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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北京市第一幼儿园好进吗现在还招生吗知乎报道

2023-07-10 12:30:4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最新: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北京市第一幼儿园好进吗现在还招生吗知乎报道

最新:仙游县中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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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18个乡镇(街道)2023年秋季

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获批复

鲤城街道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加强对辖区内学前教育招生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规范各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招生秩序,严格控制班生额。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幼儿要就近入园接受教育,幼儿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收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含)至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入学(除缓学对象外)。不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1)实验小学招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文件执行,实验小学一并招收鲤城街道办事处(鲤城新区管委会)正式干部职工直系子女。计划招生26班,1300人。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

(2)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收城内、南桥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班,360人。详情点击。

(3)蜚山第一小学招收蜚山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8班,4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4)城西中心小学招收十字社区、仙糖社区、木兰社区、白塔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0班,5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西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执行。

(5)龙泉小学招收龙泉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2班,100人。招生方案由城西中心小学公布。

(6)金井小学招收金井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班,50人。招生方案由城西中心小学公布。

(7)城东中心小学招收东门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7班,35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城东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执行。

(8)北宝峰小学招收北宝峰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1班,45人。招生方案由城东中心小学公布。

(9)实小分校招收玉井、来洋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4班,2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实验小学分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执行。

(10)蜚山二小招收万福社区、富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计划招生6班,3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七年级招生

鲤城辖区内各中学继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积极推进电脑派位录取,促进入学公平。采取普及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每个学生限报1所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其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自愿的前提下,按相关政策规定,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在确保普及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可面向全县招生,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实行公开电脑派位。

(1)仙游一中计划招生12班,每班50人,计600人。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由学校制定。

(2)第一道德中学计划招生10班,每班50人,计5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一道德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执行。

(3)仙游二中计划招生6班,每班50人,计3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二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5)执行.

(4)仙游一中城东校区计划招生8班,每班50人,计400人。具体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一中城东校区七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附件6)执行。

鲤城街道招生工作方案

及各所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仙游第一中学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3〕24号)、《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仙游一中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数

计划招生12个教学班,每班50人,计600人。

二、招生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范围、程序、录取等招生信息,并在仙游一中公开栏、仙游一中网站公布。

2.规范招生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生额,班生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三、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

1.招收户籍关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属于鲤城街道(管委会)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2.根据中共仙游县委办公室会议纪要[2014]22号,招收户籍关系于2014年8月31日前属于榜头镇泉山村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由榜头镇人民政府、榜头镇派出所、泉山村开具的统一证明,并报送县招委会同意认定。

3.单位所在地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的县直机关、鲤城街道(管委会)机关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单位证明;父(母)所在的单位编制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6月单位工资花名册复印件。

4.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四、政策性照顾对象及入学条件

1.仙游县纳税大户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或对仙游教育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直系亲属,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纳税大户或对教育有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

2.驻仙部队现役官兵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部队政治部门介绍信等。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部队或军分区或武装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监护人户籍或房产在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子女,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能证明子女年龄的出生证等材料;能证明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的材料;监护人户籍证明材料或房产证明材料。

5.仙游县引进人才子女和驻仙央企高管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政府文件;单位介绍信。

6.有签订协议或文件规定由仙游第一中学负责招收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相关协议(文件)、社区(村)单位证明。

五、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片区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若有剩余学位按剩余学位招生办法执行(见下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对未被录取的,由鲤城街道(管委会)会同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他有剩余学位公办学校就读。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招生片区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条件的,可持相关材料到仙游一中道德教学楼报名。具体的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七、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招收招生片区和政策性照顾对象后仍有剩余的,进行剩余学位招生。

(一)剩余学位报名招生条件

第一种情况:

(1)户籍关系于2018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关系于2019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小学毕业生。

2019年度之后逐年依次类推,按年度顺序依次报名。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第一种情况具体录取办法:对户籍关系于2018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报名对象,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给予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对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报名对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若仍有剩余学位的以此逐年类推,收满为止。第一种情况未被录取的,则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种情况:

同一户口簿中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辖区内拥有房产但尚未落户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

第三种情况:

父(母)持有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一年以上,如换新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务工、经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交纳社保费证明(交满一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交纳的)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证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以前);盖有毕业学校学籍印章的“学籍信息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剩余学位报名时间

凡符合剩余学位申报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对象请持相关材料于以下时间到学校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1、户籍关系于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上午8:00~11:30。

2、2018年度之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户籍关系于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迁入鲤城街道(管委会)的报名时间暂定为7月8日上午8:00~11:30。

若仍有剩余学位的,则报名时间依此类推,收满为止。

具体的详情将在仙游一中网站、仙游一中东大门和南大门电子屏及时公布。

(三)剩余学位录取的补充说明:

1、当报名人数少于剩余学位,予以全部接收;

2、当报名人数多于剩余学位,则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位,派位顺序按上述三种情况先第一种后第二种再第三种的次序进行。第一种情况未被录取的,在鲤城街道(管委会)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未被录取的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电脑派位工作由仙游一中主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和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在县招生督察组相关人员的全程跟踪监督下操作,于7月10日在仙游一中林德临综合大楼礼堂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备注:本次招生工作由县招生督察组派人全程监督。

