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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荔湾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时间及地点表格图片

2023-07-13 03:37:1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18名,会计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坚持德才兼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近五年内(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8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会计共88个岗位,320个计划,分岗位组织招聘(见附件1)。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因招聘计划数较多,按分配区域分组进行岗位划分,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

(1)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会计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岳麓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岳麓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选报科学岗位的考生,可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有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有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研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不限学段学科,会计岗位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计岗位无普通话等级要求。

5.岗位条件:

(1)在职、骨干教师:2021年上学期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一学期及以上,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其中研学岗位:2021年上学期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机构任教或任职一学期及以上,并有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机构或合法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研学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岗位及计划数表其他要求栏为骨干教师的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班主任。

④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

⑤近六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8日,下同)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解题、专业技能、录像课、教师素养大赛)中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区县级及以上优课(优课是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⑥近六年主持区县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并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岗位及计划数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19、2020和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3)会计岗位无任职经历要求。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公告

6月23日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1日(每天9:00-17:00)共三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2021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登录报名网址后,使用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按以下岗位分类上传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1)高校毕业生岗位: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体育岗位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大学成绩单;⑦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⑧《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岗位: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⑦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⑧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其他岗位:

在职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体育岗位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大学成绩单;⑦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⑧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

5.资格初审:6月29日9:00—7月2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原件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2021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6.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职数原则上调剂到同学科同类型其他岗位使用,如无同学科同类型岗位,则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公告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7.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7月7日登录“2021年岳麓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开始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复审、考核现场前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见附件(附件5:2021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附件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组考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聘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1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7月16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音乐、美术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5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数达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他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各岗位若比例内末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入围。

2.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于2021年7月21日(暂定)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1)高校毕业生岗位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体育岗位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大学成绩单;⑦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⑧《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2)骨干教师岗位: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流水;⑦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⑧符合骨干教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其他岗位:

在职教师: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3)及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流水;⑦体育岗位中有其他要求的提供大学成绩单;⑧英语岗位提供CET或TEM证书。

会计: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

(六)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2021年7月28日(暂定)于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研学、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4.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5. 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成。

(八)体检

1.2021年7月28日(暂定)发布体检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告。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体检名单见考核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麓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替补。

(十一)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而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

本方案由岳麓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887、0731-88999312

监督电话:岳麓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8999276

附件:

1.2021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计划数表

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2021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经历证明

4.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2021年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方案

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7.湖南省居民健康码生成流程

长沙市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公办特校教师3人,幼儿园教师2人,中小学教师80人,总共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85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学历及专业要求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招聘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小学全科岗位教师对象,要承担乡村学校跨学科教学工作。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含具备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偏远的乡村学校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报考。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

本类岗位专业不限,如专业是非师范类的,其教师资格证任教科目必须是中小学文化科(含中职文化科)。

(三)为稳定乡村基层学校教师,部分偏远地区招聘岗位要求仅限清新区户籍、清远市户籍报考。其户籍必须是公告首日前获得。在清新区签订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或中小学公办学校(含公立幼儿园)任教一年及以上的,报考时还在合同期,目前仍在岗的,合同开始期为2020年9月30日前,不受户籍条件限制,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如区内跨学校任教,出现月份中断的,不符合。

(四)为引进教育特殊人才,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年龄适当放宽,正高职称: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40岁及以下;市级及以上(需地级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年龄45岁及以下;特级教师50岁及以下,报考时按任教的学科或学历专业进行报考,但学历层次必须达到岗位学历要求。

二、招考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2)。报考所有的岗位,必须遵守:履行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的合约要求,因工作需要可以区内调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应具有相应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及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人员之一:

1.报考人符合《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参加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这类人报考时提供普通话证明材料。

2.报考人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报考人符合直接认定的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第2、第3类人员,需在2021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四、报考程序和办法

(一)查询岗位。(详见附件岗位设置表)

(二)网络报考。

报考时间:2021年5月21日9:00至2021年5月25日23:59:59。

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考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清远市清新区教师招聘网(http://www.qyqxzp.com)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备用报名网址:(http://www.qyqxzp.icoc.me)

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初步审核。报考后将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考生一经确认报考参加考试,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笔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并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诚信报考档案。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审核通过后,在考试前3天,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5.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的形式。

按疫情防控规定笔试及面试需要提供相关资料,考生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考生必须同时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活动。进入招聘场所,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招聘现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规定的,终止考试资格。

