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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招聘2021教师

2023-07-13 07:16: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招聘2021教师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211名,幼儿园“以钱养事”教职工1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学科及人员类别

(一)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财务人员211名。合同聘用制教师学科分布如下:语文80名,数学59名,英语17名,物理4名,化学2名,道德与法治3名,历史13名,音乐6名,体育8名,美术5名,科学4名,信息技术4名;财务人员6名。

(二)幼儿园“以钱养事”教职工156名(区教育局所属幼儿园146名,军山街所属幼儿园6名,沌口街所属幼儿园4名),其中,专任教师103名,保健医9名,财务人员3名,保育员41名。

(三)中小学招聘人员按照岗位工作经历要求,分为五类:应往届毕业生127名,小学在职教师53名,高中优秀在职教师12名,初中骨干教师13名,在职财务人员6名。

幼儿园“以钱养事”教职工156名全部为应往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 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 应聘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保育员岗位除外);

6. 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 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 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 有人事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教育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区教育局统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非编教师;

9.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

1.学历学位

(1)中小学:义务段教师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银莲湖小学本科学历即可);高中教师岗位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幼儿园:幼儿园教师岗位学前(幼儿)教育专业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它专业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保健医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人员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保育员须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大专、本科学历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保育员岗位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执业资格

(1)教师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保健医岗位:须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3)财务人员岗位: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4)保育员岗位:须具有保育员证。

(二)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岗位均在小学学段。

1.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 工作经历:现任普通中小学教师,同时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在内)。

(三)优秀在职教师

优秀在职教师岗位均为开发区一中教师岗位。

1.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教师资格:须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 资历及业绩:须具有6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其中至少2年高三工作经历,且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及其他教学类相当荣誉者;

(2)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及其他综合类相当荣誉者;

(3)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功勋班主任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4)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其他现场赛课一等奖,省、市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5)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部门授予的高考先进教师、高考先进工作者及其它高考类相当荣誉者。。

(四)骨干教师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Ⅰ类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任职资格:须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技职称,且专技职称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资历及业绩:须具有8年及以上中学教学工作经历,且符合下列Ⅰ、Ⅱ、Ⅲ三类中任意一项条件:

Ⅰ类骨干教师:(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2)享受省级或副省级城市政府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等)或相当荣誉称号;(4)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的金牌主教练员。

Ⅱ类骨干教师:(1)教育部授予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2)副省级政府或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3)目前仍在岗,且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Ⅲ类骨干教师:(1) 地级市(含省直管市)政府或地级市(含省直管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中小学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或相当荣誉称号;(2)目前仍在岗,且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3)近5年由地级市(含省直管市)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教师五项技能竞赛一等奖及相当荣誉获得者。

(五)在职财务人员

1. 学历学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执业资格:须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4. 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毕业前实习财务工作经历不计算在内)。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29日,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www.whkf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 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代码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 查询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31日12:00至8月2日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8月3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职位。

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编办、区人资局核准后可予以保留。

3. 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24: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打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认后,可办理免笔试手续并免除考务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中小学合同聘用制教师中,应聘对象为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的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及《教育综合知识》,应聘对象为优秀在职教师、骨干教师的主要测试《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教师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及《教育综合知识》;幼儿园保健医主要测试《幼儿卫生保健综合知识》;幼儿园保育员主要测试《幼儿保育综合知识》。财务人员主要测试《教育类财务综合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

(五)面试人选确定与资格复审   

1.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2. 笔试结束后,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见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形式及要求另行公告。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专业特长展示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及时间、地点、人员名单、面试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1. 骨干教师岗位和优秀在职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他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并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3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约。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人员管理

1. 中小学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教育系统合同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制教师合同(骨干教师最低服务期10年,其他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比照同类公办教师确定工资待遇,并办理企业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聘用人员按照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中的“未定级”;待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原则上认定到专技十二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中、高级层级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经开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可考核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经开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2. 幼儿园聘用人员按照“以钱养事”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5年)。专任教师、财务人员和保健医岗位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12.23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保育员岗位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按每人年平均9.28万元包干拨付用人单位考核发放;上述人员按照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关于“以钱养事”教职工薪酬增长长效机制予以保障。

