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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3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幼儿园教师公招要求

2023-07-11 09:38:2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招聘公告:2023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幼儿园教师公招要求

招聘公告:2023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在明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在编教师4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报名。聘用后在试用期1年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中明确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时间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计算);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ingguang.gov.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安徽省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5)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其中:“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3.填写表格。报名相关表格可从明光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2022年度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按岗位分组报名,每人限报一组岗位。报考同组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组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组别,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组别岗位。

5.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进入专业测试的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务必于2022年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票据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内容。《专业课》为大专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为大专层次幼儿教育学和幼儿心理学。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

上午8:00-10:00《专业课》

10:30-12:0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明光市城区内,具体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主动出示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并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专业课》成绩x60%+《幼儿教育综合知识》x40%。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七、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二)专业测试人员的范围。根据报考组别,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通知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成绩合成时,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中的《专业课》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明光市纪委监委监督下,分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拟聘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明光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明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8153630(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8158442(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股)

0550-8133806(明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明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初审:石晓磊通讯员:舒卫征)

2023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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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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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需求,2023年我市将招聘中小学教师523名(其中事业编教师363名,备案制教师160名),招聘幼儿园教师40名(其中事业编教师10名,备案制教师30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注:小学语文1的岗位方向为义乌市部分城区学校以及后宅、廿三里、苏溪、上溪、大陈等区域学校;小学语文2的岗位方向为部分城区学校以及城西、佛堂、义亭赤岸等区域学校,若上述岗位的镇街区域学校因暑期教师交流调动等原因导致无相应空缺的,则由教育局统筹调剂。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988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四)学历学位要求:1.报考中学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一流”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2.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专业要求:1.报考中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2.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但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进行审核。小学教育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若未明确方向的可在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中选报。人文教育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心理学专业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语文中选报。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2023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未申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七)往届生毕业证书时间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时间要求:2023年2月7日前。

(八)其他要求: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2.根据义乌市教育系统有关教师退出机制被退出的人员、不胜任教学岗位被单位解聘的合同制或备案制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月19日17:00-2月7日17:00。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中学、小学不得兼报。

(二)资格初审时间:2月8日—2月24日。采取网上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于2月7日17:00前再次核对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系统中点击打印报名表(无需打印出报名表)。2月25日上午10时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缴费时间:2月25日—2月27日。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义乌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网上报名登记的考生手机号码发送缴费短信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见报名系统缴费说明)。2月28日上午1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情况及报名进程,报名系统中显示“已支付”即报名成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含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下同)3倍的岗位,按“先备案制教师,后事业编教师”的顺序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待定。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考前一周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要求参加考试(请关注报名网站首页,考试时间确定后会及时显示)。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考试由笔试、试讲(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入围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入围人员进行试讲。1.笔试。本次笔试科目为一门,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特殊教育除外)。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2.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3—10人的按1:2,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6,招聘计划21—40人的按1:1.4,招聘计划41人及以上的按1:1.2。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3.资格复审。试讲(技能测试)前,教育局对入围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义乌市教育系统招聘2023年新教师报名表》(报名网站自动生成,打印并本人签名)、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试讲(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试讲(技能测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4.试讲(技能测试)。试讲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与办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试讲成绩。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学科的专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试讲(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试讲(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另行通知。5.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考试总成绩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6.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1.5,招聘计划3-20人的按1:1.2,招聘计划21人及以上的按1:1.1。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必须达到均值及以上。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结果未达到均值的,测试结果为不合格,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

(六)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一学科同时招聘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先事业编教师,再备案制教师”的顺序分别确定考察对象。事业编教师考察对象确定后,将不再递补。备案制教师考察对象中有已聘为我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的,将不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此导致本次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不足,可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签约与聘用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备案制教师)为2023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3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不包括备案制教师)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届毕业生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3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四)备案制教师的考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义教人(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五)准考证打印、笔试和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考试成绩、职业素质测试、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六)根据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2023年我局将组织对2019年和2022年招聘的教师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入编指标分别为6名(小学语文2名、中学数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2名)和10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中学语文1名、中学数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1名)。2024年,我局计划安排2022年教师学员考核入编指标8名,具体学科为: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科学1名、中学英语1名、中学科学1名。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人事科0579-85213610、0579-85385592,报名网站和缴费咨询电话:教育考试院0579-85410839。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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