(一)笔试。

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包括课堂教学管理及课堂教学艺术、教材分析理解和处理、教学方法的处理和运用、班级管理及工作艺术、德育管理、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等的基本常识以及相关个案分析。笔试采用同一试题。

时间:2021年6月12日。如因疫情变化更改的,最终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地点:清远市清新区何黄玉湘中学(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第三小学,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6月22日左右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入围面试的对象确认:由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报考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岗位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报考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形式:面向招聘岗位方面,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教师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所有报考人员的成绩,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公示后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六、面试资格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一)审核材料时间及地点

考生笔试后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日期及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二)材料要求

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1.报考人员应自行下载并填写《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择业期的需要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除此外还需要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认定机构提供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回执也可作为教师资格证明。

5.以国(境)外学位报考的,必须提供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以及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限清新区户籍人员报考”或“限清远市户籍人员报考”岗位,需提供其本人户口的户口簿,户口的取得必须为公告的首日前。

8.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盖章并签名版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出具县级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不如实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专业目录(查不到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90%以上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高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现场确认资格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资格。若在现场被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区教育局可在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者放弃资格审核、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审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岗位递补调剂:同一岗位名称内如果有岗位出现空缺,没有考生可以递补的,将在同一个岗位名称内的其他岗位代码中符合专业条件报考的考生中选取(必须是同一面试室),按没有入围面试的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不同岗位名称及不同面试室的不进行调剂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

3.被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人事股办理报到手续。

4.按相关文件规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能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监察委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时间、地点、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不再电话通知个人,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及专业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九)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本次考试没有入围的教师,考生可以用笔试、面试的成绩报考我区2021年劳动合同制编外教师,我区不再组织专门的考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程序按以下程序:

第一批:目前在清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临聘教师,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入职,目前仍在岗,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考察聘用。

第二批:如第一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继续进行考察聘用。

第三批:如第一、二批未能完成聘用人数,按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一比三的比例,由区直属学校、镇中心学校组织进行面试。

具体报考岗位及人数等另文通知为准。

(十一)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附件:

附件1 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招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3日

2023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应属于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生。其中:

1.高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体育学科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学科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1)。

4.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职专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长乐区在编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内中学教师29名(含职专5名);编外合同教师571名,其中中学204名(含职专5名)、小学278名、幼儿园89名。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填报岗位,每人只能填报高中或初中或职专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岗位(如:高中语文)。

1.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7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注册报名。职专教师岗位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具体报考岗位名称(如:报考岗位: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其它岗位报考者报名选择“新任教师”模块进行报名。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报考者报名成功后应在此期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考生笔试成绩公布后,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告)携带报名材料(附件2)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必须在此期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省教育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中职教师岗位报考者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编写教案、片断教学等形式,招聘岗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定为70分。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合格线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可于面试结束后约7个工作日登录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cl.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末位同分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就业协议签订人选,若再相同,则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就业协议签订人选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产生。

(五)体检与考核

1. 体检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体检须在长乐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由长乐区教育局从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产生递补人选。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考核办法:由长乐区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毕业生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均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总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聘用对象应在长乐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考生报名时不分编内与编外;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招聘学校(另行公布),并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编内教师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以及职专公开招聘录用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服务期为6年,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

2.对聘用到我区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3.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区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二)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不予解决编制问题。经向区人社局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年度绩效考核合格的,用人学校按照新学年学科需要在劳动合同到期时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视为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编外合同教师若要辞职或参加招聘考试,应提前3个月报告用人学校和教育局同意。

(三)本次招聘的编外合同教师与编内同类教师实行同工同酬,在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岗位津贴、生活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奖励性绩效(含年终追加绩效)、其他福利补贴(乡镇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文明奖、综治奖等)等薪酬标准方面由用人学校比照本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执行。“五险一金”按我区规定的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其中养老保险形式为企业养老保险。

(四)编外合同教师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同编内教师。

六、其它有关规定

1.考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报名第一天,2019、2020、2021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和资格条件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5.报名表中的教师资格种类和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等相关报考信息应严格按照证书上的名称进行填写。

6.长乐区现有在岗编外合同教师可参加我区今年新教师招考,但只允许聘用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不允许重新聘用其他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

7.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考生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长乐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591-28936296,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8.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由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附件:1.2021年长乐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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