3.聘用人员享受经开区人才优惠政策

(1)中小学骨干教师聘用人员依据《武汉经开区教育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管理规定,Ⅰ、Ⅱ骨干教师分别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100万元、80万元;Ⅲ类骨干教师(1)(2)项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3)项按 5—20万元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对考核不合格或聘期未满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履行合同年限按比例退还一次性安家补助费。

(2)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人员符合经开区《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试行)》《武汉经开区教育人才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条件的,享受区内相应人才优惠政策:1.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及1万元购车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与最高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及6000元、3000元购车补贴等。2.对在军山、汉南片两个区域工作的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考核发放“偏远学校优教奖”。3.其他如“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优岗交流”“科研兴教”行动计划、“车谷教育人才”成长计划对符合相关条件者均有相应经费支持。

六、其它事项

(一)应聘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至少两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实习期不纳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 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 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 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 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 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所有考生应及时关注湖北省和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考试期间,考生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应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验证时临时摘除口罩)。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4850632。

(八)本次招聘事宜,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84897867、84850495。

(九)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83331558

附件: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3. 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4.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600名)

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600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2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

2.年龄:专科、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将解除聘用合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段可低用,具体见《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非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7月14日,在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上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10:00至7月19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尚未审查和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7月19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16日至7月19日期间每日10: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7月15日下午17:00至7月20日中午12: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3.免笔试资格认定。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免笔试人员须在线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认定。

(1)免笔试手续办理时间、地点及审核所需资料。

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江夏区教育局206办公室

审核所需资料:《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考试报名表》、《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资格证、1寸登记彩照1张(所有证书须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联系电话:027-81820014

(2)未按时参加免笔试资格认定的,视同放弃免笔试资格。通过免笔试资格认定的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的比例,面试成绩即为个人综合成绩。

4.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7月16日中午12:00至7月20日下午17:00,7月20日下午17: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3:1的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公布岗位调整计划。对已报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教育局征求其本人意见,可重新选择一次报考岗位或放弃报考申请退费。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拟定于7月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D类占40%。

(五)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以通知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面试通知书》,对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教育教学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5.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七)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八)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江夏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完成体检及考核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办理就业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办理人事代理就业手续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

五、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按人事代理、合同聘用方式共同管理。合同制教师被正式录用后,区人社部门负责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档案工资调整、认定身份工龄、办理流动手续等与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的服务。区教育局负责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负责合同聘用教师工资发放、岗位聘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年度考核、评选表彰等日常工作管理。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由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用人学校未与其续签聘用合同的,合同终止劳务关系则自动解除。

3.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学校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可依法依规予以辞退;合同制教师如在聘期内攻读全日制学历学位,需解除聘用合同。

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辞职或被学校辞退后,区教育局须报区编办、区人社、区财政部门备案。

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待遇

1.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实行工资定额制(按人均9.5万元/年标准核定),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其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标准按7.5万元/人*年标准核定(含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实行按月发放;其奖励性工资按2万元/人*年标准核定,由用人学校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年度考核发放,具体考核发放办法由用人学校制定。

2.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学校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职工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合同制教师工资总额中代为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学校从个人基本工资中扣缴。

3.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正常的工资调整和绩效奖励工资调整机制,具体调整办法由区人社局根据相关政策制定。

4.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5.用人学校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请考生做好考前14天(7月16日起算)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正在隔离或居家监测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国内重点地区以湖北省防疫指挥部动态发布的国内重点地区来返鄂人员健康管理的一览表为准。不在国内重点地区范围的省外考生,在武汉停留2天的,实行核酸一天一检,停留3天及以上的实行核酸三天两检。

2.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疫苗,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持武汉市本地检测机构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个人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本次考试按照我区最新防疫政策执行,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对不服从防疫要求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掌上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五)江夏区原已录用的合同制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5.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电话如下:

报名政策咨询:027-81820014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31558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3363007、027-83331558

监督电话:027-87010705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九)本公告由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武汉市江夏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制教师免笔试申请表.xlsx

附件3:个人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

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月1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等)。

注意: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中午12: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分区组织实施。各区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公告通知为准,原则上在2-3月份进行。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含资料投递邮箱、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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