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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0人公告 2021年北京最新幼儿园老师招聘信息公告

2023-07-12 03:33:4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0人公告 2021年北京最新幼儿园老师招聘信息公告

202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40人公告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和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朝人社发〔2021〕15号)的相关要求,发布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234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委托发布招聘岗位6个,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学科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等。具体岗位信息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3年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本科、硕士或博士学历认证,其人事档案关系应保留在北京市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未缴纳社会保险。

3.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思政课教师岗位须思政类相关专业并具有思政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8.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2023年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毕业时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

3.年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思政课教师岗位须思政类相关专业并具有思政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8.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9.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技术岗位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7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7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7日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特级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年龄不限。

4.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思政课教师岗位须具有思政类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和思政学科教师资格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从业资格证(财务岗位除外)。

5.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或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2)。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受理报名

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14日、7月17日8:00—16:00。

地点:见《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附件2)中公布的地址。

持所需材料原件完成现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所有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从公告下载《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填写真实有效报名信息,在报名表右上角指定位置粘贴照片。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明确标注毕业生的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以及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毕业证、学位证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读书期间至今的社保权益记录单

3.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2022年1月至今的社保权益记录单

4.其他人员提交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学历和学位证,取得学历需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性材料

5.本人身份证

6.本人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7.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8.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由朝阳区教委组织安排笔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要求及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如放弃面试,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

2.考核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安排,进行职业素养、师德修养、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的考核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和考核面试权重比例的要求(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面试成绩60%),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在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市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伪造材料、弄虚作假、违反程序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终止办理聘用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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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原标题: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jchy.gov.cn/dynamic/notice/4028805a892e9ec701892f3f10c000d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2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709:31【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33名,配班教师135名,专任教师24名,教研员33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最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2.配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专任教师

具有体育、美术、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教研员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从事幼儿园教研工作5年以上,或曾主持、参与(排名前6)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在有统一刊号的刊物发表教育类论文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3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简略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zp.baoan.edu.cn/xq/app

报名二维码: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布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学区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17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2023上半年北京昌平区第二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2023上半年北京昌平区第二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6月15日起,具体详情如下:

为做好昌平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依照《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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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昌平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校址在昌平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

4.昌平区户籍就读于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地址在昌平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认定步骤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6月26日。

2.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在体检机构名单里的任何一所单位体检都可以。

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26日进行体检的,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5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中午12: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网报时确认点应选择“昌平区教委教师资格认定春季第二次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现场办理

1.办理时间:6月29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办理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成人教育中心(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88号)

温馨提示:按照以往经验,一般第一天上午、每天开始时段办理的人员较多,排队等候时间稍长,其他时间相对人少一些,为防止人员聚集,减少您的等候时间,请您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二)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三)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现场办理需要携带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受理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身份证

本人办理,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不能超过5人。

2.照片

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底色为白色,注意必须与本人网报时上传的照片完全一致、必须为照相馆正规拍摄的标准证件照,任何自拍、艺术照、侧身照等均不合格,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学段、学科。

3.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1)昌平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2)昌平区户籍就读于本市或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提交《居民户口簿》户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3)昌平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应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原件,提交本人户籍页复印件;

(4)持有昌平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提供《北京市居住证》。

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使用“北京通”APP,向审核人员动态调取、展示电子居住证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或“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居住证中地址应为昌平区。

(5)校址在昌平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6)持有昌平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本区港澳台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本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7)驻京部队地址在昌平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昌平区部队。

4.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

特别提醒: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26日进行体检,现场办理时必须提供《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纸质版并加盖体检机构红色公章的原件。

5.学历、学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其他材料

为方便申请人,在网报时系统会对申请人填写的学历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等进行信息比对。如果申请人的上述信息比对核验通过,则无需在现场受理时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但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在现场受理时出具相应材料: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

(3)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7)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驻昌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交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昌平区的部队。

(9)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应当进行网上预约,并在现场受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10)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期间领取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二)注意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同时或先后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含异地)。

2.受理补办、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证网站中“证书遗失与补办”栏目,提前下载相关表格,办理相关手续。

3.因场地有限,受理地点不提供停车位,不能停车。请合理安排好出行方式。

4.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公告详情和最新动态:

(1)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页面--专题中心---教育---最新通知http://www.bjchp.gov.cn/cpqzf/xxgk2671/shms/jy/index.html

(2)“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

5.昌平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4日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docx

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docx

责任编辑:柳花暗香

2023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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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考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合肥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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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现将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对象

面向已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招考。

二、招聘岗位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招聘计划

备注

1

新任教师

中学思想政治教师岗位

福州铜盘中学

1

 

2

新任教师

中学语文教师岗位

福州三中罗源校区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初中)

2

 

3

新任教师

中学数学教师岗位

福州格致中学保福校区(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

1

 

4

新任教师

中学数学教师岗位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

2

 

5

新任教师

中学英语教师岗位

福州屏东中学(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

1

 

6

新任教师

中学历史教师岗位

福州第三中学罗源校区

1

 

7

新任教师

中学地理教师岗位

福州第三中学罗源校区

1

 

8

新任教师

中学物理教师岗位

福州第三中学罗源校区

福州第三中学滨海校区

2

 

9

新任教师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1

 

10

新任教师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

3

 

11

在职教师

中学数学教师岗位

福州第三中学晋安校区

1

 

12

在职教师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

1

 

13

在职教师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

1

 

14

在职教师

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

1

 

15

在职教师

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

福州市船政幼儿园

1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7月11日至17日,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

2.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笔试加分对象:根据《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对相关对象予以笔试加分。加分材料在7月12日(上午8:30-12:00)由本人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六楼,下同)。

4.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面试资格审核对象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5比例确定(末位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参加面试人选按招考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审核

1.时间:7月19日上午8:30-12:00

2.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3.要求: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办理,随行陪同人员不得进场。提交材料等相关事项详见《关于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网址: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2105/t20210519_4102983.htm)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时间截止7月20日上午12:00,之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四)面试考核

拟安排7月31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提及的相关要求均按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附:《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补充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2023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30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2日

为满足我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22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泰州医药高新区公办幼儿园聘期内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组织(以下简称“高新区科教局”),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tzgxq.taizhou.gov.cn)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泰州市周山河路200号,绿地世纪城小区南门东侧)。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应聘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江苏教师招聘官方客服微信

2023年浙江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3人)

关键词:招教考试

报名条件考试指南历年考情选课报班专业老师在线答疑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5月15日

笔试时间:初定2021年5月29日

嘉兴市宏兴幼儿园是嘉兴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了吸纳优秀的幼教人才,满足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2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所需专业要求

幼儿教师1

1

硕士研究生

学前教育学

幼儿教师2

2

本科及以上

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15日前取得。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地市级名师或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证明(见附件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1年5月1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5月14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宏兴幼儿园会议室(嘉兴市洪声路66号),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可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直接到市宏兴幼儿园指定地点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填写《2021年嘉兴市宏兴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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