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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某民办幼儿园学费上涨24%回应:符合收费标准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有什么规定

2023-07-28 13:27:3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某民办幼儿园学费上涨24%回应:符合收费标准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有什么规定

深圳某民办幼儿园学费上涨24%回应:符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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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一网友投诉称深圳某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出炉,学费又涨24%,家长太难了:“再过2个月,就要面临下学期幼儿园开学了。现在孩子上学问题,每个家长都很重视的,而龙华区某民办幼儿园春季下学期上涨1000元学费,涨幅24;让很多家长难以承受,学费本该是上完一学年上调。今年收入都有所降低,关键问题是幼儿园并不教孩子什么知识的学校学费竟比小学学费都高。”

1月7日,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回应如下:

收到该舆情后,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处理,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友在深圳论坛反映:再过2个月,就要面临下学期幼儿园开学了。现在孩子上学问题,是每个家长都很重视的,龙华区同盛幼儿园下春季下学期加收上涨1000元学费,原来每学期6350,上调至7350,涨幅24%。让很多家长难以承受,学费本该是上完一学年上调。上调也不至于一个涨1000元吧。今年收入都有所降低,关键问题是幼儿园并不教孩子什么知识的学校学费竟比小学学费都高。我只想说开办幼儿园现在是暴力行业呀,按现在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一个学校几百学生,年收益就可达到200万以上。这种盈利的模式堪比前几年炒房了,教育局镇对这样的收费标准是通过备案,同意。简直是苦了老百姓!

二、处置情况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指引〉的通知》(深发改〔2019〕243号)文件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不高于所在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自20l9年秋季起,保教费的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入园后幼儿保教费维持不变,且同一幼儿园同一年级的幼儿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另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龙华区普惠园保教费限价标准的批复》(深教复〔2019〕33号)文件规定,我区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限价标准调整为不高于1600元/生/月。该园2020年秋季收费标准为:保教费(小班)1050元/月,保教费(中班、大班)850元/月,在保教费限价标准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一,我局将严格要求各幼儿园通过“收费公示栏”对收费的依据、标准进行公示,增加各项收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二,每学期开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教育收费检查,对乱收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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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收费最新规定!除这四类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包括代购床单、被罩、毛巾被、枕巾等费用。

公办收费: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应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应统筹考虑政府投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不同经费保障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有所区别。但在同一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村相同类型、相同等级、相同经费保障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应统一。

民办收费:享受财政补助的在最高标准内收取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幼儿园依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享受政府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民办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与幼儿家长签订协议,明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服务项目和内容。

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教育机会

各级教育部门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各公办幼儿园要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半收取保教费,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

鼓励民办幼儿园对贫困家庭幼儿减免收费。

监督管理:代收代管费用不得与

保教费一并收取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经省级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代收代管费用,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幼儿园提高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幼儿园降低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幼儿园按月或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幼儿在园法定工作日天数不足半个月按半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幼儿因故缺勤的,当月缺勤法定工作日不足一个月的,不退费,足月缺勤的,应退还当月保教费的50%。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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