19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语文、外语、数学三科成绩总分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2)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且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对不满足以上条件的考生,不予进行成绩备案及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文化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数学的三科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外语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数学的三科总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文化素质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数学的三科总成绩)相同,则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如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外语、数学3门的单科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我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联合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专业要求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我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儿童活动空间设计)、产品艺术设计等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我校要求报考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儿童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的考生身高不低于158CM。
八、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统考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4220
办学地点:青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东盟校区(广西南宁市东盟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2号)
平果校区(广西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学校网址:https://www.gxyesf.edu.cn/
招生电话:0771—5585188、5869751
十、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简章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附件: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3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3月6日
附件
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
2023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学校网址
1
14067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http://www.lcvc.edu.cn/
2
10867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cme.edu.cn/
3
11350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http://www.gxtznn.com
4
11355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nncvt.edu.cn/
5
11608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sdxy.cn
6
11773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zjy.edu.cn/
7
11824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glnc.edu.cn
8
12104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zzy.edu.cn/
9
12344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stzy.cn
10
12356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zy.com
11
12364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gy.edu.cn/
12
12379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ibvc.net
13
12392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ltzy.edu.cn
14
13138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jsxy.cn
15
13522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xd.net.cn
16
13523
北海职业学院
http://www.bhzyxy.edu.cn
17
13827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mxy.com
18
13828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gsxy.edu.cn/
19
13831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gxdlxy.edu.cn
20
14068
百色职业学院
http://www.gxbszy.cn/
21
14171
梧州职业学院
http://www.wzzyedu.com
22
14220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gxyesf.edu.cn/
23
14313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wzy.com.cn
24
14512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jrxy.com
25
14611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aqzy.edu.cn/
26
14668
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nrvtc.edu.cn/
27
14693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https://www.qzyz.edu.cn/
28
14722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zzzy.cn/
29
14723
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lvtc.edu.cn/
30
14762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https://www.fcgzy.edu.cn/
31
14763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uie.cn/
32
14764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http://www.gxngy.cn/
33
16205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
https://www.gxnzd.edu.cn/
34
51675
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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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1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专任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2022年度专任教师岗位第二批招聘计划表)
注:1、职称、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9:00时至10月18日16:00时
2、应聘办法:应聘者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招聘网站https://rszp.ncec.edu.cn,按以下步骤报名:(1)注册账户;(2)完善个人相关信息;(3)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荣誉证书等相关电子证明材料;(4)点击公告中“岗位名称”或在“招聘岗位”栏应聘相应岗位。
应聘报名遇到特殊情况时,请联系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71-87871332,人事处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或发送E-mail到njyrsc@126.com)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需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和要求,如实、完整提交所需材料。报名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体育类专任教师、舞蹈类专任教师、产品艺术设计专任教师、管乐演奏专任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办法;早期教育专业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新闻专任教师、儿童文学专任教师、思政课教师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参考教材将在发布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评通知时同时公布。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原则上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2、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学校另行公布。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按规定参加考试。在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后按考生测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1)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100分,“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组成,按照考生“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实际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其中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2)采取“教学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的岗位,“教学能力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各100分,总成绩为“教学能力测评”成绩的50%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排序。
考生可在专业能力测评或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