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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深圳市幼儿园保育员津贴标准是多少

2023-07-10 16:19:5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深圳市幼儿园保育员津贴标准是多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

深教〔2020〕162号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5个文件的通知》(深教规〔2017〕1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2021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以下简称“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津贴申请

(一)申请方式。幼儿园保教人员须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按以下流程申请: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行政区(如福田区)——教育局(如福田区教育局)——行政给付——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申请补贴前,保教人员需进行实名注册。(注: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在园所在行政区申请)

(二)申请处理。幼儿园保教人员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情况出具结果。上学年已申领津贴且工作单位无变化的,系统将出具核验通过结果;新申请从教津贴和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保教人员,系统将出具核验不通过结果,由幼儿园收齐本园保教人员纸质材料后统一向所在区行政服务窗口提交,人工审核。

(三)需提交材料。未通过系统核验的幼儿园保教人员,需准备相关纸质材料,由幼儿园所在区(含新区,下同)行政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后,人工审核,具体如下:

1.与现任职幼儿园签订并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2.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需持有省、市、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证;卫生保健人员需具有市卫生部门出具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

3.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任职期间“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在社保部门打印盖章),如政策允许可以不参加社保或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需提供身份证、参保地社保部门打印盖章的缴费清单、社保卡(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深圳户籍保教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幼儿园盖章确认),非深户籍保教人员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复印件(正反面,幼儿园盖章确认)。

(四)时间安排。本学年从教津贴网上申请从10月16日开始,11月6日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需要组织本辖区幼儿园开展申报和材料审核工作,11月27日前完成从教津贴申报审核及对外公示符合申领条件的保教人员名单工作。

二、经费申请与发放

(一)经费申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汇总本区符合条件的保教人员人数和所需津贴数额,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经费。福田、罗湖、南山区教育局负责将市属幼儿园符合津贴领取条件的非在编保教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费。

(二)津贴发放。财政部门拨付津贴经费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按相关程序分学期发放。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应在收到津贴经费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津贴发放到相关保教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本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各幼儿园应将本学期现仍在岗并已通过审核的保教人员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直接向相关幼儿园核拨经费,或通知幼儿园按规定发放津贴,或将保教人员名单和经费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学期结束前按程序核拨经费。

三、其他要求

(一)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全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事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本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做从教津贴申请服务工作,并做好本区幼儿园信息管理员培训、部门沟通、政策解释等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教师〔2013〕1号)和本市相关规定,严格核定并审核各类幼儿园申请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数量。符合条件的保教人员实有人数低于上限人数的,按实有人数发放从教津贴;超出上限的,超出部分由幼儿园自行参照解决。

(三)各区在市教育局从教津贴相关文件基础上制定的实施细则,原则上执行本区政策,市属园保教人员从教津贴政策按照市从教津贴相关文件执行。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并做好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应急预案,会同本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提前做好申报系统建设工作;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对资格审核有疑义的保教人员,应耐心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并结合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五)各幼儿园要对本园保教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保密。保教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上一学年及今后年度从教津贴申请中涉及弄虚作假行为的保教人员,各区应取消其当次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圳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4日

深圳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申请指南

本学年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从10月中旬开始,1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每学年申报一次,分学期发放。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保教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收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需要对本辖区幼儿园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阅读《2015-2016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

深圳各区教育局电话一览表

申请证明条件

申请从教津贴的保教人员需准备相关纸质证明材料,由幼儿园统一送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如下:

1.与现任职幼儿园签订并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2.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需持有市、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证;保健人员需具有市卫生部门出具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3.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任职期间“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社保部门打印盖章),如政策允许可以不参加社保或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需提供身份证、参保地社保部门打印盖章的缴费清单、社保卡(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上一学年从教津贴后工作单位无变化的保教人员只需提供第1、3项证明材料。

 

一、进入教育局网站

登录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http://ertong.sz.edu.cn/),点击“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

二、登录系统

(一)填写用户名:深圳户籍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填报人填写身份证号码(18位),港、澳、台籍及境外身份的填报人填写通行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二)填写登录密码:系统设置的初始登录密码是身份证、通行证和护照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包含字母和括号)。

(三)输入验证码:输入四位验证码(字母大小写不限)后,点击[登录]按钮。

三、修改密码

第一次登陆后须修改登录密码(6-12位数字或字母组合),下次登录时,须凭修改后的新密码登录。

如果忘记新密码,可在登录时点击[找回密码]按钮,输入本人的身份证或通行证、护照号码,通过已在本系统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获得[动态密码]后登陆。

如果本人手机号码变换、遗失或未在本系统登记,可拨打热线电话0755-33018116或联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后,将协助修改、登记手机号码或重置密码。

四、填报信息

信息填报页面所有项目均为必填项,如填报人确无该项目相关信息的,可填写“无”。填写步骤如下:

五、银行账户

申请长期从教津贴的填报人须填写一个本人本市银行账户信息。因系统已将银行卡户名与填报人的姓名设定为一致,故不需再填写银行卡户名,请注意银行卡其他信息的一致性(注:此信息重要,请仔细核对)。

六、申请津贴

(一)申请津贴的,填写完各项信息后请点击[保存信息]按钮保存信息,再点击[申请津贴]按钮提交申请。

(二)提交申请后发现信息有错误确需修改的,请与所在幼儿园联系修改。

七、确认及公示

(一)津贴申请提交后,幼儿园应为每一位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打印《深圳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填信息。

(二)所填信息有误需重新填写的,幼儿园管理人员可点击[初审不通过]按钮退回,由填报人重新填报。

(三)所填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的,由幼儿园管理人员逐个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请点击[初审通过]按钮。幼儿园应将通过初审的保教人员名单在园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核查。将公示无异议的保教人员名单、申请表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

八、审核纸质材料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保教人员名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区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通知幼儿园,将审核通过的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区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及津贴经费预算报区财政部门。市教育局将审核通过的市属幼儿园保教人员名单及津贴经费预算报市财政部门。

九、查询审核结果

申请津贴的保教人员接到通知后,可登录本系统查询审核结果。需补办相关材料的,可通过本幼儿园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十、津贴发放

财政拨付长期从教津贴经费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按相关程序分学期发放。教育行政部门(或幼儿园)应在收到津贴经费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津贴发放到相关保教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本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各幼儿园应将本学期现仍在岗并已通过审核的保教人员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复核。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直接向相关幼儿园核拨经费,或通知幼儿园按规定发放津贴,或将保教人员名单和经费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学期结束前按程序核拨经费。

 

深圳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申请条件

深圳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申请条件。

本学年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从10月中旬开始,11月底前完成资格审核。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每学年申报一次,分学期发放。以幼儿园为单位组织保教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收集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需要对本辖区幼儿园信息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阅读《2015-2016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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