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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杭州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2023-07-11 13:40:2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杭州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12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教师。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按规定程序聘用在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考事业在编教师待遇。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21届、2022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下同),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包含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毕业研究生;

2.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本科期间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本科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

5.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6.师范类毕业,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7.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参照执行。

(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目前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1年(计算日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者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有不少于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三)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目前在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任教,且在幼儿园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3年(计算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学习环节中至少有一个阶段的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获得过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和“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198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7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正式聘用时需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即退休时间需在2023年8月1日及以后)。

5.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需具备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如下:

(1)2023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学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2023届毕业研究生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2年6月2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暂不要求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其他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初选、资格核验四个环节进行。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有疑问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咨询。

时间:2023年6月22日9时—2023年6月29日中午12时。

报考人员按照《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附件6)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上传《西湖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2023年6月29日17时。

西湖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材料不全原因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023年6月30日下午在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笔试初选

所有考生都需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初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

7月11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7月11日申请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西湖区教育局提出(87965070)。7月12日开始考生本人可至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网西教行政栏目公布。

笔试初选成绩不计入最后总成绩。

4.资格核验

入围面试人选须于指定时间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验。核验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

5.注意事项

(1)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现任教情况”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非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统一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按对应人员类别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同分人员抽签确定先后),由考生选择有用人需求的对应幼儿园。

(6)本次招聘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采取统一报名,不具体填报报考单位(幼儿园),只需填报报考人员类别,经报名、考试等环节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当年由报名时所在的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聘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类别抽签确定面试分组。

面试以试讲、说课、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分组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西湖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湖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用工合同(含试用期)。

录用人员首期与幼儿园签订三年服务期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第1、2、3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为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按规定程序聘用在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专任教师管理及待遇按照《西湖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均不设递补。

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西湖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证明样本

3.亲属关系申报表

4.分组说明

5.西湖区教师招聘材料审查目录及报名登记表

6.杭州市西湖区2023年度幼儿园非编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流程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杭州市萧山区2023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学历层次、优化教师年龄结构,鉴于上轮幼儿园教师招聘中A类和C类的指标损失,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指标80名(其中研究生岗位10名),具体岗位详见《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研究生岗位:浙江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A类:杭州市户籍的普通高校2020、2021两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省优校优毕业生的户籍放宽到浙江省。

C类:萧山区(不含原大江东)户籍的普通高校2020和2021两届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A类的2020届应具有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岗位普通话证书和教师资格证暂免。

(五)具有岗位相应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科及以上应具有相应学位证,港澳台、国外留学生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学历和所学专业应出自同一毕业证书。呈报学历高于“学历起点”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留学生专业应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六)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期限截止为现场复审前,国内高校2021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定岗、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官方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网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1.注册报名:2021年5月10日9时至16日16时,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系统显示各岗位注册报名的实时人数,每6小时更新一次,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等信息,以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到期将关闭报考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初审:2021年5月17日9时至18日16时。在报考系统内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在此期间,报考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2021年5月18日20时至19日16时。已报名人员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2021年5月19日16时至2021年5月21日16时。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概不退费,研究生岗位免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相关比例: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比例为2∶1。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研究生岗位不核减),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按要求改报。

6.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27日9时至30日12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整个招聘过程均需使用,务必妥善保存。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成绩:笔试后三天内可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4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4.核定指标: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上述“相关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不再改报。此后,招聘指标以此核定指标为准。

(三)现场复审

1.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电大萧山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2.参加对象:入围面试人员(研究生岗位均入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的最高比例:招聘1~4人为3:1,招聘5人及以上为2:1。

3.复审流程: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应交材料清单》(附件2)。现场复审合格并交齐材料者有效。

(四)面试

1.参加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入围面试。

2.形式和权重:面试形式为五项基本功测试,面试成绩按6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主要内容及分值如下:说、唱、弹、跳和画五项基本功测试各占12%。由教育局集中组织面试。

3.合格线:面试成绩设合格线,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7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4.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说、唱、画和弹为序,单项成绩高者优先,均并列时进行加试。各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届时领取《体检通知》,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六)现场定岗

体检合格者参加现场定岗,各招聘岗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由本人现场选择岗位签名确定。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园)实施考察。

(八)资格再审

2021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再审,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九)公示

资格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十)录用

2021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凡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录用人员,应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并延长试用期至第二年满。以事业编制教师身份报考者无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有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下一年招聘报名开始时还未完成体检者,将取消其资格。

(二)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体检程序后不再递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55887、82652021、82622107。

 

附件:

1.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x

2.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幼儿园教师应交材料清单.xls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张).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2023年浙江杭州市钱塘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教师岗(142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9时—7月14日下午5时

打印准考证:7月19日

为充实钱塘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结合公办幼儿园的师资现状,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职工177名,其中幼儿教师142名、保健人员24名、财务人员11名。以上岗位均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届生或社会人员。

应届生指2023年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及2022年尚未初次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人员。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任职资格等要求。

(1)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专业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音乐、体育、美术等艺术类相关专业。

②学历要求

应届生:学前教育专业的,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任职资格及资历要求

应届生:2023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社会人员: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且具有1年及以上在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

(2)应聘保健人员岗位

①专业要求

儿童保健、预防医学、临床医学或护理学专业。

②学历要求

应届生: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③任职资格及资历要求

具备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社会人员还须具有2年及以上在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从事医务工作的经历。

(3)应聘财务人员岗位

①专业要求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专业。

②学历及要求

应届生: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学位。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③任职资格及资历要求

社会人员须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财务工作的经历。

2.身体健康,年龄在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本《公告》及《计划》中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为依据。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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