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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报名时间​7月7日 黑龙江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0年下半年

2023-07-10 21:21:4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报名时间​7月7日 黑龙江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20年下半年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报名时间​7月7日

(六)笔试时间:9月16日

(七)成绩发布时间:预计11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黑龙江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免试条件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考生报名前均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应确保所填报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真实准确。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4.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5.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3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同时考生需认真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网报系统按提示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按照邮件通知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2023年7月12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预计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ljntce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七、其他说明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9月11日至16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并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考生如发现信息(姓名、照片项)错误请于9月14日15时前向所在考区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三)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四)成绩有效期及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自行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中国教育考试网:2023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1月和9月】

中国教育考试网:2023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1月和9月更新时间:2023-07-1008:36:41来源:环球网校浏览1941收藏970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免费短信提醒摘要教师资格证一年有两次笔试考试时间,上半年报考时间预计在1月,下半年的报名时间预计在9月。考生可参考本地考试通知对报名和缴费时间进行查阅。1教资笔试报名时间是哪天

教师资格证一年有两次笔试考试时间,上半年报考时间是1月24日,下半年的报名时间已经公布,是9月2日至9月5日。目前除了青海和西藏以外,其余省份的考试通知均已发布,考生可参考本地考试通知对报名和缴费时间进行查阅。

2教资面试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在啥时候

2022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5日-18日,下半年教资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9日-12日,每年只有两次考试时间,考生注意把握好报名时间,免得错过报名,错过报名时间不能进行补报名。

3教资通常考哪几科

教资考试科目分为笔试跟面试部分,幼儿园跟小学笔试考试时只有两门考试,科目一跟科目二,中学与中职考生在进行笔试考试时多了一门科目三,以下是具体的科目:

1、笔试部分:

(1)幼儿园: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中学: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中职文化课: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5)中职专业课: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6)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

2、面试科目: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中职专业课与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面试由试点省自行组织)。

4教师资格证的判分标准统一吗

教师资格证评分标准并不是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教师资格证的考试时间、考试内容、报考条件与考试制度统一由国家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教师资格证的发放与管理,也是省教育厅协助国家教育部加以管理的。目前全国都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统考,但是因为处于过渡阶段,仍有部分同学会参加省考。省考评分标准与统考并不一致。

教师资格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考试大纲备考计划   真题答案与解析易错练习精讲知识点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编辑推荐21省2023教资笔试下半年报名于7月10日截止各省份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汇总(7月6日更新)2023下半年教资笔试报名注册入口7月4日已开通中国教育考试网:2023下半年教资笔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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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铜陵教师招考网同步华图教师网提供以下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信息: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更多关于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教师招聘考试公告的内容,请关注铜陵教师招考网/铜陵教师招聘考试网!

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各项填报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改。

(四)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时间安排

(一)注册报名时间:7月4日—11日12时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1日12时止

(三)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12日12时止

(四)网上缴费时间:7月7日—12日24时止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16日

(六)笔试时间:9月16日

(七)成绩发布时间:预计11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黑龙江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免试条件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类别科目时间9月16日(星期六)9:00-11:00科目一13:00-15:00科目二16:00-18:00科目三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

(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考生报名前均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应确保所填报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真实准确。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4.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5.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3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同时考生需认真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网报系统按提示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按照邮件通知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2023年7月12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预计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ljntce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七、其他说明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9月11日至16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并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考生如发现信息(姓名、照片项)错误请于9月14日15时前向所在考区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三)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四)成绩有效期及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自行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点击下载>>>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9日

原文标题: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306/t20230629_18603.htm

以上是202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2023铜陵教师招聘考试公告信息请加教师招聘考试群,及关注铜陵教师招考网及铜陵教师招聘考试网。

(编辑:子贤)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3-07-0711:01:58教师资格考试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微信QQ群华图在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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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华图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网同步福建教师资格考试网发布: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教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fjjsks),福建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591-87896332,微信咨询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不符合的不能报考。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考生报考前应自行查询。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时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各项填报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更改。

