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查询 2021年幼师资格证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表格下载打印
2023年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查询
2021年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查询|打印下载入口http://www.hteacher.net 2021-06-1509:35 中国教师资格网[您的教师考试网]
笔试课程面试课程网校课程咨询方式加群学习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合格后,就可以进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查询打印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认定教师资格证必不可少的,现整理了2021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查询入口_打印下载入口及打印流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点击图片即可进入《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打印入口
《教师资格合格证明》查询入口|打印入口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通过者,可自行下载合格证明。合格证有效期3年,是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材料之一,请务必下载并妥善保管。
1、哪些人可以获得合格证明?
笔试、面试都合格的考生可获得合格证明(如下图)。
2、合格证明的有效期?
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需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否则过时作废。
3、合格证明必须要?
是的,是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打印后请妥善保管。
【合格证打印步骤】
根据教试中心函[2016]23号通知,自2015年下半年起,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寄送纸质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
1、点击进入>>>“合格证查询入口”
2、进入“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查询系统”,考试时间选择“2018年上半年”,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准考证号可不输入)
3、提交信息后即可查看自己的合格证明,点击“下载NTCE证书”,即可下载到本地电脑。格式为PDF文件,需相应阅读器打开,即可打印。
以上就是2021年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查询|打印下载入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推荐阅读:
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教师资格准考证打印
责任编辑:郭爽
教师资格证考试专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打印时间打印入口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查成绩时间查成绩入口面试公告面试时间证书领取资格认定教师教育网教育信息网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北京市教师教育网·天津教师教育网·河北教师教育网·山西省教师教育网·内蒙古教师教育网·辽宁教师教育网·吉林教师教育网·黑龙江教师教育网·上海教师教育网·江苏教师教育网·浙江教师教育网·安徽教师教育网·福建教师教育网·江西教师教育网·山东教师教育网·河南教师教育网·湖北教师教育网·湖南教师教育网·广东教师教育网·深圳教师教育网·广西教师教育网·海南教师教育网·重庆教师教育网·四川教师教育网·贵州教师教育网·云南教师教育网·西藏教师教育网·陕西教师教育网·甘肃教师教育网·青海教师教育网·宁夏教师教育网·新疆教师教育网·北京市教育信息网·天津教育信息网·河北教育信息网·山西省教育信息网·内蒙古教育信息网·辽宁教育信息网·吉林教育信息网·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上海教育信息网·江苏教育信息网·浙江教育信息网·安徽教育信息网·福建教育信息网·江西教育信息网·山东教育信息网·河南教育信息网·湖北教育信息网·湖南教育信息网·广东教育信息网·深圳教育信息网·广西教育信息网·海南教育信息网·重庆教育信息网·四川教育信息网·贵州教育信息网·云南教育信息网·西藏教育信息网·陕西教育信息网·甘肃教育信息网·青海教育信息网·宁夏教育信息网·新疆教育信息网·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天津人事考试信息网·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山西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辽宁人事考试信息网·吉林人事考试信息网·黑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江苏人事考试信息网·浙江人事考试信息网·安徽人事考试信息网·福建人事考试信息网·江西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河南人事考试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信息网·湖南人事考试信息网·广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深圳人事考试信息网·广西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人事考试信息网·重庆人事考试信息网·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云南人事考试信息网·西藏人事考试信息网·陕西人事考试信息网·甘肃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新疆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一篇:2021年上半年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入口汇总
下一篇: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
>>更多教师资格通用相关信息/资料查看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结果、考23下教资笔试报名延期至7月7日开启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公告汇总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发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省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省(需持有效广东省内居住证)。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6.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试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9月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25日00:00至3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需对考生“居住证”申领所在地等信息进行采集。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1、2。
考生必须本人报考,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
类别
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3。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处理。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4)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于考前14天提前注册健康码,10月16日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表见附件5,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每天在健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监测表,考试当天提交至考点工作人员。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度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2.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3.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
5.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表
6.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河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趋稳情况,为充分保障考生权益,积极促进就业工作,即日起启动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履行报名程序。履行报名程序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跨市域流动,本次考试对考区安排进行了调整,要求省内考生均选择当前所在市域报名,在当地考区参加考试。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外省户籍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就近选择我省考区报考。
(二)我省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名。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注册操作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
(四)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手机短信是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进行。
(六)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通过录像回放对考试过程进行复查,发现违纪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七)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防控规定和本次考试的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不能入场考试。
(八)面试及资格认定问题请见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站(http://jszg.hee.gov.cn/)相关说明。
二、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三、考试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毕业人员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在校生在读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省,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须是“双向备案”生源)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户籍在河北省或持有的居住证申领所在地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可以在我省报考。
(六)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在校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在我省报考:
1.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名单见附件2)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3.普通高等学校2年制(3+2)及5年一贯制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
4.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5.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考试。
(八)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条件、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五、报考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跨市域流动,要求省内考生均选择当前所在市域报名,在当地考区参加考试。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外省户籍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就近选择我省考区报考。
六、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1年2月27日12:00至3月3日12:00,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登录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点击“报名”。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审核”。3月3日12:00之前报名信息未成功提交的,将不能再报名。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示例如下:
(二)网上审核
2021年2月28日9:00至3月3日17:00,各考区将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信息填报是否齐全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随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待支付”。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审核截止(3月3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必须在审核截止前向考区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2021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24:00,已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各科目需要合并缴费)。报考费70元/科次。缴费后,本次报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10日至1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
2021年上半年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4月15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八、违纪、作弊处理
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九、考生入场防疫要求
(一)考生需提前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公告之日起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二)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之日起,无必要不出省,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校生在学习或生活地就近选择考区,尽量减少长途流动。
(三)所有考生每科目入场需要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此外,考生每场考试都须提交一份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4),此两项可以是复印件。不符合考试要求不得入场考试。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每次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七)考试期间监考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十、其他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有未通过科目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科目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该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可以用于二次认定。
十一、各考区考试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 0311-87061129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0315-2838372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0335-3880930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0310-3113969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 0319-2235068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0312-5078369、0312-5092121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0313-8063322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0314-2131563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0317-3170763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 0316-5908807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 0318-2124430、0318-2124430、0318-2122191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0311-66007083
附件:1.各考区核查成绩邮箱
2.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