福建省仙游第一中学

2023年6月13日

仙游一中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报名

鲤南镇

(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

加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全面缓解“入园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入好园难”问题。规范各幼儿园招生秩序和办园行为。幼儿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鲤南镇辖区内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征求乡镇意见,报县招生委批复后实施。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一年级招生办法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含)-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除缓学对象外)100%按时进入小学就读;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学习。

1.鲤南中心小学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鲤南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招收户籍在鲤南镇仙安社区、柳坑社区、霞苑社区、横塘村、象坂村、瑞园村等6个村(社区)和仙安嘉苑楼盘的适龄儿童。单位所在地在鲤南镇辖区内的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鲤南镇和仙港工业园管委会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镇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计划招生14班700人。

2.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招收鲤南平原社区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儿童。鲤南辖区内的县直单位在编在岗的县直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鲤南镇及仙港管委会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及镇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和普及区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计划招生4班200人。

3.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招收以公安机关2013年1月1日前户籍登记的玉田、玉塔、温泉村籍、温泉库区移民区的适龄儿童及按照《仙游县温泉城市文化综合体项目合作招商与投资建设补充协议》要求规定招收永鸿文化城住宅区购房户子女,计划招生8班400人。

4.兰溪第一小学按照《2023年秋季仙游县兰溪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招生6班300人。

5.鲤南第三中心小学计划招生6班300人,招收西埔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招收片区楼盘购房户(需持有楼盘房产证或凭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税务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西埔辖区内个体经营户(需持有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营运证和经营门店门牌号复印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的务工证明包含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劳动协议且交纳社保费证明)这三类对象,若上述三种对象的适龄儿童超过剩余学位,则由电脑摇号产生,之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报镇政府备案,由镇政府与社区、学校协调,统筹安排。

6.鲤南第二中心小学计划招生2班100人,招收大坂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招收大坂辖区内个体经营户;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分流鲤南中心辖区内务工人员子女就学这三类对象,若上述三种对象的适龄儿童超过剩余学位,则由电脑摇号产生,之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报镇政府备案,由镇政府与村、学校协调,统筹安排。

7.象运、象林、东山、涵井、圣泉等小学招收本村籍适龄儿童,剩余学位可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就学。

8.下楼小学因为征迁问题,暂停招生,其户籍适龄儿童由鲤南镇报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就读。

(三)七年级招生计划和招生片区

1.招生计划:

①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按照《2023年秋季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实施,计划招生10班450人。

②仙游一中永鸿校区按照《仙游第一中学永鸿分校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招生10班500人。招收公安机关户籍关系于2013年1月1日前迁入玉田、玉塔、温泉籍的适龄儿童及圣泉社区适龄儿童、永鸿国际文化城购房户直系子女、普及区内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及鲤南镇、仙港工业园管委会本级干部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

③第三华侨中学按照《仙游县第三华侨中学2023年秋季七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实施,计划招生5班250人。

④东屏中学计划招生2班100人。

2.招生片区:

①仙安社区、西埔社区、横塘村划入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招生片区。

②霞苑社区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第一道德中学或者福建师范大学仙游附属学校就读。

③根据玉塔村、玉田社区、温泉村与永鸿文化城签定的协议,玉塔、玉田、温泉村籍的小学毕业生及永鸿楼盘的小学毕业生、圣泉社区户籍由仙游一中永鸿校区招收。

④象运村籍、象林村籍、大坂社区籍、平原社区籍和万星幸福城购房户的适龄儿童毕业生由第三华侨中学招收。

⑤东山村籍、象坂村籍毕业生划入东屏中学招生。

⑥柳坑社区由鲤南镇政府报县招生办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就读。

⑦下楼村、涵井村、瑞园村由鲤南镇政府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就读。

⑧第三华侨中学、东屏中学、仙游一中永鸿校区优先招收本招生片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优先妥善安排招生片区外鲤南镇籍小学毕业生就学,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在鲤南辖区内购房的业主子女就学。

(四)特殊群体入学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合账,抓好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学校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发现未被初中录取、学籍未及时接转的要及时跟进查明原因,发现辍学的要做好劝返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做好“一人一案”教育安置工作。坚持分类安置,经评估认定为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或县教育局指定的普通学校就读;对认定为不适宜接受普通教育且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指定学校提供送教上门等服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加强随迁子女教育关爱。严格按照《仙游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意见》仙招委〔2023〕1号文件要求实施。

(六)2023年起试行“六年一户”政策

按照莆田市教育局文件,具体见《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试行“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

三、工作要求

1.镇政府、各村社区、各学校切实负起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的法定职责,在7月2日前把《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给文化户口在册的和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2.对缓学对象、各村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办理缓学手续,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清晰明了,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

3.镇政府严格执行县招委会有关招生的文件有关规定,规范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组织工作。

4.为了确保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序进行,各学校严格按照仙招委文件统一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报名工作。

以上学校具体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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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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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尾镇

盖尾镇2023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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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尾镇

郊尾镇2023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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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亭镇

枫亭镇2023年秋季

秋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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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庄镇

园庄镇2023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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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镇

龙华镇2023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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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济镇

大济镇2023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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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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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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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硎乡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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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溪乡2023年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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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游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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