(四)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时间安排

(一)注册报名时间:7月4日—11日12时止

(二)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11日12时止

(三)网上审核时间:7月7日—12日12时止

(四)网上缴费时间:7月7日—12日24时止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1日—16日

(六)笔试时间:9月16日

(七)成绩发布时间:预计11月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三、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公民,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持黑龙江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免试条件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类别科目时间9月16日(星期六)9:00-11:00科目一13:00-15:00科目二16:00-18:00科目三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职实习指导

(一)以上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具体笔试科目及科目代码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五)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其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分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初中朝鲜语文”学科,科目三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六)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五、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注册:考生报名前均须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应确保所填报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等信息的真实准确。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不符合证件照标准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4.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

5.考区选择: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3个考区,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考,考区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社会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学籍关系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报考。

(二)网上审核

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同时考生需认真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登录网报系统按提示要求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如审核系统提示要求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须按照邮件通知内容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并登录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2)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招考院〔2019〕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请考生在2023年7月12日24时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六、笔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预计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hljntce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11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七、其他说明

(一)打印《准考证》

报名系统于9月11日至16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并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是否准确,《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考生如发现信息(姓名、照片项)错误请于9月14日15时前向所在考区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大纲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三)违规处理

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四)成绩有效期及合格证明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可自行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黑龙江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306/t20230629_186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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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广东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已开通(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

2023年下半年广东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

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

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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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类别教师资格考试。以上在校生均以2023年9月入学后的学籍、年级为准。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江苏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注册:7月4日起,所有考生报名前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网上报名:7月7日~10日,10日截止到16:00。

3.网上审核:7月9日~11日,11日截止到16:00。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1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5.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所有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1)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

(2)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考生照片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实人比对不通过,照片标准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照片样张。考生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其他事项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各类别考试科目情况见附件2。

2.各科目考试日程、《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

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精神,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4.考生可于9月11~16日打印准考证,预计11月8日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网上报名系统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江苏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区列表.xls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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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7月4日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10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10日17:00。

(各考区笔试审核通知见下文链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11日-16日。

考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审核通知中公布的电话咨询。

市州名称考区审核通知链接(点击下方链接)咨询电话武汉市武汉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27-59771564黄石市黄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4-6515109十堰市十堰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9-8666511宜昌市宜昌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7-6441534襄阳市襄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0-3617108鄂州市鄂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27-60281920荆门市荆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13308690215孝感市孝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2-2327290荆州市荆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6-8102517黄冈市黄冈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3-8877088咸宁市咸宁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5-8271716随州市随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2-35903680722-3590998恩施州恩施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8-8988085仙桃市仙桃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8-32392580728-3320621潜江市潜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8-6230519天门市天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8-5342091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9月11日至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五、违规处理

对考生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11月8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276。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在校学籍证明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29日

原标题:湖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hbea.edu.cn/html/2023-06/1365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湖北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7月4日开始;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10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7日9:00至10日17:00。

(各考区笔试审核通知见下文链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11日-16日。

考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审核通知中公布的电话咨询。

市州名称考区审核通知链接(点击下方链接)咨询电话武汉市武汉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27-59771564黄石市黄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4-6515109十堰市十堰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9-8666511宜昌市宜昌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7-6441534襄阳市襄阳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0-3617108鄂州市鄂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27-60281920荆门市荆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13308690215孝感市孝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2-2327290荆州市荆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6-8102517黄冈市黄冈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3-8877088咸宁市咸宁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5-8271716随州市随州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2-35903680722-3590998恩施州恩施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18-8988085仙桃市仙桃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8-32392580728-3320621潜江市潜江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8-6230519天门市天门考区笔试审核通知0728-5342091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9月11日至1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五、违规处理

对考生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11月8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276。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1.在校学籍证明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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